中共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1 18:08 信息来源: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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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

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由王博斌书记、任义文局长总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全面剖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详细制定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有序推进。主要领导每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汇报,逐项分析部署,对复杂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对马上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难点问题,较真碰硬,倒逼推进;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巡察整改任务逐项建档,确保全程留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

局党组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问题,全面举一反三,找出共性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共完善科技特派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机关党建、警示教育、干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共16项,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科技规划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的决定》中的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和《福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十五年的发展方向,确定九大重点任务,并细化为具体任务和组织保障措施等。印发《关于对<福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榕科〔2022〕146号),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部署到各县(市)区、高新区和局有关处室,抓好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二是围绕创新体系和重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等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科创走廊工作方案》《2022年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福州市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措施》等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各项科技事业发展。三是针对“科技规划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局分管领导组织处室多次牵头研究分析,提高了相关人员对规划引领作用的认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科技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完善相关政策,近年来出台了《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七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充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若干配套奖励措施>的通知》等。二是针对科技交流合作存在的问题,对科技交流合作中不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问题进行梳理,完善科技交流合作政策,指导我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粤港澳大湾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合作。三是针对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重点提出了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要点,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榕科〔2022〕178号),包括:推进福州市科创走廊建设,打造全省创新发展策源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四是针对科技评估,制定《市科技局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目标绩效评价方案》,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为今后财政支出项目科学合理设置提供依据。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评估,邀请专家对今年申报的新冠项目、市级科技重大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论证、评估。五是针对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福州市科创走廊新赛道体系研究,形成《福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赛道画像及发展建议》和《福州市科创走廊新赛道体系研究》两份研究成果。组织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面向东南汽车城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施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申报,12家企业申报,5家企业获得立项,涵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氢燃料、智能网联汽车等技术研发。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提供科技服务的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提升科技服务意识。①加强局领导班子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制定我局《2022年科技干部进企业服务方案》,建立了1个局领导挂钩1家龙头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局领导挂钩县区以及落实“一企一议”等3种工作服务机制。②建立重点企业培育清单,印发《市科技局关于建立挂钩服务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机制的通知》,自文件出台以来,局领导共累计31次入企业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困难,开展现场政策解答,积极协调推进办理落实。同时通过高企qq群、微信以及深入企业现场答疑等方式,解答协调企业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中琉科技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我局协调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中琉科技公司发展用地问题,第一期已安排13亩用地;未来视企业发展情况,高新区管委会拟将安排第二期12亩用地以满足企业用地需求;与此同时向中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各类政策宣导,帮助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动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力度还不够问题。

4)统筹协调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呈现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福州片区2022年度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自创区福州片区的指导,重点推进建设24个特色园区、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二是“一区多园”绩效考评为抓手,大幅提高创新举措分数占比。在2021年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办法中,对当年被省创新办认定为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每项加3分,满分9分,大幅推进各县(市)区、各园区主动先行先试,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加强自创区协同创新,2022年向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自创区福州片区各分园、在榕省属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征集了43项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经专家评审,推荐16项上报省科技厅(厦门推荐16项,泉州推荐18项)四是及时总结提升,2022年3月,梳理第四批共41项福州片区建设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报送省创新办(厦门16项,泉州18项)比前三推荐总数(27项)增加50%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点面结合推进五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拟定《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完善我市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体系;开展《进一步培育与激励市级科技人才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探索用好我市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对策。二是针对科技人才引进中面临的引才困难,结合我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走访海外人才聘用单位,了解海外人才在榕生活工作情况,现场宣讲我市引才引智以及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政策。配合市委人才办,拟定海外引才举措、柔性引才举措、产业人才政策三大类共16条措施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对《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五大引智计划实施细则》进行评估修订,将申报主体范围扩大至各类用人单位,多渠道向海外人才、留学归国人才、台港澳人才精准宣传试验区引智计划政策,切实提高申报数和立项数。

