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11月1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把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进一步校准政治方向、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对照查摆,边巡边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责任清单,形成并上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按照规定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与重大意义,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2025年3月,主动认领市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牵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与整改台账,通过“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明确整改目标、时限与责任分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深刻全面检视剖析问题,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根源,勇于自我解剖。2025年5月-11月,多次牵头全面梳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报告,重点督办基本完成、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与整改进展情况,对照整改措施举一反三,优化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好人和事。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结合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属地政府逐宗分析研判、分类施策,防止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加大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力度,尽快实现问题整改“清零”。截至2025年11月,229宗(335.5亩)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已整改139宗(207.2亩),以耕地面积计整改率为61.8%;另有59宗问题(82.6亩)因涉及零星碎片耕地、耕地部分已整改等原因,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予以销号。
(2)2025年以来,针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公建项目未批先建等典型问题类型,全市资源规划系统通过数字巡田、变更调查等渠道全面排查,主动发现问题194宗,已移交属地政府整改,并通过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市政府专题会等形式研究推动。经比对分析2025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下发问题情况,自主发现率达64%。2025年上半年督察反馈问题4宗,问题数量占比全省仅4%,且未发现重大典型问题。下一步,将持续提升市级主动发现能力水平,力争重大典型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3)针对闽清县东桥镇大箬村公园项目虚假整改问题,2023年6月,闽清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同时,做好举一反三,严格市级监督检查,2025年以来,对县(市)区上报的卫片执法成果开展市级内外业检查,发现5个弄虚作假、填报不实问题,已督促属地政府立行立改,并将5个问题作为典型案例于2025年3月、4月两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函告,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各县(市)区报送6个试点乡镇(福清市东张镇、闽侯县白沙镇、大湖乡、闽清县云龙乡、罗源县西兰乡、白塔乡)并陆续开展现场踏勘服务,2025年3月6日赴罗源白塔、11日赴闽清云龙、13日赴闽侯荆溪、白沙,20日赴福清东张开展实地踏勘指导;5月13日再赴福清市东张镇重点项目现场踏勘,指导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问题2:规划引领作用不够彰显。
整改进展情况:
(4)严格依据国务院批复的《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明确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管制要求,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2025年3月20日,印发《关于在详细规划中做好城市四线细化落位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258号),指导中心城区内各区(县)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充分征求园林、住建、文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与绿地系统、内河水系、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切实按相关规定将城市四线细化落位,详细规划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将细化落位后的城市四线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5)一是水系、绿地等专项规划已上传多规平台;二是针对正在修编的专项规划(如教育、环卫、医疗、文化等),同步对接主管部门,做好控规与专项规划的协同。截至2025年11月,市文旅局已完成文化专项规划动态维护并上传多规平台。同时,我局已多轮反馈专项规划审查意见,指导专项规划与控规成果做好衔接,并跟踪教育、环卫、医疗等主管部门尽快将专项规划成果报批后上传多规会商平台。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要求,为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现场公示工作,2021年起我局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展示工作,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阶段引入二维码技术公开项目信息,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对未按要求布设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牌的,予以扣分,并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2022年4月,我局发函(榕自然函〔2022〕522号)告知住建、城管、属地资源规划等部门,请各单位在日常检查过程中结合公告牌公示信息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自2024年11月巡察以来,已完成制作并展示110个项目。
问题3:统筹生态修复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7)坚持以《福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为指引,稳步推进矿山修复工作。2025年6月4日,下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489号),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梳理“十四五”矿山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通报2024年度矿山GNSS检查情况,要求各地加强矿山管理、规范开采,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等工作,明确存在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将2025年GNSS巡查任务落实到具体矿山,下发至各县(市)区督促落实。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待修复成效显现后逐步上报2025年治理任务。
(8)根据2023年10月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福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 年)》,统筹开展海岸带陆海一体化保护修复,全面保护自然岸线,以闽江口、滨海新城、福清湾、兴化湾等为重点开展湿地保护修复。2024年8月印发《福州市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对海洋生态较为脆弱或受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影响的海域、海岸带、海岛等区域进行整体保护修复。2025年3月印发《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案》(榕自然综〔2025〕238号),以滨海新城为核心,向南北两翼拓展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目前已实现罗源县、连江县、长乐区、福清市同步推进罗源湾、筱埕片区、滨海新城、福清湾等4个重要生态系统区域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5年6月,局领导受邀参加世界城地组织亚太区会议,宣传交流福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2025年9月,滨海新城项目入选联合国“海洋十年”中国行动国际合作种子基金资助重大项目。
(9)针对连江县洋屿超审批范围用岛问题,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多次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改,连江县按照省、市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按时完成生态评估和超范围用岛立案查处,目前由苔菉镇人民政府负责完善相关手续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于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针对海洋督察问题,通过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现场指导、联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历年海洋督察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11月,2023年海洋督察问题整改率提升至60%。
