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07-14 15:45    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察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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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长乐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经查,201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中,长乐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不讲规矩,存在“递条子、走后门”等违反招生纪律问题,致使长乐市城区中小学招收延伸类新生合计人数755名。长乐市教育局擅自研究并扩大招生范围,随意改变招生计划,违规招收延伸类新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长乐市政府副市长、长乐市2015年小招初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志云,时任长乐市教育局局长陈常余二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长乐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新利、王庆享二人负有直接责任;长乐市委教工委纪工委书记、长乐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红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应予问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长乐市原市长王松因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6月,经福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志云党内警告处分;对在2015年秋季长乐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批条子”的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建议长乐市委对陈红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经长乐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常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新利、王庆享二人党内警告处分;对长乐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中小学校长共10人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中小学招生涉及广大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招生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全市中小学校新一轮招生工作正在进行,全市相关部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既严格要求自己,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敢抓敢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阳光、透明”原则招生,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增加招生透明度,确保新一轮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带头遵守纪律规矩,不得违规插手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好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破坏招生秩序等违纪行为,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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