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9 19:16 信息来源: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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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7日至7月21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短板,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局党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反馈会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实施整改“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强化责任。及时召开部署会和推进会,研究制定《中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三是狠抓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归类,从组织学习、批评教育、清退整改、建章立制等多个层面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加强与巡察组沟通联系,从严务实抓整改。四是加强监督。巡察整改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进整改进度、了解整改情况、反馈意见建议,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党组研究。122日下午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福州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干部全程列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地方金融工作相结合,在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招商、企业上市、防控金融风险等工作中取得新突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150.86亿元,新增上市企业5家,累计达20家企业新晋或更替上市进程,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在省委办《八闽快讯》刊发推广,在省政府金融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市政府发文通报表扬。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坚持每月组织1次以上中心组学习。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理论学习12次,局党组成员先后5次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二是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长效化,2020年8月、11月分别研究制定我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方案,认真抓好学习落实。8月处级领导全部完成市委组织部安排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11月局党建工作分管领导结合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讲授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题的专题党课。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中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六个纳入”,从制度建设上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深入落实,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局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意识形态考核办法等上级文件,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10月30日局领导结合意识形态讲授以《全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与舆论引导工作》为题的专题党课。在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均结合实际,深入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2020年晋升1名在意识形态等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为三级主任科员。二是抓好党史、新中国史学习,11月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新中国史专题文化学习教育》专题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中国共产党简史》专题研讨,12月局领导结合新中国金融史讲授以《擦亮金融底色》为题的专题党课。三是2021年1月13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网络意识形态文件精神、通报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1月15日局党组向市委、市委宣传部报送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4)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管理办法》,加强源头把关审核,防范在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意识形态问题,2020年下半年以来共举办保密、民法典、意识形态、政府采购等4场专题知识讲座,开展“福州市科创企业·上市领航营”培训班,均落实授课内容意识形态审核。二是修改完善我局《新闻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初审、复审、终审三级签审制度。2020年8月份以来公开发布13份信息,均按要求执行“三审制”。三是对审签信息实行逐级审批,严格把关,做到重要信息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信息不完整的不予发布,杜绝审签单缺少拟稿人或者分管领导签字等情形。四是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好宣传阵地管理,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文明单位创建更新宣传展板,包括“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用餐拒绝浪费”“推行公筷公勺 共建文明餐桌”“道德模范”“疫情防控”等多个专题,深入开展“红色领航、机关先行”活动。五是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范出版物的制作、出版、传播活动。

2.关于“统筹协调金融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5)关于“推动对台金融合作不够”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参与制定《福州市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措施》政策,市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印发。二是督促各县(市)区金融办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和交易,并及时兑现补贴政策,截止2020年挂牌展示台资企业数达127家。

6)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成效尚不显著”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自贸区金融业务“先行先试”,配合自贸区加大金融机构招商力度,持续丰富区内金融生态,引进浙商银行福州分行,已于2020年11月在仓山自贸区注册成立。二是牵头组织在兴业证券投资教育基地举办市属国企债券融资交流会,2020年推动市属国企发行债券融资209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达10家,新增2家AAA主体(城乡建总、新区集团)。同时梳理我市符合基础设施投资基金(REITs)试点等创新业务开展条件的企业,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指导新区集团企业债、连江县“海上福州”企业债等项目申报发行工作。三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出“纾困专项贷款”“榕担疫情防控贷”“榕担双百双千贷”“榕担复工复产贷”等多项专项批量担保产品,全年新增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26%,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年末在保余额48.63亿元,在保笔数4120笔,放大倍数达3.62倍,季末平均放大倍数2.16倍,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一。

(7)关于“普惠金融服务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召开产融对接会、走访调研基层、政策宣介等多样化的助企活动,加强政银企产融对接,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2020年,我市县(市)区两级已累计举办了37场产融对接会,各银行机构累计对接超过1000家企业,现场达成意向融资授信超70亿元。二是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做好纾困贷款工作。2020年我省两期纾困贷款我市累计投放纾困贷款970笔43.65亿元。