2.关于“助推高质量发展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4:土地要素保障水平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10)提前谋划,主动对接,推进土地净地出让工作。根据土地出让年度、季度、批次计划清单,主动联系属地政府、市土地发展中心等征迁单位,了解拟出让地块征迁进展。将征迁扫尾情况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明确征迁扫尾完成时限,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2025年至今出让的项目,土地出让方案已明确各区政府、收储单位需在出让前完成房屋未拆除、渣土未清理、权属未注销、杆线未迁移等征迁扫尾事宜。后续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土地出让工作时序、任务,了解征迁进度,做好净地出让工作。
(11)截至2025年11月,67宗出让地项目纳入局领导包案工作,其中已出让未交地项目22宗,已净地交付19宗,还剩余3宗未交地。后续,我局包案领导将继续跟踪项目,协调市土发中心、属地政府推进地块征迁扫尾工作,保障净地交付。
(12)截至2025年11月,已出让未交地攻坚项目40宗,其中已交地33宗,退地1宗,2宗未到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剩余4宗正在推进考古、杆线迁改等征迁扫尾工作。待征迁扫尾工作完成,具备交地条件后,即办理交地手续。
(1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分解全市处置任务,下发任务清单,聚焦重点项目、关键环节,深入区县开展上门服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细化“一地一策”台账,逐批次、逐宗制定消化处置措施,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批后监管工作,提前对超期未开发项目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闲置苗头后立即开展闲置预警,督促企业开工,及时开展土地收回、延期等工作,遏制“边清边增”情况。2024年,全市清理批而未供土地2.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4851亩,均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其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全省第1。截至2025年10月,全市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1.08万亩,完成阶段性处置任务。
(14)一是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出台《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支持政策》,拟于近期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夯实低效用地项目。科学编制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拟推进297个项目1.85万亩用地的开发建设。三是加强协调指导,助推项目落地。截至2025年10月,已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244个宗地,涉及土地1.35万亩,新增建筑面积1251.29万平方米,预计带动1.04万亩建设用地开发,拉动投资近857亿元。四是进一步优化土地核验内容。为推进保交楼、保交房等房地产项目办证进展,本着“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改变现行要求开发商缴清开竣工违约金方可通过土地核验的规定,我局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土地核验内容,2025年4月22日,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对于开竣工逾期项目,明确是开发商原因造成、仅存在逾期违约金未缴情形的,采取保留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且由开发商出具承诺书的前提下,予以带备注出具土地核验意见书、办理带备注不动产首次登记。
问题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5)已开展海域海岛海岸线专题研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罗源、连江、长乐、福清已划定海岸建筑后退线,积极谋划近岸、近海以及深远海开发利用空间,将全市51%海域规划为海洋发展区。全市已审批用海面积提高至438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5.35%,占比提高了2.35%。
(16)2025年1月13日,制定并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盘活历史围填海有关工作的通知》,“一县一清单”下发各县(市)区处置目标任务,并采取现场推进、月度调度等方式逐县(市)区协调推进历史围填海处置,截至2025年11月,已处置26.22平方公里,正在处置18.87平方公里,盘活处置率提高至58.2%。
问题6: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7)通过主动对接企业、发放招商手册、“福地迎商”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招商。2025年以来,已对接厦门建发、厦门国贸、中海、保利、首开、左海、古厝、福州建发、福州城投等企业,在“福地迎商”用地推介板块上线58宗拟出让地块,供企业随时查阅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区域位置等信息,截至2025年11月,已成功出让42宗土地。后续,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方案,加强与意向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项目用地策划和前期服务,更新完善地块服务包、政策服务包,发布到福地迎商小程序,供企业查阅。
(18)会同属地政府、业主单位,梳理拟出让地块清单。对列入出让计划的地块,在拟定出让方案的同时,将地块征迁扫尾问题同步报市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督促业主单位在出让前形成“净地”。明确出让地块清单后,提前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履约事宜,土地出让后,即指定地块负责人主动联系竞得企业,确定缴款金额、缴款时间、缴交方式,发送地块信息,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明确地块交地、开工、竣工时间。2025年已成交经营性用地42宗,每宗地都已指定专人服务。后续,我局将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企业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履约事宜。
(19)截至2025年11月,出让地领导包案共67宗,实时督办,全力推进,已基本全部交地,基本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后续将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做到每宗地都通过领导包案制度做到及时办证。
(20)针对超承诺时限办结的情况,局行政审批处明确审批经办负责制,从项目办理到出件打证全程跟踪项目进展,确保不在项目流转中出现脱节。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如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总的受理时限是4个工作日,要求项目经办在2天内完成办理,组长及分管领导在1天内完成审核,最后办结出证在1天内完成,并督促及时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出件窗口。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每天对到期项目进行梳理,及时对接督促项目经办,进一步夯实每个审批环节责任。2024年11月以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项目2426件,所有办件均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及内部效能规定,审批流程规范高效,按时办结率100%,实现服务零差评、办件零投诉。
3.关于“运用现代化治理手段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7:管理服务数字化赋能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1)2025年2月-3月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梳理省、市应用系统建设情况,确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成省级辅助决策、用地报批、用途管制等8个应用系统,市局内部办公、一张图系统、用途管制、档案管理等10多个应用系统的一站式访问;3月完成省厅应用系统集成及前端展示界面设计,可实现提供业务办理信息的展示提醒、政策文件集中阅览查询、个性化定制和日常事务管理等4大板块。
(22)2024年12月启动系统建设工作,2025年1月至3月梳理归集现有多个平台空间数据,建成涵盖现状、规划管控、管理、综合、多规合一及历史等六大类共计297项数据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平台,可向各县(市)区局开放共享,实现全市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共享;同时平台与省厅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可实时回流报批、供地、规划审批等全域业务数据,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一张底图的实时动态更新,有效支撑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时监督与审批,真正让规划活起来、把资源管起来、让大家用起来。
