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31 10:30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19日至6月2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红十字会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敬畏之心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推进、完善机制体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会党组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会党组及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重大政治考验和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教育引导全会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从政治上查找差距、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症结,切实把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实际行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会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华琼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听取整改情况反馈,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带领会巡察整改办的同志赴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沟通汇报整改方案制订及整改进展有关情况;会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推动整改工作;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巡察整改具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担责、带头整改,把任务落实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整改到底,形成以上率下、团结协作、合力推进的良好整改局面。

  (三)从严从实推进,强化标本兼治。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提出具体整改举措,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室、责任部室、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目标可达成、措施可操作、效果可实现。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条条改到位,基本实现整改目标。

  (四)完善机制体制,强化成果巩固。会党组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针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普遍性突出问题、体制机制问题,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抓好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及历次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争三领”行动结合起来,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深挖根源。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当下改”举措和“长久立”机制齐头并进,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纠建并举、破立并进,修订完善和新制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7项,形成常态化、长效化问题整改机制,真正把落实整改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发挥巡察整改综合效应。

  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郑华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扣巡察反馈情况和整改意见建议,切实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坚定整改决心。要求会机关全体人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二是履行第一职责,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协调,整改任务直接部署、整改责任直接传导、重点事项直接督办、难点问题直接协调;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查督办。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订巡察整改方案,明确重点、紧盯节点、细化难点,做到对账销号。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全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党组成员反思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2023年,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安排19次集中学习研讨,并与省红十字会联合举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学习内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着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学习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实施“三争三领”推动“党建领航、作风领跑、人道领先”行动,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全力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切实促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检验党性、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跟进学习的重要抓手,本轮巡察结束以来的历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贯彻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推进“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斯波利亚里茨后,会党组会议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以实际行动感悟思想伟力。

  三是增强“第一议题”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把“第一议题”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融合起来,向市委专题报告学习习近平会总书记会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斯波利亚里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相关情况,并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引导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争做国际人道主义事业的积极拥护者、参与者和贡献者。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文章《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福州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等,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引导全市红十字系统干部职工完整、准确、全面理解群团改革工作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会,坚持人道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把我市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党的领导有力、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的群团组织,不断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多次前往市委组织部沟通换届相关事宜,并就新一届理事会组成的意见建议达成初步意见。同时,将拟定的换届工作方案行文向市委组织部请示。三是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属基层红十字会和会员单位,整理上报所属会员会籍档案,分类汇总建立福州市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青少年会员会员信息统计台账,进一步理清全市(含县<市>区)会员底数,完善青少年会员退会机制。四是密切联系团体会员单位,开展走访工作,通过为会员单位挂牌、进行座谈、订阅“一报一刊”(《中国红十字报》报纸和《博爱》杂志)等形式,主动为个人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增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意识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论述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党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并印发通知,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干部系统学习、全面学习。二是前往市委组织部沟通设立监事会相关事宜,并就监事会组成的意见建议达成初步意见。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资金捐赠、物资捐赠、定向专项捐赠资金、募捐和接受捐赠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升捐赠执行工作效率和水平,主动接受监督,增强透明度。四是已完善捐赠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公示周期。针对巡察指出部分募捐资金信息未向社会公布的问题,已按新定周期及时进行了公示。

  (5)关于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红十字组织对台工作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红十字组织对台工作重要理念,结合主题教育,邀请《金门协议》亲历者方庆云先生重温《金门协议》的历史过程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增强深化榕台红十字组织交流意识,主动融入福州与马祖融合发展。二是按照市委对台工作统一部署,上报两岸人道交流计划。在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期间,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开展交流互动。三是积极协调市委台港澳办,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在榕困难台胞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台救急救难保障体系。四是在连江黄岐卫生院设立台胞博爱服务站(救助站),为来榕台胞提供人道服务,促进两岸民间交流。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不够有力。

  (6)关于筹资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活动开展“5·8人道公益日”筹资、“5·8红十字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募捐,坚持以宣传红十字运动带动筹资活动,扩大红十字品牌影响力。二是以“99公益日”众筹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宽筹资渠道,向机关、国有企业和银行等重点行业发出网络募捐活动倡议书,充分调动机关、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与热心公益的积极性。2023年,全市共筹集非定向资金244.58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公益项目创新,集中力量培育我市自主发起的红十字救助品牌,新成立福州市困境学生助学基金(雏鹰启航奖学项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子女助学基金等2项基金。四是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积极走访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不断拓宽定向捐赠资金渠道,2023年共募集爱心企业捐款总额达1110余万元。

  (7)关于落实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卫健委沟通协调,提前做好AED布置选点工作。2023年,70台AED已全部布置到位。

