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通报一起党员干部涉黑腐败案件

2018-09-06 08:51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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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台江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以警示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打击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

  2016年至2017年,郭忠勇任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期间,在明知其辖区管理范围内的台江财玉足浴店有从事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没有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不履行法定义务,对涉恶犯罪团伙没有及时打击,采取放任态度,充当涉恶犯罪组织的“保护伞”,甚至以他人名义参股经营,直至20179月被上级公安机关查获。201711月,郭忠勇被市公安局予以辞退。2018820日,郭忠勇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郭忠勇身为国家执法人员,却徇私枉法,包庇、纵容黑恶行为,甚至充当“保护伞”,严重吞噬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律,绝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环节,对涉黑涉恶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铲除。(通讯员 台纪宣 记者 莫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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