8)关于“对金融目标任务的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8年福州市金融工作会议5项任务完成情况如下:①对接保险机构资金方面,市政府已和中国平安签订战略框架协议。②持续完善监管措施和监管方式方面,依托国家监管部门开发的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加大监管力度。③严格住房信贷管理方面,我局已配合房管局等部门制定印发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④普惠金融方面,已完成林权贷款等普惠金融指标。⑤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方面,推进银行机构做好纾困贷款工作,2020年累计投放纾困贷款970笔、43.65亿元二是福州市“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方面,作为核心指标的金融业增加值,根据统计初步核算,2020年达1150.86亿元,同比增长6.8%,占全市第三产业比重20.5%,占全市GDP11.5%,总量、增速超额完成“十三五”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目标。

3.关于“落实防范金融风险责任不到位”问题

9)关于“监管体系不完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度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办法》,从企业信贷风险防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交易场所监管和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方面加强对县(市)区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的绩效考核,切实抓好本地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二是2020年依托国家监管部门开发的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金服云”平台金融生态板块加强监测排查和处置。三是2020年11月11日-13日,市金融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局调研学习北京金融科技监管方面经验,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决策参考。

(10)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行政许可责任制度》《融资担保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行政监督检查指南》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二是会同有关县区监管部门对我市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企业进行摸底核查,将第一批“失联”“空壳”的90家融资租赁公司、15家商业保理公司,推送至“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推荐中安绿色(福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2家商业保理公司上报省金融局,建议纳入监管“白名单”管理。三是按照《福建省类金融机构监督管理指引》《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有关规定,对典当行进行年审、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分级监管。

(11)关于“监管力量薄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专业化队伍建设,协调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办理我局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执法资格证,目前待省司法厅通知下发后统一制证。二是配合省金融局将1家失信典当行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三是协调编制管理部门推动各县(市)区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目前9个县(市)区成立金融服务中心。四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2020年度金融风险防控指标考核办法》《2020年度“新增企业上市数量”指标考核办法》,推动县(市)区金融办、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落实金融风险防控、企业上市等重点工作。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上级工作作风建设要求,2020年12月制定印发《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对照排查,并按“七个一”要求集中部署集中整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各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理预算安排,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进行评估,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实编准项目预算。三是改进预算执行方式,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季度监控,做好分析研判,提高资金使用率。结合上市综合扶持政策修订完善情况,及时调整2021年奖励资金预算。

(13)关于“跟进服务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制定印发《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二是主动跟踪企业上市和场外挂牌进程信息,督促县(市)区金融办及时申报奖励材料,及时完成兑奖程序,2020年完成5家企业上市奖励的申报兑付工作。

14)关于“金融政策宣传实效未彰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定向宣传。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签订合同,开展2020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宣传。全市5545辆出租车LED屏刊播非法集资宣传标语598.86万条次。全市4家汽车站LED显示屏每天播放700多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同时,在五一广场中心彩屏、250多座户外阅报栏LED显示屏、电梯广告等各类宣传设施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宣传。2020年10月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各县(市)区金融办联合当地银保监、人行、公安、金融机构等部门在辖区城市中心广场、人群密集区域开展了5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展板60多幅,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1200多份,针对常见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犯罪手段,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三是拓展新媒体等途径开展宣传,突出群众喜闻乐见。10月30日联合鼓楼区金融办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点举办了1场专题“微课堂”,邀请检察院专家为群众做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专题讲座。期间,我局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谁执法、谁普法”专栏,连续报道关于“套路贷”、非法集资、为赌博提供支付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示群众警惕风险、守法经营,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相关案例、风险提示。2020年11月市、区处非办在鼓楼区福州广场举办敬老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社区游园会”活动。2021年1月筹划安排开展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线上宣传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邪教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四是加大金融专业知识宣传培训。2020年9月我局与福建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联合举办了“福州市科创企业·上市领航营”培训班,各县(市)区分管上市领导、金融办负责人及企业共计109名学员参训。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5)关于“公务车辆管理松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明确派车范围、派车程序,坚持“谁派车、谁用车、谁负责”原则,由经办人、经办处负责人、综合处、综合处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做到依规派车、规范用车。二是加强派、用车监督管理,建好用车档案,每季度公示用车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我局公务车辆于2017年全部上交市机关局,目前公务用车按照规定要求通过派车平台派车。

16)关于“存在无公函接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无公函接待问题2020年12月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强调杜绝无公函接待、出差绕道、延期、超标准报销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及费用报销,2020年接待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等报销材料齐全,未再发生无公函接待现象。三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程序,强化财务审核监督。