(23)通过梳理用地报批、规划编制、用途审批等10多项业务审查需求,制定分析规范和标准,开发完成了对现状、规划、管理等数据进行专题、通用、临时等方面共计24项空间分析功能,辅助用地、用海、规划管控业务分析,并在2025年4月2日、5月16日两场专题培训会上做了讲解和演示,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系统已在全局范围上线试运行。
问题8:“放管结合”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4)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审查审批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调整机制,明确规划编制调整审查依据、内容和流程等,进一步加强对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调整的指导和监督。提前谋划,精心组织部署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于2025年5月9日组织召开交流座谈会,学习新《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用地制度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通知》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业权出让登记等有关文件,综合考虑生态保护、资源赋存和采矿用地等实际情况,组织各地合理谋划勘查开发规划区,进一步优化矿产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前瞻性和可行性。
(25)加强对马尾区等控规指导力度,对马尾区亭江中学控规审查后,于2025年3月完成控规批复,多次与马尾区沟通琅岐岛规划方案,规划方案于2025年7月通过市规划与建筑审查工作小组审议。2025年2月20日,在前期上门服务抽查的基础上,再次召集福州新区、马尾区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市政府。同时,结合控规评估情况,完成《关于规范详细规划委托审批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25〕34号)修订,该意见已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并经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后续我局将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对新备案的控规成果抽查数量不低于30%,并及时将控规抽查评估情况函告属地政府。
问题9:法治行政能力还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26)2025年以来,我局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与《关于印发福州市村庄规划调整的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2份规范性文件,均已开展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由局法规处、法律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局业务会研究后出台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27)2024年12月16日,召开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视频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矿政管理和矿产执法业务能力水平。2025年5月30日下午,会同省司法厅、平潭局组织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220名工作人员参加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截至2025年11月,与仓山区、晋安区、铁路法院举行联席会议4场,促进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问题10: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28)该问题为立行立改事项。2024年12月16日,印发《关于强调贯彻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榕自然党〔2024〕88号),坚持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党小组及其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三农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3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相关内容。2024年11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4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
(29)该问题为立行立改事项。我局已于2024年12月开展年度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每年度分析研判资源规划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在局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并开展舆情评估研判。
(30)该问题为立行立改事项。2024年11月9日,已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10项原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失效文件清理完毕;2025年2月27日,印发《2025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及培训计划》,要求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意识形态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20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培训工作需遵循“一会一报”制度,培训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培训活动。2024年11月以来,开展资源规划系统县(市)区局长业务培训班、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培训会等12次讲座、培训工作,均按要求落实“一会一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审批表单、采访表单填写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由处室、办公室分别负责校、核环节,确保新闻发布的严谨性、规范性。
问题11:保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1)2025年4月15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353号),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保密体检”活动,通过开展保密知识技能培训、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参加保密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学习了解新修订保密法,营造浓厚的保密宣教氛围,堵塞保密风险漏洞。2024年11月以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与其他保密问题。
(32)细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办理的通知》,结合《保密提醒单》,做好涉密文件办理全过程管理、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监督检查,2025年4月起组织全市开展重点领域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专项保密检查,针对局内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盯紧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进一步防范失泄密风险,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33)结合开展“保密工作责任夯实年”活动,进一步压实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强化人员保密管理,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将保密工作责任作为日常保密教育的重点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意识,做到“人人知保密、人人会保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2: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还不够实。
整改进展情况:
