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20 09:00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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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盯整改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全方位拧紧责任链条。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迅速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职能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具体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处室落实整改工作。2025年10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紧扣巡察反馈问题,由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带头,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党性锤炼和履职担当,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主动牵头认领问题整改措施,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指导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对整改力度不足、落实避重就轻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提醒纠正,确保巡察整改质效。同时,坚持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间,推动全委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8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实现长效常治,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落实“一抓到底”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1)2025年10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在领导班子对照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中,结合单位职责和个人分工,逐一对照检查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将2025年度未能整改完成的问题纳入后续的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

  问题2: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2)市法学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学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强化政治引领、强化职能作用、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法学会改革的工作措施》。

  (3)委领导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在2025年国庆、中秋节前,聚焦重大节假日常见问题,已结合各自分管业务特点,针对处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共16人次。

  2.关于“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3:督促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4)“室组、组组”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围绕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采取“室组”“组组”“室组地”联动等方式,打通政法系统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监委一室、各纪检监察组、各县区纪委监委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5)积极推进政法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将督促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细化整改任务分解、推进措施落实以及推动以案促改,真正发挥巡察整改的作用。

  问题4:对整改“举一反三”跟踪督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做好“举一反三”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查找解决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工作中突出问题,进一步加以改进,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抓实规范提升,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

  (7)修订了《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对委机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进行了完善,2025年全委共列支业务经费2699.85万元,均严格按规定执行有关规定。

  3.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5: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8)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措施、举措落实,结合季度形势分析、平安月报、平安指数,全力补短板、强弱项,用足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追责问责措施,2025年发布月报12期,召开形势分析会4场,下发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平安建设若干工作情况通报6次,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责任体系。

  (9)加强重点群体管控帮扶工作,强化信息互通及预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加快推动重点文件、重要措施落地,出台重精患者“六位一体”管理救助机制。

  问题6:一以贯之抓整改的后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0)在2025年全市中央司法救助金分配比例上,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救助案件数量、地方财政实际拨付、历年结余等情况,对分配比例进行科学评估,并及时进行了调整,保障司法救助金合理、规范使用。2025年中央司法救助金使用率达100%,市级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率达99.2544%。

  (11)持续加强对政法队伍从严管党治警,健全党对政法队伍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紧盯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2025年7-9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组建3个小组深入调研了解和督查巡查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规范执法、营商环境、便民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巡查小组紧盯纪律作风建设,共实地访查路面高峰与平峰站点路口12个、基层派出所8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1个,以及开展模拟警情压力测试3次、“1、3、5”分钟快速反应拉动演练1次,对现场发现的“接处警、受立案”“窗口服务流程和环节”“应急事件处置”“路面警力部署和民辅警执勤”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推动立行立改,以巡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效。同时,对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市委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进行队伍整顿,压降干警违纪违法人数增幅上升趋势。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7:落实和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2)参加集中政治轮训和集体学习时间未达标的5名县处级干部,均已通过参加线下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补齐学时。2025年8-9月,市委政法委组织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分别围绕“如何履职担当”等主题开展专题辅导7场,全市政法系统干部7000余人次参加。针对2026年政治轮训工作,提前制定了轮训计划和轮训要点,不断扩展政治轮训的覆盖面,依托党校、高校、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丰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常态化推进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在2024年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的基础上,2025年7-9月已完成对市公安局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引,于2026年开始分阶段对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

  问题8: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14)重点针对涉企民事执行终本、涉企信访案件等共计144件案件开展评查。推进《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重点举措》落细落实,成功打掉盘踞在市场流通、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黑恶势力团伙12个,快侦快破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52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16亿元。推进破产事务协同中心筹建工作,简化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的注销程序、吊销破产企业的股权变更等,提升破产退出便利度。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过罚不当”“小案重罚”、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等问题监督整治力度,建立10个福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拓宽行政监督渠道,2025年全市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16.62%。