  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导。2023年,全市红十字系统提前超额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培训任务。三是积极协调福州长乐机场和左海集团,在机场重要部位和公交场站布置AED。目前,已联合省红十字会、爱心企业在全市累计布设3300多台AED。四是某中学已按要求将AED布置在生命教育体验馆内,有效发挥AED作用。

  (8)关于人道服务能力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协调,结合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已为全市3000余名学校体育老师完成应急救护持证培训。二是积极联系闽江学院、闽江师专、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阳光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文教职专等学校,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同上海安邦兴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采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8大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企业安全预防能力。四是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开展专业救援业务及应急救护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救援技能。2023年以来,共开展专项业务培训12期,为300名新入选的救援队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演练5场次。五是2023年11月,选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总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加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工作。六是在全市具有移植资质的医院中吸收10名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证》的协调员成为市红十字志愿者,并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动员工作。七是全市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中24名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证》的协调员均已吸收为红十字志愿者协调员,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八是根据省红十字会部署要求,联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工作,推动县(市)区红十字会在社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九是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联系,在预备役部队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十是与国资药企加强公益战略合作,在大型商圈、写字楼、小区等地免费布设AED,赋能社会力量扩大AED布设范围,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救护服务。十一是推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已至少成立一支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十二是2023年11月24日正式印发《关于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优待措施》(榕政办规〔2023〕24号),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十二是初步完成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扩建设计方案及概算,并与三山陵园达成合作协议。由三山陵园长期无偿提供250平方米建设用地用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扩建。

  (9)关于对标一流红十字会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按照省红十字会的统一要求,主动将“互联网+”募捐平台建设融入“红博云”平台建设。2023年“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期间,已在相应互联网平台开展募捐活动。二是根据“榕e救”微信小程序的用户使用体验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小程序,并在政务云平台完成系统部署和数据对接,协调市大数据委接入“e福州”平台,同时协调省红十字会接入“红博云”平台。三是下发《关于在冠名红十字医院成立医疗应急救援队的通知》,大力推动市属冠名红十字医院普遍成立医疗应急救援队,目前6家冠名红十字医院全部成立医疗应急救援队。四是已于2023年11月15日成立福州红十字心理救援志愿服务队;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将福州红十字义工服务团提升为赈济救援队;将福州红十字曙光救援总队志愿服务大队提升为赈济救援预备队,在突发公共安全、大型灾害以及战争条件下,发挥赈济救援队作用。五是积极与省红十字会沟通赴外交流事宜。我会将按照全市对台工作部署,适时组织理事赴台交流,加强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互访。

  (10)关于群团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改革方案中14项未全面完成的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并指出具体存在的问题,根据最新的领导分工明确整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室及责任人,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全面落实整改。二是已督促、跟踪、指导福清市红十字会草拟了改革方案,该方案经会党组研究审核后已复函反馈。

  3.意识形态工作有不足。

  (11)关于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主题教育,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并开展研讨,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按照新的班子分工,调整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充实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加强对会机关和全市红十字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谋划。三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传达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并研究推动本会意识形态工作。

  (12)关于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了市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向市委宣传部报备了我会的新闻发言人信息。二是积极开展网络安全、舆情处置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海峡会展中心参观了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博览会,开展网络安全现场教学活动;邀请专家,面向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一期网络安全、舆情处置培训会。三是选送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红会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网络安全、舆情处置培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有短板。

  (13)关于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会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作风领跑、人道领先”行动,加强对会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根据市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福州市红十字会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做细方案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三是重点攻坚弱项,针对“改革创新”项扣分较多的问题,做好项目的提前谋划、积极培育和认真总结,向市效能办选送了2023年度最富成效和特色的创新成果项目《系统推进群众性应急救护供给改革,着力构建“黄金4分钟急救圈”》,被《福州改革财经情况(经验交流)第17期》刊载,并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14)关于存在“上下一般粗”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或修订《福州市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福州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度,规范决策水平、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二是在深入学习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定了规范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的制度,提高制度制订工作的合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照抄上级规定现象再次出现。

  (15)关于指导服务基层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制定《调研方案》,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下沉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共谋发展思路,努力提高各县(市)区红十字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县(市)区红十字会财务的业务指导,并向市领导专题报告了红十字会会员会费收缴的问题,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县(市)区财政部门完善会费缴存、回拨流程等难点事宜。

  2.担当作为意识不足。

  (16)关于会费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会费管理能力。二是在理清会员底数,建立完善会员档案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核减青少年会员人数和长期未履行义务的会员人数。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属基层红十字会和会员单位整理上报所属会员会籍档案。在收缴会费时核对会员实际,努力做到会费应收尽收。三是积极推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以及市属各会员单位和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上缴会费。2023年,已完成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共收缴会费16016元。四是按照省红十字会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按规定比例上缴会费。2023年已按收缴会费的20%上缴省红会3203元。