通过建章立制,主动思考,多措并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整改效果初现。2022年海西引智计划申报数量同比增长12.5%,立项数与去年持平;2022年省引才引智项目申报数量同比增长8.3%;推荐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2人,推荐数量全省第一;我市外国专家、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双创人才等后备库更加充实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激励政策,落实政策奖励兑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补充措施》,激励高校院所、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积极性,今年拟兑现政策奖励711.5万元。二是持续完善“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简称“成果服务平台APP”),已印发《关于在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开发科学城成果库模块的函》,新增“闽东北”“科学城成果库”“科特派”等功能模块,促进我市企业、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企业与高校院所成果对接。三是精准扶持创新平台。①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引才、留才的七条措施》(榕人社综〔2022〕96号),支持实验室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并印发《福州市促进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行动方案》,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②加快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建设。积极推动闽都创新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协调解决实验室建设发展若干重要事项;成立“海峡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专班”,支持海峡创新实验室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闽都创新实验室院士专家福州县区行”项目对接会,牵线实验室与福州企业洽谈交流合作。③做好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工作。我局充分发挥了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简称“行业中心”)的资源优势,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促进了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在福州市转化。

通过以上举措,我市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得到了有效的提升,2022年1-5月福州市技术登记合同成交额18.82亿元(厦门市技术登记合同成交额24.97亿元),福州市技术登记合同成交额占厦门的75.37%,进一步缩短差距;2022年1-5月福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登记合同1268项,成交额2.33亿元,约占我市成交额的12.38%,同比增长17.09%,成果转化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221-5月份,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已向闽东北地区输出科技成果并签订技术合同219项,技术交易金额为4634.5万元,并通过“线上”和“线下”成果转化直通车推介活动,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长效工作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科技资源配置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7)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流程,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线上、线下培训服务工作力度,2022年举办了两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线上培训活动,组织有关专家针对研发费用的核算与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要点解析等申报企业关注的问题做了讲解,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超过3000人次参加了线上培训。组织人员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线下材料辅导,辅导企业超过83家。二是规范中介服务。指导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企申报质量,召开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座谈会,邀请专家就评审和核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做解读和指导,并开展交流座谈,省科技厅高新处到会指导。发布《规范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的倡议书》。三是建立高质量企业培育名单。从我市上年度社保参保人数增长率超过50%的科技企业中再梳理了1118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性企业,发布《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性企业名单》,指导县市区对名单内的企业充分挖掘筛选,加强培育。四是促进我市高企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21年度全市2755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同比增长35%;营业收入2980.3亿元,同比增长32%;净利润215.8亿元,同比增长60%;实际上缴税收84.3亿元,同比增长38%;研发费用181.01亿元,同比增长31%。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指导高新技术园区土地资源配置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设在我局的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协调机构,组织市直职能部门设置考核指标,通过晾晒方式,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高新区按照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对高新区建设的要求和评估标准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高新区建设规划的编制;指导高新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指导高新区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并将其列入市对高新区绩效考核指标,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三是指导高新区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和空置场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比如:高新区博思大厦,利用闲置的空间建设博思创业园,博思创业园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我市首家民营国家级专业型(大数据、智慧城市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80余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余家,聚集科技创业人员200余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硕士26人,获得有效知识产权400余项,带动就业2000余人,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四是加强高新区创新主体培育,将高新区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量,认定众创空间孵化器数量列入市对高新区绩效考核指标,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求增长50%。目前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386家,认定40家2022年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数量均超过2021年,2022年高新技术认定申报513家,完成任务数的344%。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整改