17)关于“办公设备采购超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在中国福州门户网或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采购计划。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学习,2021年1月21日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办专家来我局进行授课,进一步掌握采购标准、流程等具体要求,涉及重大采购项目及时向市采购办咨询,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18)关于“超范围发放文明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文明委〔2019〕1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严格在文件规定范围内为本部门干部职工(含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奖金。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学习《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强调杜绝无公函接待、出差绕道、延期、超标准报销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6.关于“对工程项目和资产的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培训文件要求。2020年举办的“科创企业·上市领航营”培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限额标准安排培训预算,无超标准列支经费现象。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学习,2021年1月21日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办专家来我局进行授课,熟悉掌握采购标准、流程等具体要求,涉及重大采购项目及时向市采购办咨询,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三是重申公务卡使用规定,强调公务支出结算方式及公务卡结算范围,严禁大额现金支出,强化财政监督,规范公务消费。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及时做好新增固定资产登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2020年12月重新对我局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编号登记,做到财务账面与实物数额一致。

2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缺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1年1月21日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办专家来我局进行授课,加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学习,进一步掌握采购标准、流程等具体要求,涉及重大采购项目及时向市采购办咨询,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2020年已重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局办公室改造项目进行审核评估,验收合格并完成验收手续办理。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和要求等内容。二是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2020年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安排等事项上严格按要求,逐条、逐项表决,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整理规范会议资料。

23)关于“对金融行业党建不够重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业务处再学习、再提高,增强行业党建意识。同时局分管领导牵头,发展服务处具体负责对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截止2021年1月底,已初步掌握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4)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按照突出思想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于2020年12月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充分,会议方案、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把问题找准、把措施定实,会议组织严密,主要领导带头认领并举一反三查找自身问题,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鲜明,形式严肃,受到与会纪检组领导好评。二是机关党支部认真筹划部署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提升谈心谈话质量,支委与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肯定成绩同时重点指出存在问题,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支部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领全体党员把问题找准找实,把会议开出“辣味”,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5)关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帮扶。二是机关党支部及时调整完善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加强与综合处沟通协调。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与支部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等活动,全员为机关党员讲授专题党课,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学促学作用。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市委“近邻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在共建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依托福州“党建超市”平台,以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助力社区防疫抗疫、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形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街道吹哨 部门报到”系列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下半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人均参与社区主题实践活动2次以上,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场次,单位人均录入志愿服务时间67.45小时。

26)关于“党建基础较为薄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专门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作汇报,对支部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重点强调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机关党支部注重加强宣传教育,甄选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党员培育发展计划,与在职党员共同参加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对党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目前我局已有1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2021年度党员培养发展对象。三是机关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组发〔2008〕3号)及(闽委组明电〔2016〕23号)文件精神,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少缴部分党费已于2020年6月补缴完毕,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7月开通党费专户。目前党费收缴标准严格规范,党费管理实行专户专管,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完备。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重视”问题

27)关于“干部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修订完成《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措施》,对在服务企业上市、协调融资难融资贵、推动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有实绩的,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二是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对在日常一线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提任至重要岗位。2020年以来,优先提任1名、职级晋升1名表现突出的同志,优先安排2名干部参加党校中青班、副科班培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28)关于“一线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日常一线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目标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公布评定结果,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倡导“干在一线、比在一线、争在一线”工作作风,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考评,确保考得及时、考得到位,考出实绩、考出成效。

2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公示时间从第二日算起要求,切实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在2020年1名干部提任、1名职级晋升和1名试用期转正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到会党组成员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与会成员充分讨论,逐个发表意见,逐一进行表决,并严格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及时整理规范会议资料并严格按程序,做好任前公示、任职报批及任前谈话等工作。

30)关于“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我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退休、提任干部的出入境备案工作,登记备案对象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由综合处保管,使用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未发生未经审批出国(境)情况。二是加强档案日常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按“凡进必审”的要求,及时对新调入同志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逐一进行登记,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查找弥补,确保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无误。做好2020年提任、职级晋升干部人员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3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弱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党章》《监察法》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的必修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编印的典型案例、典型问题通报,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法纪底线。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针对单位职能职责、行业特点,加强廉政风险梳理排查,责成分管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分析研究分管负责领域廉政风险,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