  (17)关于志愿服务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市级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培训,督促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培训。2023年11月,组织2名志愿者参加第5期省红十字应急队培训暨演练活动;组织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班,45名红十字志愿者骨干参加了培训。二是完善红十字志愿者星级评定机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红十字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开展红十字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研究制订红十字志愿服务嘉奖制度,评定或推荐评定5家单位(组织)的37名红十字志愿者为星级志愿者。三是对已经在民政注册登记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年审情况进行监督;对我会给予志愿服务组织的资金、物资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18)关于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相关问题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并协调市教育局就充实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在中职院校以上学校成立红十字会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二是某专科学校的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项目因资金不到位,已终止项目执行。对于市教育局已立项的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红十字生命教育体验馆”项目,已向市政府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继续跟踪其建设进度。

  (19)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红十字博爱驿站建设标准和要求,在市级应急救护体验馆挂牌市级红十字博爱驿站。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调研掌握红十字博爱驿站的管理使用情况,实地指导督促县(市)区红十字会发挥博爱驿站作用,促进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落实,确保驿站常开、群众常来。三是在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同时,对全市社区博爱家园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通报。四是鉴于省红十字会不再评定博爱家园省级示范点,已将省级示范点建设要求吸纳到市级示范点建设标准中。

  3.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20)关于擅自改变捐赠资金用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梳理,将巡察中指出的600万元备灾专项资金转入我会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的情况已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征求了入驻我会开展审计工作的市审计局审计组意见。经执委会、党组会议研究,进一步严格调整程序,提请理事会议审议予以追认。二是针对部分捐赠资金转换性质和用途未经执委会、理事会同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福州市红十字会定向专项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

  (21)关于捐赠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历年未转出定向捐赠资金调整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提交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提请理事会议予以审议。二是依法依规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将资金使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大学生的资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困难家庭救助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人道救助。

  (22)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福州兴德铭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会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是依据福州兴德铭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已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相关程序启动报废工作。

  4.廉政风险问题仍然存在。

  (23)针对对救灾仓库管理严重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福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管理制度,推进仓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仓库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对该报废物资进行报废,其余物资分类装箱上架,并做好登记。三是明确会机关办公室为仓库的管理部门、赈济救护部为仓库的使用部门,完善仓库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四是仓库已加装锁具,达到“双人双锁”规定,并购买仓库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仓库内部规范化管理。五是已提请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备灾救灾仓库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事宜,并按照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积极联系市双拥办推进处理。六是对建设项目符合结算条件的款项,按合同要求逐一进行结算支付。已对符合结算的仓库补漏、配电工程、装修工程和完善项目工程等4项工程尾款进行了支付,其余款项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催付中。七是按要求对备灾救仓库渗漏点进行修补,并完成修补工程。八是依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经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重新与福建省曙光救援中心(福建省福州红十字曙光救援总队)签订了《应急抢险救援联动合作协议》,在建立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救灾仓库库房的外部环境安全管理和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的运维管理,以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九是请第三方机构对空地搭盖用房进行安全评估,并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在重要节点开展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十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原二级调研员和秘书长、赈济救护部主任、四级调研员进行提醒谈话。

  (24)关于救护培训中心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救护培训中心聘请专职财务人员,不定期参加民营非企业会计培训班培训,会机关财务人员加强对救护培训中心财务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二是向救护培训中心发出监管建议函,督促其按章程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对救护培训中心的业务监督,不定期抽查师资培训教学情况,检查其执行培训标准情况,严格控制培训质量。四是要求救护培训中心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督促其按时进行审计,每年上报财务审计报告并备案。

  (25)关于对红十字医院冠名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进行摸排整改。二是通过专项整治,取消某眼科医院、永泰县某中心卫生院、连江县某中心卫生院红十字医疗机构冠名。三是鉴于连江县黄岐镇中心卫生院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独特作用,向省红十字会上报连江县黄岐镇中心卫生院提交冠名红十字医院材料,并上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审批。四是结合专项整治,2023年已完成冠名红十字医院的复核。五是加强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爱眼日、骨髓捐献者日、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节点,指导其积极参与红十字人道服务和“三救三献”主职主业相关工作。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原二级调研员和秘书长、赈济救护部主任、四级调研员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大额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福州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询价程序进行了规范,并按要求做好询价材料收集整理,留存备查。二是制定了《福州市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对应上会研究的事项进行了严格要求,并对大额采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过程中需变更采购需求的,应按原审批流程进行重新审批的要求。四是结合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建立健全采购等方面的内控机制。五是制定了《福州市红十字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规则,规范了采购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7)关于党组议事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树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意识,持续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全面提高党组的领导水平,全面加强对会机关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二是认真执行《中共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督促推动依法依规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严格落实《中共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规则》,安排专人如实记录党组会议、编发决定事项,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8)关于基层组织覆盖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题调研,查找和解决问题,持续推进社区博爱家园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村级红十字组织和阵地。三是加强与市卫健委的协调,推动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成立红十字会和医疗志愿服务队。