9)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福州市科技局关于加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榕科〔2022〕144号),对到期未超过验收期的项目进行通报,责任到处室,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并推动项目验收工作。目前已到期但未超过验收期的49个项目中,已结题48项,另外有1项自筹经费项目经批准延期。二是16项承担单位逾期6个月未提交验收申请项目进行处置,对其中2项承担单位提出终止、撤销申请的项目,按规定分别按项目终止、撤销结题;14项超期未提出验收申请,按验收不合格结题,项目承担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根据《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管理流程》,对其中15个后补助项目不予拨付项目款。1项财政资助的前补助项目根据主管单位闽清县科技局申请意见给予强制终止。三是已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对所有目前正常实施的未到期未验收的486个项目进行短信提醒。今后将采取每季度通报一次到期未结题情况,以及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人工提醒方式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在验收规定期内完成项目验收。四是针对“科技项目管理粗放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培育企业创新创业空间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推进科创走廊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空置场地,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科创走廊已生成载体建设项目85项,总投资455.5亿元,新增载体面积178.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市级孵化器4家,面积超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0家,均有显著增加。二是鼓楼区在科创走廊建设新能源科创中心,科大讯飞区域总部项目落户鼓楼科创走廊;台江区宝钢研发中心项目落地宝地大厦,引进兴业银行与闽江学院共建的国家级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落地仓山科创走廊;晋安区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完成建设,已入驻50多家企业;闽侯县建设东南科学城科创中心;高新区组织申报首批“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助力科创走廊建设。三是会同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在科创走廊征集融资意向机制。市政府引导基金已对我市科创走廊37个高新技术项目投资5.07亿元;已向科创走廊15个“专精特新”项目投资2.41亿元;围绕“科创走廊工作方案”,科创走廊金融基金已向23个项目提供资金1.76亿元。会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对在孵企业开展商业模式梳理、股权激励、企业估值、财税筹划等相关企业服务培训辅导活动。四是开展福州市科创走廊新赛道体系研究,形成《福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赛道画像及发展建议》和《福州市科创走廊新赛道体系研究》两份研究成果。五是2022年认定1家国家级孵化器,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2家市级众创空间,4家市级孵化器,正在开展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申报工作。六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夯实创业创新创造的坚实底座。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616家,占全省49%;新增28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全市总数达628家;推荐906家企业参加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均居全省第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1)落实报告、通报制度不够严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落实检查考核制度不够有力,与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等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日程。7月,召开党组会专题总结2022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并党内通报。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科技宣传引导力感召力。三是对局属单位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局属单位针对意识形态检查反馈的问题,立整立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局机关。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4月召开的述责述廉大会和5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主体民主生活会中,严把材料审核关,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报告材料中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查摆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或整改措施。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印发《福州市科技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运营管理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三审制”,进一步规范了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内容关。六是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制定印发《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管理办法》(修订),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中,增加对参加成果推介活动的上线专家专业背景及言论进行审核把关内容。针对福州海外人才微信公众号存在错译、歧义等风险隐患做到立整立改,督促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并采用向微信公众号推送新华社、央视等权威媒体文章等方式,避免双语文章中译文产生错译、歧义的风险七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鼓浓重大主题宣传氛围。2022年以来,我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一周年、“3820”战略工程30周年系列宣传、落实强省会战略推进都市圈建设等重大主题,以及加快推进科教兴城和科创走廊建设、支持科技抗疫、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累计在各级各类媒体报道逾49篇,累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260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2)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工作制度>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提出了推进福州市科创走廊建设、打造全省创新发展策源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3大改革事项,明确了具体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三是印发《福州市促进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筹)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四是围绕“海上福州”三年行动,出台《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进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培育海洋科技型企业、推进涉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任务,高水平打造海洋经济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海洋经济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工作不严不实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榕科〔2022〕132号),指导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县区科技部门在推荐前向县区市场监管、环保、应急部门,收集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申报企业排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县区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向所在地税务、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方式查询申报企业科技人员个税、社保缴纳情况,我局将根据县区上报的申报企业各种情况,研究后向上级部门提交申报申请。二是我局在下达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时,发函市大数据委统一查询企业联合惩戒情况,组织人员到信用中国系统查询,有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奖励资金。我局向市大数据委商请查询906家申报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并查询到8家企业的负面信息,相关负面信息已汇总上报省科技厅核定。市创业中心修订《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企业(项目)入驻评审办法》(榕高创〔2022〕3号),增加入驻市创业中心企业申请材料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的规定;制定了企业入驻审核流程图,加强对入驻企业的过程把控,政策监督处根据企业入驻进度,加强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企业入驻评审现场监督。四是“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APP”上增加“闽东北科技成果供需平台”模块,目前成果转化平台APP开发方、运营方正着手进行闽东北科技成果供需平台模块的设计工作。加强项目跟进落实,印发了《关于组织对接“成果直通车”科技成果的通知》,通过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上下联动,持续跟踪直通车推介成果的对接转化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4)科技特派员选派和考核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选认选派。①建立逐级择优选认机制,2020年以来,科技特派员选认明确上一级从下一级中择优推荐。②拓宽选认渠道,2022年选认对象涵盖省外、境外、台籍、技能大师、驻村书记、引进博士硕士等,共选认省市级科技特派员500名。③面向龙头企业选认,科技特派员选任向344家市“扶龙头”企业、61家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倾斜,并注重高端人才的对接引进,大院大所大学人才面向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度增加,选认的科技特派员约380名,占76%,产学研带动作用更为明显。二是完善考核机制。①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明确由科技特派员受援单位所在地科技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②将科技特派员日常履职服务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和整改。③加强绩效考核,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市委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中。以上措施,已写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福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中,予以固化,长期坚持。三是加强精准对接。①通过建立基层需求库、专家资源库,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订单式”技术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的对接机制。②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定期征集汇总、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信息机制。③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等优势,促进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④开展定向科研计划,将过去一揽子的综合征集,改为分别开展人工智能防疫、琅岐菜篮子、闽江河口湿地保护、海上福州、茶科技等专项科技计划,承担市级计划的可直接选认为科技特派员,对接更为精准。⑤重点围绕福州七大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重点企业选认科技特派员。⑥探索建立企业发布技术需求、科技特派员主动对接的“科技特派员+揭榜挂帅”机制。四是立整立改科特派“拉郎配”凑数问题。对26万元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除按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支出1555元的交通差旅费外,其余工作经费已上缴财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购买服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5)关于购买服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二十四园”动态(分类)管理标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一线考核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210号)要求,由我局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完成了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上报市政府,考评结果纳入市委组织部一线干部考查范围和区县绩效考核。二是严格按照《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榕科〔2021〕158号)的要求,对服务类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招标的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明确供应商资格排它条件,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进行严格把关,对已承诺服务相关内容,可能影响服务公平、公正履行,不得参与项目投标。三是针对上年度考评存在问题,我局牵头修订了考评办法,组织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一区多园”考评工作会议,对相关考评数据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校对,依据评价结果对园区进行分类排序,由我局形成了福州片区“一区多园”综合评价报告。四是购买服务方在考评中只负责对考评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为我局推进自创区建设提供参考,并书面承诺在承担协助福州市科技局对自创区片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合同期内,不从事福州自创区片区目标考核园区的指标考核评价咨询项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6)党组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福州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了《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上会(局务会、党组会)审批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原则、清单、程序和要求,规范了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上会议题审核流程。二是新修订《中共福州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强调了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并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了研究范围,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全部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了29项具体清单。三是督促党组成员对相关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确保议事决策程序依法合规、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截止目前,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29场,研究了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创区建设、科技人才建设、巡察整改等100项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严肃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5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相互批评提出要求,要从增强党性原则的高度,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作怪,严肃认真开展相互批评。班子成员在相互批评中,克服不想批评、不敢批评的倾向,出于公心、敢于直言,既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又互相指出差距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不出现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以共性问题代替个性问题的现象。5位班子成员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6条。三是下一步,各班子成员将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被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党组书记也将适时提醒并认真审阅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关于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专题听取了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思路的汇报,在机关党委换届党员大会上作讲话,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党组成员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到各支部上了专题党课。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印发的《福州市2021年科技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安排,成立研发经费统计工作党员突击队、“重大项目招商落地攻坚行动”党员先锋队、“科技干部进企业”专项行动党员先锋队,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科技创新重点任务落实。三是研究制定了《提升机关党建水平的工作措施》,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做好机关党建宣传工作”等六个方面制定了26条措施,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有效运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9)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工作措施》,着重从“党外群众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管理”等三个方面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为深化青年干部理论武装的重要组织形式,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青年干部坚信马克思主义,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已开展学习6场次,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一周年”专题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交流讨论。通过开展党外青年干部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党外青年干部对党的认识,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机关党建业务学习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用手册》为基本教材,对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以“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运行”为题,向党务干部讲解了机关党建常用业务;组织党务干部在“福州机关党建”网站学习“市直机关党建业务学习培训”的9个视频课件。通过集中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规范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运行。三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8个,向各支部下发了“问题清单”,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四是落实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以发函的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党支部按期换届。今年以来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第二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均按期完成换届。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各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明确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纪律、监督等要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干部工作应知应会》《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手册》,选派干部参加组工干部专业能力素质培训班,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参会、党组讨论决定时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的规定,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在干部选任时,党组将与党外干部充分沟通,党外干部列席党组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1)干部使用谋划不够科学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组织人事干部采取组织座谈、调研分析等形式,对当前市科技局干部队伍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具体细致掌握,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市科技局干部队伍建设有了初步的建议与对策,形成了《市科技局干部队伍情况汇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此汇报。二是全面梳理局属单位岗位及人员情况,并结合单位实际,择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配齐配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防止岗位长期空缺。三是针对“干部使用谋划不够科学合理”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持续整改