(34)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5)2025年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开展了6次廉政集体谈话,局主要领导对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处室负责人与处室人员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同时,高度重视酒驾醉驾问题,每次廉政谈话都对严禁酒驾醉驾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提醒、再部署,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酒驾醉驾。2024年8月相关人员酒驾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取保候审,2025年4月我局收到市中院案件办理通报二审裁判结果。2025年9月2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宣布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的决定,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守好底线红线。针对另一同志酒驾案,2025年6月我局党组根据驻局纪检组建议,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36)2024年12月27日、2025年4月28日、2025年9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1303号)《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40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联合驻局纪检组对三公经费、办公用品采购、修缮类各项经费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深化教育警示,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4月11日,根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记录片《界限》,以典型案例敲响警钟;4月21日,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局党员干部开展《聚焦主题,注重实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月20日组织党员赴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6月26日组织党员参观“规圆矩方 憨墨扬清”廉洁书画展,7月2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问题13: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7)“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注重压力传导,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5年初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分发给全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在重要时间节点均开展集体谈话和一对一谈话,通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各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38)2025年4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将相关案件列入局党组及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逐一对照剖析,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问题14:述责述廉工作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39)2025年1月16日,下发《关于撰写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明确要求报告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述责述廉,报告中必须包含对存在问题的深入剖析以及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
(40)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度局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联系个人实际,从六个方面述责述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评议。最后,局党组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全面、深入点评,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地改进建议。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5:主体责任压得不紧。
整改进展情况:
(41)2025年6月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通过重要时间节点谈心谈话、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发展等形式,督促全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清单分工与完成时限落实好责任任务,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问题16:廉政风险防控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42)2024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025年4月2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317号),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排查自身廉政风险点,督促全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特别是对巡察组指出的调查监测处、确权登记处、详细规划处等处室风险等级划分严格把关,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评估防控效果。
(43)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全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严格对照工作职责定位,围绕权力运行流程,科学确定等级。截至2025年6月,已收到32个处室、下属单位280份《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44)廉政风险排查审核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廉政风险排查表进行逐一认真审核,对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述、等级划分不准确,一律退回整改。截至2025年6月,已退回等级划分不准确、表述不准确的12份《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后经整改审核通过。
问题17:违纪违法问题频发。
整改进展情况:
(45)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025年1月2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4月10-11日,根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记录片《界限——福建省政商交往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濂江书院参观学习,深入了解廉政文化,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月20日组织党员赴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6月26日组织党员参观“规圆矩方 翰墨扬清”廉洁书画展,7月2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46)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讲座。2025年4月21日,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局党员干部作《聚焦主题,注重实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
(47)2024年8月相关人员酒驾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取保候审,2025年4月我局收到市中院案件办理通报二审裁判结果。2025年9月2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宣布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的决定,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决守好底线红线。针对另一同志酒驾案,2025年6月我局党组根据驻局纪检监察组建议,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2025年5月20日,印发《关于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全面再排查的通知》(榕自然委〔2025〕15号),对在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方面全面摸底排查。
问题18:警示教育成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48)将本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列入《机关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并于2025年5月22日下发各支部学习,明确将上述读本作为支部“三会一课”、新入职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要求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配套开展案例研讨、心得交流等活动,推动教育入脑入心,共召开案例研讨、心得交流活动15场。
(49)警示教育后,以支部为单位围绕案例展开专题讨论,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严格把关心得体会内容,建立“支部初评--机关党委复审”审核机制,对空话套话、敷衍了事的心得体会退回重写,确保讨论效果。
(50)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执法监督等核心业务,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案例,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执行等方面重新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形成风险防控清单。截至2025年6月,共梳理岗位履职廉政风险点218个,制定防控措施663条。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9:“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对一”谈心谈话不够实,发现问题能力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51)监督驻在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25年以来,共参加党组会33次。
