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08:19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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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三个务必” 坚守职责使命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6日)

陈云水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福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省委常委、市委林宝金书记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履行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和“三个全面”重要要求,勇担使命、守正创新,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干好纪检监察事业。

  (一)深刻把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政治原则,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福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决、更加彻底。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时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增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长期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找准纪委监委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责定位。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新修订《党章》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中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结合贯彻市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要求,找准找实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效能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发扬斗争精神,把“严、准、实、稳”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中,使思想认识、精神面貌、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全面跟上新征程新要求。在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守正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有力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一)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彻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358”工作机制,通过学习研讨、一线调研、基层宣讲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闽山闽水物华新》等系列专题研讨,组织参观“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共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28件,处分30人。协助市委重新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协助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5个党组织和138名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实施精准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推进政治监督更加具体精准。紧扣疫情防控进展及不同阶段重点任务,实行“常态化监督+应急处置专项监督”工作模式,及时制定工作指南、工作提示,特别是针对10月份福州遭遇近年来最严峻疫情形势,坚持既督又战,聚焦核酸检测、隔离点启用管理等重点环节,强化一线监督、驻点监督,全力推动解决问题,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等行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完善“分级分类、责任到人”监督网络,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开展“三提三效”行动专项监督,围绕水系治理提升、“重中之重”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配合省纪委开展政治监督,协助市委制定整改任务分工方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监督下沉落地更加实在有效。在省级整治项目基础上,新增民警接处警执法不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难等4个问题作为“点题整治”项目,督促责任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打造系列电视访谈节目,讲好整治故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阳光公开与基层权力运行提级监督模式,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累计公开2251个村(社区)集体资金约714亿元、集体资产约12万项、集体资源约1.7万宗。围绕落实省纪委“双化解双促进”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解难题、化积案、保稳定”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推动化解信访积案192件,检控类信访举报量持续下降。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全市共立案相关问题24起24人。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聚焦耕地红线保护、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等7个监督重点,以严明纪律护航乡村振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2人,处分141人。

  (四)纠“四风”树新风更加常态长效。积极协助市委开展“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促发展”行动,深化纠“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制定3个方面12条措施,常态化监督推进作风建设。把省市新修订的《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执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对市直单位工作作风松动懈怠、不严不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6起197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节前纪律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问责通报,聚焦酒杯中的奢靡之风、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现象,运用“1+X+Y”监督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84起102人。推动巩固移风易俗成果,针对个别县区婚丧嫁娶陋习反弹迹象,坚持露头就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五)一体推进“三不腐”更加系统协同。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全市共立案审查调查1219件,处分1246人,移送检察机关44人,严肃查处了卢林、王德冠、江惠文、陈子湘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017人次,其中一、二种形态占93.6%,用科学精准处置保护干事创业热情。扎实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案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并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协助市委召开政治生态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推动各级党组织从严监督教育管理干部。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共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28份,推动查补漏洞、建章立制。压紧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守牢安全底线。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五廉五心”工程建设,推动“潮江楼”等2家单位获评省级廉洁文化示范基地。

  (六)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充分彰显。科学谋划制定新一届市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市共对20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4593个,移交问题线索128件。开展中期调研和组办会商,提出意见建议200多条,提升巡察报告质量。深化上下联动,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跟进巡察组、蹲点式调研等方式,开展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创新巡察反馈方式,采取市领导集中反馈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建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五方会商”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地毯式”整改问题。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市县巡察组共形成专题报告16份,向市县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80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321项。

  (七)队伍自身建设更加严实深细。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深化“五心·五型”模范机关创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1名同志受中央纪委表彰,4个集体、25名个人获省纪委表彰。制定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方案,增强监督协同性、有效性。完成市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规范市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考核办法,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规范案件审理流程、派驻机构党组处分程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市纪委监委审结案件实现“零申诉”。市、县监委顺利完成首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优选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12名,切实强化外部监督。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履职交流活动,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深化全员培训,通过自主办班、送教下乡、模拟办案等形式,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制定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若干举措,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印发提醒专报,持续防治“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与上级要求、人民期待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刻,在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上还存在短板;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功效有待提升,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微腐败”仍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扎实做好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按照省纪委对福州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四个走在前”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守监督首要职责,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

  做实政治监督。落实《关于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思路,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盯“六个城、五品牌、九行动”等重点任务,建立政治监督“共性+个性”清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监督。加强对市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借机牟利的从快从重给予处分,对“躺平”不作为的及时约谈提醒、构成违纪的立即处理,对因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真容错敢纠错,着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环境。健全完善政治监督闭环机制,通过看态度、看措施、看落实、看效果、看举一反三,综合检视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做深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委工作条例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日常监督方式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信访举报综合分析、报告、通报机制,开展县(市)区、市直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找准政治建设短板、作风突出问题、腐败易发环节,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