22)干部队伍培训系统性规划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干部培训月”活动的通知》,于6月每周周五下午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共6项内容),并将及时评价培训效果,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考勤、考核、学历学位教育、网络学习、证照管理、干部信息报送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切实落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项规定。三是已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的分类要求,对我局27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并装订成册。进行了第二次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新核查“三龄两历”。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出台《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3)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党组成员开展了交流研讨。二是修订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我局党的各项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2022年以来,召开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累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1起,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44人次,对局属单位督查检查2次。三是结合自查和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实落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24)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按照个人自查、部门评查、领导审核、评估确定四个步骤开展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切实把风险点找准找全。各处室已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针对风险点提出了防控措施。二是责成社农处处长就本处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与其他处室和处长雷同问题作出了说明三是针对“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5)警示教育工作举措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榕科组〔2022〕16号),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二是对上一届巡察以来我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人员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梳理,印发了《关于上一届巡察以来我局受党纪政纪处分(问责)的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榕科组〔2022〕17号),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五一、端午节前分别通报了上级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典型案列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26)日常监督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监督视角,挖掘监督深度。建立监督长效机制,除了严格执行与监督单位建立的“三重一大”参会通报、定期会商、廉政谈话等制度外,进一步强化近距离监督,经常性、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带信督查。对正在开展或已经完成的科技项目随机进行“四不两直”现场检查,重点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发放、购买服务等)几个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持续传导压力。聚焦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函询、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并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针对性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已主动约谈18人次;对发现涉嫌“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的有关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市纪委联系室、党风室等相关处室,形成联动查处、通报机制;对于突出的、影响恶劣的、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予以立案,一查到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7)未按规定的办结时限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存在过关心态,前紧后松。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督促创业服务中心按整改措施及时清理结算应收账款。二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三加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制度学习,通过制定《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与财务审批流程。四是主动对接法院、银行和市场监管等单位分别开展调档、查询流水和摸排企业经营情况等具体工作,同时,积极征求审计和财政部门的意见以确保整改措施行之有效。五是根据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对应收账款进行3次分类梳理,分门别类多渠道开展清理,截止目前共完成清理17.04万元。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持续整改中