(52)采取个别谈话、集中谈话等形式,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加强履责不力谈话、新提任干部谈话、重要风险岗位谈话、重要时间节点谈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等多层次谈话,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25年以来,开展廉政集体谈话5场次,开展节前廉政集体谈话830余人次,对新提任和任职的37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53)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研判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发现存在问题,动态更新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驻在单位“政治画像”,促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共梳理岗位履职廉政风险点218个。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0: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54)宗地2013-16号地块项目业主为远嘉公司,我局已核实远嘉公司垫付的土地报批费用,并函告市财政局退还该公司前期垫付的资金,市财政局正在办理退款事宜,待退款完成后即与上述企业签订出让合同。
(55)福建久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闽侯陈厝路项目的建设单位,我局持续跟踪闽侯陈厝路项目、闽清“瓷天下”项目进展情况,多次赴现场指导。2024年10月20日,局主要领导带队赴闽侯现场督促陈厝路项目加快报批;我局会同闽侯县政府对项目业主单位南通镇政府时任镇长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3月,闽侯陈厝路项目获批农转用审批手续,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11月,闽清“瓷天下”项目仍在诉讼阶段,我局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待司法程序结束后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指导闽清县制定处置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21:“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56)2025年督办重点工作事项38项,督办涉及我局办理的市政府常务会、市长专题会以及市长指示件任务分解表15份,均已按序时进度开展。开展公文每月督办,2025年以来出《公文办理通报》5期,督办公文493份,点名通报处室5个(次),逾期办文现象逐月减少至全部按时办结。
(57)持续开展要素保障巡回服务,由局领导带队赴长乐区、仓山区、闽侯县、高新区、罗源县和福清市等开展现场服务指导,破解报批难题,提升审查审批效率。由局领导带队持续开展要素保障巡回服务,指导县(市)区政府在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后,统筹开展征地前期各项任务,压缩用地组卷报批周期,同时邀请专家召开全市培训会议,赴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地铁公司等开展现场多层次培训,切实提高报件质量。截至2025年11月,平均补件补正次数全省2.10次,福州1.90次,排名2025年全省第一;组卷平均用时全省165.57天,福州市156.62天,排名2025年全省第四。
(58)针对省、市效能办督办的控规调整环节推动缓慢问题,经核实了解,当时可适用的控规调整政策已过期,根据市政府议定意见,我局已与恩歌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协商并取得企业谅解,后由市土发中心先行收储该地块,通过公开出让形式由该企业依法依规竞得土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在企业提出建设需求时,结合政策法规及相应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对接,做好前端服务工作及政策解读工作,并依法依规提高控规调整各环节办理效率。
(59)持续加强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不断优化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对于省级明确补助项目的专项资金可直接函请市财政局予以转下达,无需再联合市财政局将资金分配方案共同报请市政府研究,减少过程耗时约30天,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下达效率。2024年11月27日,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专项资金情况汇报,并对局地矿处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同时,继续采取专班形式,专人跟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进展情况,每半个月调度一次,2024年11月以来,已累计调度24次,针对资金使用效率慢的晋安区、闽侯县、连江县,函请相关县区政府予以协调推动,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绩效。
问题22:工作作风不够细致。
整改进展情况:
(60)一是严格落实三级联审制,根据经办AB岗对项目进行交叉审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召开处室业务会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积极破解报批工作难点堵点。二是督促各县(市)区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规范制作文件材料,把好初审关,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培训。2024年11月4日,与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联合举办全市征迁补偿专题培训会;2025年5月23日,与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赴闽侯县开展闽侯县征迁专题培训,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不断提升各县(市)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61)2024年11月,会同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组织全市城建部门、属地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培训,并制作《土地征收报批工作手册》及典型案例汇编等,规范县区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将土地征收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在宣传节点以法律进乡村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62)2024年12月,对全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5年11月,已废止与上位法规定存在不一致、已失效的11份文件,并在局官网上发布《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榕自然规〔2024〕5号)。同时,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核查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相冲突的内容,维护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与时效性。
5.关于“廉政风险仍然存在”的问题
问题23:有的项目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3)2025年2月7日,重新修订《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明确“市场比价”工作流程。2025年10月11日,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再次修订《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调整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局政府采购审议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把关,保障局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执行。
6.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24:应上缴财政款项未及时上缴。
整改进展情况:
(64)中融广场违约金646.1万元及思嘉环保竞买保证金499.7万元,已于2024年11月4日上缴财政。2024年10月25日,局主要领导对财务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后续土地出让金收缴事宜现由税务部门负责,我局将配合好税务部门,及时推送土地出让金缴交信息,跟踪出让金缴交进度。
问题25:差旅费报销还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5)该问题为立行立改事项。2024年11月1日,制定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榕自然综〔2024〕1052号),制度执行以来,共新办29张公务卡,局财务处严格把好审核关,公务出差均已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未发生下属单位差旅费在市局报销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6:班子整体合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66)对局领导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权限范围进行梳理,2025年9月11日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榕自然综〔2025〕847号),重新对分管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优化调整,采取新老干部搭配的方式确定AB角,有效提高班子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2025年2月,我局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国试点工作在全市深改会上作典型发言;2025年3月,局主要领导在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问题27: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
