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五组反馈的意见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的精神上来。2022年10月12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五组组长的讲话精神,对反馈问题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又多次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市委关于巡察的工作要求,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此外,研究制定《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市委巡察五组指出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局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
(三)聚焦重点环节,全力推动整改。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主动认领问题19个,占比超60%。期间,针对救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工会费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认真督查督办,所涉及金额已全部追缴完毕。2022年11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3方面31个问题,自觉主动认领,认真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同时,加强督查检查,依托党组会议、周例会等,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结合市委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将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内容,纳入2022年度“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暨党建绩效考评范畴,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四)紧抓建章立制,推动常态长效。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引导广大民政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执纪监督不放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建好用好公益性公墓、社区综合场所、“一老一小”保障设施;同时,修订完善《福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在全系统开展年度政府采购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保障采购各环节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立与派驻纪检部门的日常监督信息双向交流工作机制,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落实养老服务有关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工作仍存在差距。
①养老服务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坚持内引外联,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吸引更多优质养老服务企业落地福州。主动邀请福寿康、国药康养、百龄帮等知名养老服务企业来榕考察投资养老项目,组织召开包容普惠创新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专题论坛,制定养老服务投资指南,梳理更新福州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加大养老服务资源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目前,福寿康、国药康养均已在我市拓展老年人护理业务,并探索延伸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业务。另一方面,深挖本土潜力,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培育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开展养老服务优秀品牌企业、等级评定等申报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同时,引导本土有实力的企业增加项目、扩大生产,探索规模化、连锁化的发展模式。截至目前,成功推动福龄金太阳星宝园医康养老项目、福清市金桥康养护理中心2个新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额16亿;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城投集团拓展养老服务版块。
②长者食堂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设施建设,提升长者食堂覆盖率。认真落实《福州市长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谁来办”“在哪办”“持久办”,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企业主力军作用,强化国有企业保民生责任,以及挖掘集中配送企业规模化优势,快速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同时,发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引导性作用,启动首批长者食堂市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鼓励做优做好。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长者食堂496个,实现乡镇(街道)长者食堂覆盖率100%,五城区社区和长乐吴航、航城、文武砂3个街道的社区长者食堂覆盖率100%。二是创新“食堂+学堂”运营模式,推进长者食堂服务内容走深走实。发挥长者食堂阵地作用,探索“9点钟课桌11点钟饭桌”的做法,引入省、市老年大学教学资源,开设“空中课堂”和“线下课堂”,同时主动对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融合社区资源,开展“六助一护”、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舌尖上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样化需求。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长者食堂社会效益。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持续扩大长者食堂的影响力,提升公众知晓率,让更多的老年人到长者食堂就餐、活动。2022以来,长者食堂专题报道超50篇,其中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社会报等央媒也对福州长者食堂进行多次报道。
二是贯彻执行老区工作有差距。在支持老区振兴发展、强化党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方面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①争取市级老区扶建专项资金力度还不够,扶建资金与老区村建设发展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向市财政局发出《关于请求增加市级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函》,提请进一步倾斜支持增加市级老区扶建专项资金,建议2023年增加市级老区扶建专项资金300万元。
2.贯彻落实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落实还不够到位。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织得不够牢,特殊群体关爱帮扶仍有差距,“稳民生、兜底线、促提升”措施还不够有力。
①推动“应保尽保”工作还需更添“温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主动摸排发现、数据比对共享、政府购买服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特别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筛查机制,提高“政策找人”精准度,切实将符合条件却未提出申请、对救助政策不了解的“沉默少数”纳入保障范围。期间,全市排查疑似困难群众119330人(次),其中2742人(次)已纳入低保或正在低保申请过程中;94人(次)已纳入特困或正在特困申请过程中;3168人(次)已接受临时救助或正在临时救助申请过程中。同时,第一时间对巡察发现的1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或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
