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8-01-10 17:10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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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当选的福州市监察委主任向宪法宣誓

  2018年1月8日下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9日下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监委会副主任与委员任职事项。监察委员会班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1月10日上午9点30分,福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福州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

  改革千头万绪,首在牵头抓总。福州市委坚决扛起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改革要求,市委书记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率先垂范当好“施工队长”,严格对照“施工图”来指挥作战。

  福州市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成立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持续向下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福州市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坚持党委负总责、纪委负专责,稳妥有序推进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对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挂牌组建等重点事项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部门分工。建立工作联系和情况周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对图自查,梳理上报改革进度。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编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市上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汇聚成改革的磅礴力量,推动改革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人员转隶是改革的关键环节,能否平稳有序地实现人员的“全面融合”关系到改革的质量与成效。市纪委召开市检察院涉改部门干部座谈会,发放《致全体转隶干部的一封信》,及时解读政策,消除转隶干部的思想顾虑。市纪委还会同市检察院,对涉改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数情况进行摸底,制作《监察体制改革拟转隶人员情况表》,逐一对转隶干部进行了家访,高标准、严要求把好转隶人员政治关、廉洁关,在综合把握干部履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转隶意向等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好人事调配工作,力求转隶人员与现有人员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实现全面融合。

  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统一部署,福州市建立“全过程督查”机制,自12月6日起,市纪委领导带队多次分赴12个县(市)区,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分片包干督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县(市)区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

  监委组建的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实现了“一址办公”。“完成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只是把改革蓝图化作具体实践的开端。市纪委和市监委将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福州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修兴高表示。

  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按照省委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县区一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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