  2.干部管理不够到位。

  (29)关于评优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7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纠正,并退回该同志的年度考核优秀奖金1500元。二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规定开展年度民主测评工作,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了年度考核结果。四是将评先评优事项列入党组会议、执委会会议议事范围,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县级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部门联审机制。

  (30)关于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修订了福州市红十字会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对会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行为和相关证件管理进行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制度,特别是对备案人员的界定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巡察期间,即知即改,已对应备案未备案的2名同志进行了登记备案。会机关全体干部已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三是对因私事出国(境)的审批程序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巡察后,我会已按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对2名因私事出国(境)的同志进行了严格审批,均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3.党建工作有弱项。

  (31)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组织设置问题,并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意,正式将我会机关党组织调整为支部架构。二是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组成员联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事宜,对成立党支部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以党建指导员的形式加强志愿者队伍党建工作的联系、服务、指导,切实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的领导,密切党组成员与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联系。

  (3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委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全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已全面清理自查近年来1名发展党员档案,并严格把关新发展1名党员入党材料,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33)关于工作部署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部署,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分析会。二是会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干部业务培训资料汇编》等,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三是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业务培训资料汇编》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提任、晋升规范程序的了解和掌握,明确了任前廉政谈话方案制定和谈话内容专人专本记录的要求。四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落实评优评先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规定。2023年以来,会党组已针对年度考核优秀对象和拟晋升职级对象均向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书面征求意见。

  (34)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部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化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党员间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不规范、备灾救灾仓库管理不到位、评先把关不严等问题,分别对班子成员、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持续强化党内监督,巩固会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5)关于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干部述责述廉有关制度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组织《中国共产党组党组工作规则》专题学习时,重点突出学习述责述廉制度,持续提高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意识。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执行述责述廉制度,认真制定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撰写述责述廉材料,并征求全体党员干部意见。三是认真召开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会党组书记逐一对述责述廉材料进行现场点评,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及时上报市委评议结果和工作情况。

  (36)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相关规定,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做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二是结合年度会机关人员变动和职责分工调整,围绕岗位履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各部室业务工作事项,逐项排查廉政风险,修订个人及部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到一人一表、精准排查。

  5.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有不足。

  (37)针对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组织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室室联动提升办信质效的工作意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等文件,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我的业务我来讲”、清风讲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等活动,不断充实和丰富我组干部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有关文件规定,如《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了解红十字工作规范,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实地查看救灾备灾仓库情况、赴盖山和螺洲等乡镇查看捐款支付资料、电话回访区县接受救助的困难群众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方法,提升监督质效和水平。三是了解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督促市红十字会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通过分析研判其廉政风险隐患,掌握该会干部廉政风险要点。

  (38)针对对重点领域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7月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先后多次派员参加我会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开展党风廉政审核4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关。二是对巡察发现的市红十字会在红十字冠名、救灾备灾仓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经核查发现其存在未按规定取消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有限公司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备灾救灾仓库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下发工作建议函,要求立整立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督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结合两节“四风”督查,抽调市卫健委专业人员进行财务专项督查。通过查阅历年审计报告、相关资金账簿查看资金使用情况,认真核对定向捐款与非定向捐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随机抽查多笔定向捐款是否合规使用,派出督查组赴仓山区盖山镇、螺洲镇等地实地核查该会下发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6月底,由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带队,赴闽侯县对该会救灾备灾仓库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仓库存储、管理、整改等情况。四是督促会党组进一步完善财物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9)针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原因。二是切实落细落实整改,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明晰职责、细化举措,一条条梳理、一项项剖析、一件件研判,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会党组组织人员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涉及党员、干部3人。

  对2人予以提醒谈话;对1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虽然我会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会将坚持巡察整改“一把手”工程,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果,主动作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成效。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落实整改,特别是针对未完成和基本完成的事项,切实加大力度,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二)持续用力提升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争三领”行动,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久久为功巩固成果。立足红十字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采取动态管理、长期坚持。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巩固巡察成果,努力实现红十字会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10572;通信地址:福建福州鼓楼区鼓屏路17号福州市红十字会;电子邮箱:fuzhouredcross@163.com。

  中共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技术支持:0591-83374473 闽ICP备11009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