  做准专项监督。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准具有行业性、系统性、关联性的“风险点”,开展“打深井”式监督,集中整治顽瘴痼疾,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民间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运用“1+X”、“一组一专项”、“室组”联动、“组组”协同等监督机制,促进全系统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强化治理。坚持以专项监督推进专项治理,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反馈、跟踪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灰色地带。

  做强基层监督。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帮助梳理可操作、易上手的履职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和工作流程。巩固拓展提升片区协作、“室组地”协作、交叉监督、提级监督、交叉巡察等实践做法,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哨站”作用,提升拓展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平台功能,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扩面提质增效,为基层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 

  (二)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加强对“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纠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严明组织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高质效处置问题线索。把好信访“进口关”,完善问题线索筛选和集体会商研判机制,从线索来源、反映内容、日常作风表现等方面认真研究分析、甄别,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特别是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处置、及时给予答复。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前的侧面了解工作,防止处置方式不精准挫伤干部积极性。提高谈话函询率,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发现对组织不老实、不忠诚的坚决严肃处理、通报警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极大减少暂存件,避免问题线索积压沉淀。增强初核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初核成案率,防止初核久拖不决。

  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适时出台内部指导性意见,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切实把铤而走险、想干坏事的人手脚捆住,让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人放开手脚。树立纪委也是“党员之家”的理念,做好释纪释法、解疑解惑、传道传情工作,化解戾气、消除怨气、弘扬正气,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引领新时代新征程

  靶向纠治“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政绩观扭曲假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治空喊口号、盲目决策、推诿扯皮、层层加码、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从严从快处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治以讲课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以及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高价月饼等背后的隐蔽隐性问题。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一体推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把抓作风建设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政治监督、市县巡察,对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运用“1+X+Y”监督工作机制,贯通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媒体舆论等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施“一县一清单纠治、一行业一专项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级监督一级落实”纠树工作机制,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整治、见底见效。紧盯作风建设新情况新变化,开展配套制度“回头看”,推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资产,保障党的好政策落到“最后一公里”。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加大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街霸”“矿霸”等的整治力度,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民生热点,选准群众最关切的整治项目,在“宣传、监督、效果”上持续发力,完善“双点评”“点穴督导”等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四访”活动,实行信访举报“4321”工作机制,开展化解基层信访举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办信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聚焦提高“三不腐”综合功效,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以零容忍态度推进反腐惩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筑牢反腐防逃堤坝。

  精准化思维清除腐败土壤。加强对腐败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探索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的全环节监督,特别是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压减腐败滋长空间。大力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党员干部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与企业打交道,做到有交集不交换、有交往不交易。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好用好行贿人信息库,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限制企业资质、市场准入等措施,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

  以全周期理念深化标本兼治。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联合处置、廉情预警等机制,实现监督成果共享转化。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路径,从力量统筹、业务融合、政策策略等方面入手,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实现“1+1+1>3”的综合效果。完善大数据碰撞比对系统,探索建设调查技术信息化平台,用大数据为监督执纪执法赋能,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数字纪委(监委)”。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廉政教育基地,讲好全面从严治党福州故事,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五)坚持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更好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重点任务、业务特点,围绕“三个聚焦”细化监督内容,打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组合拳”,精准有效发现有质量的新问题、深层次问题。紧盯权力责任和“关键少数”,分类别分领域制定监督重点,高度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反复发生、大面积发生、影响深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有价值、有分量、有深度的报告,保持利剑震慑常在。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高质量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实现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全覆盖”。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政法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做好情况通报、巡察期间沟通、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认真落实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有关要求,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规范巡察办机构设置,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开展巡察整改“五方会商”工作,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巡察组深度参与巡察整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征求巡察组组长意见等机制,确保“地毯式”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深化“一巡一分析”,综合研判各轮次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查补漏洞、健全制度。探索建立整改效果评估和问责机制,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六)带头践行“三个务必”重要要求,打造让党信赖、人民信任、干部信服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模范机关创建。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五心·五型”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妈妈心”“婆婆嘴”“哥哥样”带好纪检监察队伍,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的动力、能力、精力、活力问题,强化争优争先争效意识。深化全员培训,通过交流讲堂、以干代训等方式,推动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双提升”。

  放大改革综合功效。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定期检查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全面运用监察权,提升依照职权自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人员调配、培训、考核等工作,提升国企监督实效。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稳妥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坚持组织授权、坚守组织原则,严格权力、手段、措施界限规定,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经常开展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持正人先正己,用监督加压、以信任加力,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认真履行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提醒警示,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住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和亲情关,当好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本领高强、勇于担当的表率。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担使命、守正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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