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助推法法无缝衔接

发布时间:2018-08-06 15:13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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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词有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

  ……

  6月8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人防海防办原副主任翁雄鹰涉嫌受贿案件,这也是福清市监委成立以来第一个公开开庭审理的留置案件。

  与以往旁听庭审不同的是,此次旁听席上,除了涉案单位领导干部外,还整齐地坐着一群由福清市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学员团”。

  目前,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能够综合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旁听庭审不仅是一堂直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更是一堂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课”。

  今年5月,福建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明确规定建立监察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开展证据展示、质证认证、辩护论辩等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教学”,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阶段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回头看”,对如何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以及证据之间如何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锁链等有更深刻的认识,有助于更好地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我们这次还组织一线办案人员参与旁听,及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大背景,保证审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丘树金表示。

  “调查不能只重结果,程序合法合规是前提,对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收集方式、甚至是取证的地点,都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则在法庭上根本经不起辩护人的质证。”“在法庭举证质证的过程中,我对自己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回头看’,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下一次办案中能更有效地运用各项调查措施,提高采集各类证据的能力。”旁听庭审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收获满满,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也取得“以案释法、以听促学”的良好效果。

  此外,为检验旁听庭审“现场教学”的学习实效,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布置了“课后作业”,围绕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开展研讨交流,并撰写心得体会,为下一次开展审查调查积累经验,全力做好旁听庭审的“下半篇文章”。

  “把‘纪法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以典型案件作为‘学习教材’,实现了警示教育与业务培训同频共振,推动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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