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3-01 20:2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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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日溪乡财政所副所长郑祥辉履职不力致使超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问题。郑祥辉在负责2015年日溪乡风没亭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时,缺乏跟踪评估,超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7.97万元,直到2017年审计发现后才追回该款项。日溪乡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2.新店镇义井村委会主任郑宗泽消极应付群众问题。2018年3月8日,新店镇义井村近百名村民就拆迁困难补助款公示等问题集体到义井村委会询问时,郑宗泽作为村主任,无动于衷,未能及时解答村民疑问、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新店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王庄街道乐东社区原主任王振琳、陈红等人履职不力致使低保金被违规领取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5月,时任王庄街道乐东社区书记、主任王振琳履职不到位,未及时了解乐东社区低保户林某栋的经济情况,造成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林某栋违规领取了低保金1.8万元。2015年至2018年,时任王庄街道乐东社区主任陈红,未及时了解低保户林某栋和严某(家庭)经济情况,造成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林某栋和严某(家庭)分别违规领取了低保金1.65万元、1.95万元。王庄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王振琳、陈红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款项。

  4.象园街道乐西社区党委委员林捷履职不力违规发放高龄老人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8年,象园街道乐西社区党委委员林捷在负责民政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享受补贴的老人情况未尽到审核责任,致使辖区内的郑某官、俞某玉等四位老人过世后,仍违规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共计0.56万元。象园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款项。

  5.鼓山镇浦东社区原书记张传芝、副主任叶晓燕履职不力致使辖区发生涉黑案件问题。2016年9月,时任鼓山镇浦东社区书记张传芝、时任浦东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叶晓燕履行综治工作不力,对鼓山镇浦东社区综治安全环境摸排不认真,未及时发现辖区内的涉黑苗头,致使辖区发生重大涉黑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鼓山镇纪委分别给予张传芝、叶晓燕诫勉谈话处理。

  6.鼓山镇原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陈振亮履职不力致使辖区发生涉黑案件问题。2016年9月,时任鼓山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陈振亮履行综治工作不力, 对鼓山镇综治安全环境摸排不认真,未及时发现辖区内的涉黑苗头,致使辖区发生重大涉黑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鼓山镇被福建省政法委综治委列为2017年省级通报整治单位。晋安区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自觉克服、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建立长效机制,谨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实践“五抓五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强力整治,严肃问责,持续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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