     2.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28)长效机制不健全。补短板、堵漏洞意识不强,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审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榕科〔2022〕132号),指导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县区科技部门在推荐前向县区市场监管、环保、应急部门,收集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申报企业排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县区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向所在地税务、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方式查询申报企业科技人员个税、社保缴纳情况,我局将根据县区上报的申报企业各种情况,研究后向上级部门提交申报申请。二是补短板。发函市直相关部门,征询2021年认定的1191家企业在2020年度受行政处罚情况,汇总后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举一反三,严堵漏度。加强下达财政资金前企业信用审核,在下达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时,发函市大数据委,征求企业联合惩戒情况,组织人员到信用中国系统查询,有1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取消奖励资金。发函市大数据委,商请查询申报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906家企业负面信息情况,市大数据委函复我局,查询到8家企业负面信息,我局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四是针对“高企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党组期间,未向市科技局党组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特别是未完成的问题,要对账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1.基本完成的问题(2项)

8)指导高新技术园区土地资源配置不够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加强对高新区工作指导。不断完善《自创区福州片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福州市科创走廊考核指标》,推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会同高新区共同制定《关于促进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力争12月底前完成

21干部使用谋划不够科学合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市科技局2家下属单位现有班子均为2017年巡察后配置。其中情报所,上轮巡察前配置1正2副1总工,但2018年后3人退休1人转隶,至今配1正1副,该单位空缺岗位使用已在谋划将逐步填补,已整改完毕;创业中心,上轮巡察前配置1正1副,均于2018年退休,我局于2019年提任一名副职主持工作,截至目前,未配备正职领导。目前,局党组正和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争取近年内逐步填补空缺。

2.未完成的问题(1项)

27)未按规定的办结时限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存在过关心态,前紧后松。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于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超过20年且金额较大、账目不全、明细不清等情况,清理难度很大,短时间还无法清理。下一步,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清查审计报告,继续咨询审计、财政、律师等意见,对部分项目核实情况及时调整清理思路,运用多种手段,对能追讨的继续加大力度追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对吊销或主体不存的企业积极上报作坏账处理,对其他特殊情况的问题作情况说明。现已按照整改措施在抓紧清理中,力争12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凝聚班子合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转变学风、会风和工作作风。

(三)持续构筑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全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构筑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构筑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科技工作思路和重点,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科技攻关,满足人民群众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和社会各界对科技部门的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345400;通信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电子邮箱fz83345400@163.com。

 

 

 

中共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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