32)关于“廉政教育意识淡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严格执行谈心谈话要求,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普遍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人次,任前谈话4人次,党组会传达、重要时间节点廉政谈话160人次。二是提高谈话质量,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着重与承担审批、监管职责等重点岗位同志进行教育提醒,督促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守政策法规和廉洁纪律“红线”。三是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20年12月市金融局局长、纪检组组长对提任的证券与资本市场处处长、发展服务处副处长等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按规范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筑牢预防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四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干部参观廉政主题警示展、邀请专家讲授专题讲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33)关于“处分执行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公务人员处分条例,增强法规意识,并责成人事干部加强政策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依规纠正错误的工资晋升薪档行为,于2020年8月将工资薪档调回原基数,并扣回多发放的工资469元。

3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责任,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三公”经费、考勤、重大项目资金开支等情况。二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报告、“双随机”检查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0.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严格”问题

35)关于“日常监督缺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既有的四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已制作了各类谈话的相关表样刻成光盘下发给各综合监督单位,督促市金融局要参照下发的谈话表样,履行好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好谈话提醒工作。二是督促、协助市金融局党组认真开展重大节日节前廉政提醒谈话、集体谈话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谈话等,并做好谈话内容记录。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督促市金融局开展各类谈话120人次。

36)关于“精准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检查组已督促市金融局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议事程序、事后问责等工作要求,督促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市金融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对重要工程、关键环节跟踪监督,要求市金融局及时报告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重点人员及时下发书面廉政提醒。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跟进监督市金融局报备的重大项目8项。

1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7)关于“审计整改不落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审计责任,2020年7月18日党组会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逐项逐条抓好整改,并及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反馈市审计局。二是坚持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各处结合2021年工作计划梳理年度资金需求,综合处汇总各处资金需求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合理做好2021年整体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并提交党组会研究。

(38)关于开展未巡先改不彻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12月组织学习《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强调杜绝无公函接待、出差绕道、延期、超标准报销等问题。二是开展专题教育,严肃财经纪律,已于2020年7月清退出差违规改道、延期金额8655元。

12.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39)关于“日常监督以列席会议、查看内页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督促整改落实滞后,对整改工作督办力度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加强思想监督、整改监督、重大项目公示、敏感时间节点谈话提醒,纪检委员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渠道及时推送典型案例通报,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对干部提任、评先评优等情况提前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把好廉洁审查关。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五组巡察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期间,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2020年下半年来,我局党组以此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扎实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仍有一些长期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如:我局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金融目标任务的统筹管理、金融行业党建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指导部署,进一步持续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和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整改问题及计划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市委《关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完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干部培训、专题党课等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融入日常、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二是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关于党史、新中国史等知识的学习。及时做好重大活动宣传,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相关活动制度。三是全面掌握、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强化“九大专项行动”金融支撑,着力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构建金融、科技、产业良性循环生态圈,切实做到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对金融目标任务的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中,主要指标金融业增加值已比2015年实现翻一番,超预期目标320亿元。针对子目标未完成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制定我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走访省内外先进城市、省直、市直部门,召开3场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结合“三个福州”建设实际,谋划构建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综合考虑金融周期性因素,科学测算未来五年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余额、保费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企业上市等发展目标区间,加强相关目标任务统筹管理。

整改时限:长期推动

3.“监管力量薄弱”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协调编制管理部门推动市县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补充监管力量,进一步支持金融业体量较大的县(市)区推进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券商、律所、高校等加大金融专业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干部专业能力。

整改时限:长期推动

4.“对金融行业党建不够重视”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根据摸底情况,指导有条件的非公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依托行业协会开展党建,其他企业党员采用挂靠社区、工业园区等方式开展党建活动。

整改时限:持续推动

(二)进一步整改工作落实要求

下一步工作中,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常抓不懈、巩固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用力,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紧盯不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继续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与金融行业治理体系,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源上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三是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推动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深入谋划建设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建设,争取在金融业增加值总量、金融招商、企业上市、金融风险防控、特色金融集聚区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力金融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510870;通信地址:福州市南江滨大道193号3号楼10层;电子邮箱zhc_1028@163.com。

 

中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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