  (15)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已按照2025年7月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有关要求,于8月12日以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能级提升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福州片区能级提升工作,将福州片区服务中心并入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提级管理,线上线下累计办理各类业务8万余件。深化法务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沿线国家超过50家企业提供“一站式”投资落地服务,帮助中企完成“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投资20项。加快制定片区招商方案,围绕法律服务产业场地补贴、人才激励、创新支持等研究专项扶持政策,向企业(群众)、律所(律师)等不同使用提供更加优质法务服务。福州片区依托区位优势与“多区叠加”政策优势,创新“前店后厂”窗口服务模式,聚焦五大特色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涉台港澳、知识产权、企业出海、数智法务),打造“1站1基地3法庭5中心(构建“一站式”法律服务站;海丝国际法商融合基地;福州海丝法庭、福州破产法庭、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律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心、公证中心、行政复议中心、国际仲裁中心、海丝法务发展中心)。2025年12月,福州片区新址正式揭牌启用。

  问题9:法学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16)2022年以来,省法学会未向我市征集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论坛的论文。市法学会持续加强与在榕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加强《闽都法学》的组稿、选稿和编辑工作,2025年共刊发论文43篇。今后,市法学会将根据省法学会工作部署,组织我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学术论坛的征文要求,积极推荐优秀论文,力争有优秀论文入选刊发。

  (17)省法学会未对聘用的法学专家提出专职要求,市法学会根据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要求聘用法学专家,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法学专家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2025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00余份。

  (18)2025年,市法学会领导聚焦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主动加强与法学专家和各县(市)区法学会的联系,指导各县(市)区法学会依托综治中心建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解决了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全覆盖的难题。

  2.关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0:综治维稳工作力度仍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19)全市平安建设整体形势持续向好,2025年平安建设综合绩效历史性跃升至全省第二,成绩、位次均创5年新高。全面梳理2025年以来打掉的涉黑恶案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单位按照“应发尽发”原则,对同一涉黑恶犯罪案件反映的不同行业领域乱象,针对性制发“三书一函”,指导行业部门落实以案促建各项举措,2025年3月-2026年6月共制发三书一函170份。民生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微行动、微清查、微整治、微打击,2025年全市盗窃发案数同比下降43.3%。

  问题11: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力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20)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调分离”机制,组建排查、化解、宣传三支队伍,印发《福州市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办理流程,提高化解质量。2025年3月-2026年6月,全市共排查14.2万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3.9万余件。

  (21)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人民调解员补贴标准的通知》,将案件补贴标准从每件最低50元提高至100元;全市配备10615名专兼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2147名,占比20.2%,同比上升10.5%,具有法学或经济学专业基础的专兼职调解员424名,同比上升35.5%。

  (22)我市根据中央政法委现场会精神、省委政法委最新工作指引以及市委“奋勇争先落实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十大专项行动要求,按照“五有”“五个规范化”等最新建设标准,开展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效能。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17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已完成提档升级工作。

  问题12:监督和支持全市政法部门依法履职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23)制定印发案件评查相关规范性文件2份,并组织开展2025年案件评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交叉评查、指定评查、专项评查、公检法系统自行评查等方式,对重点案件,聚焦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制作等方面开展全过程评查。

  (24)印发《关于案件评查和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全市党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流程与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3:承担意识形态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25)印发《委机关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规范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在省级政法系统媒体上开展我市政法工作成效报道,提升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能力。

  问题1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26)就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已于2025年9月30日前,在政法委门户网站“福州长安网”增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更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专栏信息,并在“法治建设”和“重要会议”版块及时更新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2025年8月-10月,对门户网站福州长安网、“平安福州”微信公众号进行3次网络保密安全检查,均运行正常,未发现漏洞。2025年11月6日,市法学会“闽江法学”微信公众号已销号。我委将持续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并发挥作用。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问题15: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

  (27)就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上的发言材料内容雷同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材料撰写并加强文字材料把关,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于2025年6月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我委2025年度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报告。对先前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的政法单位进行工作提示,督促其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将年度工作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向我委报告。