整改进展情况:
(67)2025年8月20日,修订并印发《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榕自然党〔2025〕50号),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逐一表态。2024年11月以来,局党组召开47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68)2024年11月21日,分管领导对未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的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等要素要如实、准确记录,该同志已作出深刻反省。对局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调整,选用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中共党员担任。
(69)2024年11月29日,我局立即对局党组会议记录本进行更换,不再使用活页本记录;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记录实行“三审制”,由记录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记录、审核、把关。2024年11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47次党组会议,均实行“三审制”把关制度。
2.关于“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28: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70)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1月1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2月18日,召开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围绕政治思想学习、落实省市重点项目、落实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七个方面逐一述职;4月3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开展交流研讨。2024年11月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整治违规吃喝、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等开展交流研讨,各处级领导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逐一进行发言。
(71)2025年5月7日,局机关党委将《党建引领破难题 古厝“办证”焕新生》作为典型案例,报送福州市新时代机关党建“新、活、实”优秀案例评选。2025年6月11日,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创建活动的通知》,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党建品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其中,机关四支部古厝办证工作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典型案例及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下半年优秀典型案例;机关七支部实景三维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在第五十六个世界地球日福建主场活动作典型发言,其主要做法作为特刊在福建海峡资源报登出。
问题2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7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全局各处级党员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73)2025年3-5月,开展全局党费收缴使用、2025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开展情况、2025年度发展党员情况等专项检查,切实提升全局党支部工作水平。2025年5月6日,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网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于7月底前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完成17课时专题学习,实现透明化监督。根据市委党校2025年9月5日统计,我局参训学员195人,结业195人,完成率100%。
问题30: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74)2024年10月31日,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专家对全体党务干部做专题培训。2025年2月,制定2025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4月制定《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及《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方案的工作安排》,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参加。4月11日,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赴福州市直机关党员政治生活馆参观学习;4月21日,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作《聚焦主题,注重实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授课。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局纪检监察组牵头,5月20日组织党员赴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6月26日组织党员参观“规圆矩方 翰墨扬清”廉洁书画展,7月2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截至2025年11月,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参观践学14场次,定期推送相关知识学习材料,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专业水平。
(75)每月制定支部学习计划,计划中明确当月的重点活动主题及内容。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确保及时高质量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76)2025年4月3日,组织全局各支部党员代表赴福州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以红色精神为引领,立足资源规划岗位,勇挑重担、担当使命。深入开展“争创‘四强’支部、争当党员先锋”活动,通过组建党员先锋队等,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宣讲、惠企强企活动等,不断挖掘“奋勇争先、多作贡献”身边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营造“奋勇争先”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驻局纪检监察组审核,选送一名优秀党员个人先进事迹,在“福州机关”微信公众号“奋勇争先、多作贡献”身边典型事迹专栏刊登。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31: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77)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一是依据《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轮岗周期、范围以及需轮岗人员情况,为下一批轮岗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全面梳理干部队伍情况,深入了解并挖掘干部的专业特长与工作潜力。2024年12月对局机关4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实现国土与规划业务融合,累计轮岗25人次,占比30.8%;2位副处长经过一段主持工作历练后提任为处长,因尚在试用期,还不符合轮岗条件;其余11名经历单一的科级干部轮岗事宜,结合工作需要,2025年下半年分2次安排轮岗,促进处室之间交流。
(78)优化科级干部梯队建设。一是2024年12月19日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中层干部,强化处室管理。本批次提任晋升15人,其中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4人,副科级领导职务2名。2025年8月1日开展本年度第一批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任晋升18名,其中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4名。截至2025年11月,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7名,空缺5名,空缺率10%,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仅空缺5名。二是选优配强公务员队伍,组织参加2025年度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申报用地处、建筑处、海域海岛处等3个岗位计划,加大基层资源规划人才引进力度。三是充分运用干部一线考核结果,对在招商服务、项目攻坚等重点岗位表现突出的干部,通过事业调任、参公转任等政策通道优先提拔使用,加强机关副科级干部配备。