  问题16:强化严的氛围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28)不断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2025年-2026年上半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75人次,深入学习典型案例90起,前往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和三坊七巷坊巷讲习所等参加现场教学120人次。结合委机关各处室职能和岗位职责,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做到一人一表,精准排查精准定级。加强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将教育对象从处级以上干部拓展至基层政法干警,选取本地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材料,筑牢政法干警廉洁意识,2025年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共开展警示教育755场,覆盖43320人次。持续加强对政法队伍从严管党治警,紧盯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2025年7-9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督察,组建3个小组深入调研了解和督查巡查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规范执法、营商环境、便民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巡查小组紧盯纪律作风建设,对现场发现的“接处警、受立案”“窗口服务流程和环节”“应急事件处置”“路面警力部署和民辅警执勤”等四个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对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市委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进行队伍整顿,压降干警违纪违法人数上升趋势。同时,在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2次全体会议上,通报我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8起案例,推动全市各级政法单位强化遵规守纪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工作,坚决防止说情打招呼、干预插手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等积弊顽疾反弹回潮。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7:“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9)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结合日常专项监督、信访举报、线索办理、经济审计等情况,围绕会风会纪、办案质量、“三个规定”、经商办企业等事项,精准把握政策,主动靠前监督。

  (30)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时限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处置前的适当了解,提高直接谈话比例,准确把握函询的适用情形,慎用多次函询,精准高效开展初核,提高查实率和成案率。

  问题18:监督成果应用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31)紧盯传统节日、关键节点,深化运用“1+X+Y”监督机制,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机关内设部门办公室、干部处开展监督检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组织学习案例通报,做好教育提醒。

  (3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机关纪委列席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月度理论重点学习提示中增加警示教育内容比重,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转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通知》等廉政内容,弘扬崇廉拒腐风尚。

  (33)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审核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浪费和滥用。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9:“衙门习气”整治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34)就值班期间接听群众诉求电话时态度“冷硬粗暴”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从严审核发文程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2025年,以“榕委政发”文号发文25次,较2024年同比减少34.21%。

  问题20:“过关心态”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35)就鼓楼、晋安等县区基层服务站点存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站)”未挂牌,专家不在岗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目前,鼓楼、晋安等县(市)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均已挂牌。组织法学专家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工作,并将相关工作信息上墙公开,截至2025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00余份。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21:厉行勤俭节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6)已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执行,从严控制差旅费会议费支出,2025年差旅费、会议费同比2024年分别下降27.84%、100%。修订了《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年度预算管理制定和审核流程,并严格控制预算执行。我委2026年度预算已严格按规定报委务会议研究通过。

  问题22: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2026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提前制定培训办班计划,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8)完善宣传品发放流程,向县区发放宣传品时严格落实发放制度。委机关相关处室在2025年下半年制定的各类宣传品采购方案时,将拟采购的宣传品单价均控制在100元以内,科学选择宣传品品类,并完善了宣传品发放签收手续。

  5.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23:落实政府采购要求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39)就宣传项目采购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印发《委机关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工作流程(试行)》,有效整合委机关宣传资源,统筹用好宣传经费,合理安排宣传采购项目。

  问题24:项目建设重要环节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40)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规范项目采购,我委坚持立行立改,专门修订了《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在今后的项目招标过程中,将要求相关业务处室按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对中标供应商和监理单位的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存在关联性和利益关系,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和公正公平公开。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5: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出台《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明确单位年度预算须经委务会议审议。就委务会记录与会议纪要雷同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学习借鉴,参照市委会议记录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委务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讨论过程,确保会议议题得到充分论证评估。