(79)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一是深化业务培训体系建设,2025年3月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及培训计划,涉及聚焦资源规划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通过靶向培训补齐干部能力短板,着力打造“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邀请省市领导、高校学者、业务骨干开展专题授课。2024年11月以来,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覆盖1188人次,系统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组织干部赴宁波、重庆、杭州、苏州、常州、广州、南京等多地市考察调研,通过跨区域经验交流拓宽发展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80)建立青年干部培养平台,2025年2月11日及5月23日分别举办年轻干部经验交流分享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培训班,先后组织挂职、基层锻炼、新提拔等青年骨干,集中研讨交流实践工作的感悟与思考,有助于年轻干部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创新动能。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根据2024年11月省委组织部、省自然资源厅引进生工作部署,鉴于土地资源管理包含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等管理工作,主动对接土地管理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完成校地人才引进协议签订及省组、省人社厅联合审核程序,已于2025年8月18日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针对海域海岛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紧缺专业,积极参与申报2025年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岗位,设置上述报考专业要求,已按照程序完成3位同志遴选转任工作。2025年7月,博士选调生基层挂职2年期满,安排在地矿处任职工作,发挥地球科学专业优势,补足地灾地矿专业人员。
问题32:选人用人程序还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81)加强干部选任规定学习。2024年12月1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12次集体学习,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及《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组〔2010〕69号)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024年11月29日组织局人事处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文书制作规范,特别是干部选任中民主推荐、考察和全过程纪实等内容,要严格按规定准确记录。规范选任文书记录,2024年12月19日开展2024年第二批次选拔任用工作时,局干部考察组在开展谈话前对抽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及考察谈话程序,制定统一谈话记录模板,强调考察记录按照考察对象逐人记录,完整填写谈话地点,确保谈话人对每位考察对象是否同意及廉政问题反映逐一进行表态,并详细记录谈话内容。下一步,实行常态化学习培训,在每次开展提任晋升工作前,召集考察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及记录要求,严格按照范本规范记录。
(82)一是2024年12月24日,修订并印发《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党组记录实行“三审制”,由记录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记录、审核、把关,确保记录规范真实有效。二是局党组严格《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经查阅党组会议材料,2022.09批次2人晋升及2024.04批次18人提任晋升,人事处负责人均逐一介绍以上20人确定作为岗位考察对象人选后局领导逐一进行表态;针对研究干部任免时未逐一进行表态及未按任免对象逐一表态的问题,经核实,局领导均有对干部任免及任免对象进行逐一表态,系2024年记录员变更,未准确记录党组会议内容。2024年11月21日,分管领导对未准确记录党组会议内容的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等要素要如实、准确记录,该同志已作出深刻反省。三是2024年12月5日,组织人事处全处人员培训选人用人工作记录要点等,并对2020年至2023年所有党组会干部任免议题进行核实修正。
(8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管理。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12月5日组织人事处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对负责纪实表填写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对2020年以来已开展的13批次167人的选任工作全过程纪实表进行分类梳理,共查阅13批次纪实表,针对部分批次《福州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中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经核对文书档案材料,2020.02批次晋升职级,向纪检组征求意见时间应填写为12月19日、任前谈话时间应填写为3月18日;2022.10批次晋升职级,纪检组意见回复时间应填写为2022年9月19日、核查时间应填写为9月23日,以及任前谈话时间应填写为11月22日。以上纪实表填写错误问题均已修正,并加盖校对章。
问题33:混编混岗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84)深化岗位管理与制度建设。一是明确岗位职责。2024年11月25日、2025年5月16日重新梳理新一轮定岗定责工作,明确岗位职责,重点强化事业单位技术支撑职责,深化干部职工岗位意识。二是厘清岗位职责。明确行政机关需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的工作事项,优化业务指导关系,结合省厅为基层减负具体举措精神,2025年9月28日,印发《局机关处室日常业务技术支撑安排的通知》,采取事业单位驻局保障、事项委托等形式,提升业务支撑成效和工作衔接质效。三是2025年6月,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7名在局机关岗位工作的直属单位人员已归编至原单位工作;针对规划技术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兼任局内设处室负责人问题,已于2024年12月完成整改。四是进一步完善部分人事管理制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2025年9月30日下发《关于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基层减负及日常考核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干部考核工作质效。
问题34: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85)强化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一是局自查报告中提出存在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涉及2020年原支队人员5位同志。2020年10月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上述5位同志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对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2022年12月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二是2024年12月11日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12月16日修订印发《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2025年3月26日对全局干部职工下发《关于重申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原则、出国(境)证照登记备案、集中保管、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做到应知尽知、应交尽交、应备尽备。
(86)健全备案登记全周期管理。一是2025年3月26日再次对全局干部职工下发《关于重申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关于出国(境)原则、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出国(境)时间地点、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出入(境)管理规定做到应知尽知、应交尽交。二是重新核对局在职的科级以上干部、财务、人事以及离退休市管干部等177名工作人员的出入境登记备案工作。分管领导对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经办严格执行备案及保管登记时限,对有涉及职务变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入境备案信息更新,新办证件3日内完成集中保管登记。三是相关人员未及时上交因私证照的问题,经查,该同志未认真学习我局相关出国(境)审批制度,未及时上交因私证照。2025年4月24日,分管领导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87)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全流程台账。2024年12月5日,分管领导对人事处经办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相关制度。一是2024年12月起,对新办出入境证件人员,在集中保管证照,出具证照收据的基础上,增加《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时间》登记签名,同时细化因私出国(境)证照保管、申领归还清单,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从严从紧,规范有序。二是我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相应审批手续;回国(境)后3个工作日内,均及时将因私证件交由局人事处集中保管。三是2024年12月至今,共19名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均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新增、变更的备案信息报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确保证件不漏管、人员不失控。对调出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做好移交手续。
(88)一是2024年12月、2025年5月先后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记录倒查,通过微信“移民局12367”小程序,提交2014年以来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及记录,全局两次自查共覆盖540人次,未发现存在违规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等规定要求,人事处全体人员逐一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2024年12月26日,组织人事处全体人员开展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培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相关制度,强化档案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问题35: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以钉钉子精神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还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89)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牵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与整改台账,切实把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未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等现象。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本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纠错整改力度,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摆、认真整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90)截至2025年11月,我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相关信息数据已纳入福州市项目用地选址会商系统规划一张图板块进行信息共享。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通过福州市项目用地选址会商系统,就地块是否涉及地下文物及相关保护方式,征求市文物局意见,并将保护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确保地下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91)2025年以来,结合“零新增”三年行动,多渠道主动排查乡村文旅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工业园区用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未批先建等问题。截至2025年11月,晋安区、福清市未发现2025年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其余县区发现7宗新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92)为强化耕地保护源头管控,我局举一反三,依托市勘测院技术力量开发建设“智慧耕保”系统及巡田手机APP,在“一张图”上整合福州全域耕地基础数据,各级巡田责任人可通过巡田手机APP查看辖区范围内耕地分布情况。2024年8月,经我局研究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州市数字化动态巡田工作规范(试行)》,全面开展数字化动态巡田工作,要求巡田责任人通过巡田APP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力争耕地“非农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同时,我局督促规范巡田工作,视情函告提醒属地政府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每周一巡查、每月全覆盖”要求,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2.关于“巩固整改成果不够牢”的问题
问题36: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虽然有建章立制,但抓“常”抓“长”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93)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10月25日,局主要领导对财务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财务处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报销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往来款项管理,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执行各项制度。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于2025年6月12日组织全局财务专题讲座,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全局干部职工财政资金安全使用意识。三是清理往来款项。截至2025年6月,本次巡察发现的挂账6年以上往来款项共7笔2780.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其中2024年巡察期间共清理3笔往来款1145.81万元(为立行立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剩余4笔挂账应付款项1634.29万元已于2025年6月18日上缴完毕。
3.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7: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还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94)通过开展谈话、专项监督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领导班子强化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清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2025年以来,共约谈26人次。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下一步,局党组对持续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升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纪委监委对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落实到局党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工作理念,真正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不留漏洞、落地落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好限期整改,深化整改成效。经梳理,我局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选人用人方面,表现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因集中整改时限内我局主要领导未到位,无法及时开展人事变动并完成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及时研究、持续跟踪、紧抓不放,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不留漏洞、落地落实。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打造奋勇争先干部队伍相结合,不断优化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一线考核机制,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干、以考促效,培养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资源规划干部队伍。
(三)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成果运用,构建整改工作新格局。全面梳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按照进度时限,拿出管用实用的整改措施,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常态化问题复盘和制度“立改废”机制,健全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措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整改落实成效巩固下来、坚持下去。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资源规划工作水平,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2711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四号楼720;电子邮箱:gtrsc506@163.com。
中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