  问题2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42)2025年10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既谈差距不足又谈工作反思,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在领导班子对照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中,结合单位职责和个人分工,逐一对照检查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同时,认真抓好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全程列席委务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制度落实,2025年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全程列席委务会议、民主生活会共26次。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7:落实党建工作规范性要求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43)已组织进社区开展“平安小区”宣传、学雷锋、植树、清理小广告、走访慰问残疾人等党建活动5场次。结合2026年初“两节”走访慰问,开展结对社区(村)困难党员情况摸排,共慰问困难党员26名,发放慰问金2.6万元。就开展活动较少和从未到结对的盖山镇阳岐村开展过“党建课堂”进乡村活动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组织探访阳岐村红色遗址,助力红色研学和红色家风传习。结合办公场所实际,将党员活动场所分设党员活动室和四楼图书角,党员活动室设置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栏和活动设施等,图书角放置学习书籍和党建工作资料等,进行规范化设置。

  问题28: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44)就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完整记录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开展集中抽查,指导党支部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党课的学习交流。

  问题29: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45)根据市级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流程,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须公示,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前无须公示。就政审材料原件遗失采用复印件且未存入干部人事档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就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预备党员期满超过4个月未能按时研究转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规定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督促党支部在预备党员转正后,及时将完整档案移交干部处存档。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3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46)已修订《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持续推进三类人员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不得借调人员范围,规范借调流程,增设上会程序,其中一名编外聘用人员因身体原因现已提出离职,其余编外聘用人员均已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把好“入口关”,对委机关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做好岗前审查、审批和备案。

  问题3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47)针对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通过岗位练兵、部门例会业务学习,开展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对干部提拔任用相关程序如实详细做好记录,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规范会议记录,加强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谨性、规范化。加强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管理,规范票数统计唱票岗、统计岗、监票岗三分离机制,明确票数核对、唱票计票工作人员的职责,进一步避免人为失误。

  问题3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48)已印发并落实《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在职及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处级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征求意见工作,确保我委退休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深刻查摆工作中“重效率、轻合规”的问题,安排其重新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全流程政策,要求其严格执行征求纪检意见、及时督促老干部归还证件等,并与未及时归还护照的老干部谈心谈话,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今后,将通过签署承诺书、发送提醒通知等方式,严明纪律规矩,对未及时交回证件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截至2026年6月,我委实有退休干部30名,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名,经核实,实有有效证件21本,已全部收集,集中存放于市委政法委机关。

  (49)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的管理,对不符合兼职规定的干部已要求其整改,并在委机关(市法学会、市综治中心)开展违规兼职的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其他干部存在违规兼职的情形。根据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邀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委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2位退休干部作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相关职务拟任人选的材料,市委组织部于2025年11月答复同意。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换届大会,会上已选举新任理事长等。

  4.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3:干部评先评优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0)制定印发《关于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整改的方案》,并修订《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与流程,增加上会审定环节及意识形态内容,督促全体干部做好平时考核的贯彻落实,按照规定开展实绩评估,主动征求驻委纪检组意见,做好公示并及时将材料归档。

  (51)严格执行嘉奖评选程序,规范定期奖励上会流程,在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定期嘉奖两个环节,落实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工作,确保年度考核结果经充分讨论、民主表决。

  问题34:“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52)积极督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理赔工作,保险公司、街道、社区先后多次联系对接保险受益人开展沟通说明工作,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均多次上门,宣传告知保险理赔政策积极引导受益人接受保险理赔。

  问题35:奋勇争先劲头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53)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多次实地走访了“一中心三分校”,重点调研各校区建设进度、运行模式、办学方向、经费测算等事项,督促相关县区赶工期、保进度,确保专门学校如期竣工投用。探索推进分学龄、分校区统一开展义务教育,力争实现专门教育和义务教育相互衔接、分类施教。福州第四十三中学二期项目已于2025年10月30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00个,较一期学位数(120个)同比增长167%,设置专门矫治教育校区,全校实现分级分区精准矫治教育。长乐、福清、闽侯专门学校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0日揭牌投入使用。

  三、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我委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修订稿,对委机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经费使用等制度进行了完善。

  (二)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在修订《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委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建立清查台账并形成清查报告。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整改,不仅解决了市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更进一步提升了我委全体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工作效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举措,坚持一抓到底绝不松劲,严格执行好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制度机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更新完善,把问题整改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淬炼党性、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48383;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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