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巡察反馈的市救助站内13名滞留人员问题,严格执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长期滞留福州市救助站无户口流浪乞讨人员安置落户管理办法》,对滞留救助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找到身份信息的救助人员,按照身体情况、精神状况、年龄阶段精准分类,分别安置落户至局属各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养,形成长效安置落户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整改,对原滞留站内患传染病的未落户安置人员,积极对接市卫健委、公安等部门,进行全方位体检、精神疾病诊断,现已全面落户安置到位。
③留守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还需加强,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成效不够明显,在心理健康方面关爱重视也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推进设立“e福州”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栏,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重要模块,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保障。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多次与市大数据委、e福州等部门和单位,研究专栏功能、架构、运转模式等事宜,力争将专栏打造成为关爱帮扶留守困境儿童的“集成阵地”。二是明确功能设置。建立完善求助需求、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爱心捐助、心理健康、政策咨询等功能板块,既可汇集市县乡三级相关部门,以及社工机构、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服务清单,也可及时收集留守困境儿童的需求清单,实现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保障爱心传递到每个有迫切需要的孩子手中。三是加强落实力度。经协调推进,留守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专栏开设经费已列入市财政预算。目前,该专栏已正式上线运行。
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还不够高。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举措不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还有差距。
①社区治理品牌打造和培育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落实《福州市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动员部署、现场督导、观摩拉练等措施,稳步推进首批综合提升社区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45个社区纳入首批建设名单,已投入约2.2亿元,实施各类建设项目167个,一批社区硬件设施实现完善提升,切实为社区治理品牌的打造夯实硬件基础。此外,注重选树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培育形成了鼓楼区杨桥河南社区“四网”近邻工作法、晋安区新秀社区“五事五民”工作法、福清市天宝社区“邻·聚·里”工作法等3个社区工作品牌,获评“福建省第三批优秀社区工作法”。
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在保障人员配备和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抓落实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强化五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经费保障力度,推动五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所涉待遇标准落地落实。截至目前,五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已全部落实到位,社区工作者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督促各县(市)区加大社区工作者招聘力度,做好空缺社区“两委”成员选任工作。2022年,全市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2人,新选任社区“两委”成员119人,合计增加621人。三是强化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明确以市级示范、县级覆盖方式,每年至少开展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中培训,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12月4日至7日,我局在永泰县举办“福州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示范培训班”,在全市抽选46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示范培训,有力提升了村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各县(市)区也分别组织了本地区的村(居)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共培训村(居)委会成员11067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196人,培训覆盖率已达到100%。
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年报;二是加大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力度,开展两次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年报工作培训会,探索形成统一的撤销流程,全市现已完成清理整治1313家,位列全省第一。2022年年报率提升至87.23%,高于全省85.89%的平均水平。
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动员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制帮扶,积极引导13家农业、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18个项目,涉及“电商直播”、特色作物栽培种植、橄榄加工技术应用等方面,投入资金34.5万元,涵盖3个老区乡镇、13个老区村,切实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服务还有差距。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还不够高,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还需持续用力。
①殡仪服务领域信息还不够透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打造阳光殡葬。通过局官网、告知(公示)栏等方式,将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服务时间、服务价格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有效改善行业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现状,既为群众自愿选择提供便利,也充分发挥公共监督积极作用,将阳光引进殡葬殡仪领域。二是着力打造便民殡葬。以便捷高效为民服务为原则,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解决身后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构建公民“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打包办、跨部门联合办,推动伤心事“暖心办”。三是打造智慧殡葬。加快“互联网+”殡葬进程,建设福州市智慧殡葬系统,在整合全市火化、惠民殡葬等各类数据,完善殡仪馆自身网站的同时,依托“e福州”手机客户端,为广大市民提供“一键办理”的掌上殡仪服务。目前,该系统已完成初验。
②婚姻登记服务还不够便民高效,创新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婚姻登记便民高效。为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在“全省通办”基础上实施结婚登记“全市通办”,有效打破结婚登记需要回户籍地办理的地域束缚,群众凭有效居住证,即可在全市任意地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开辟多元化婚姻登记场所。试点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处”,打造婚姻登记浪漫网红点,进一步改善登记场所环境,增强仪式感、氛围感。目前,已经选点仓山区建设江心岛婚姻登记处,于2022年10月8日动工建设,将于2023年5月20日正式开展业务办理。三是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同时,注重婚姻家庭辅导质量,从“婚前焦虑期、新婚蜜月期、婚姻成长期、家庭矛盾期”四个阶段入手,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关系咨询、家庭关系咨询、家庭危机干预等专业的“全周期”辅导服务;此外,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婚姻登记员兼任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了婚姻家庭辅导员队伍。目前,全市各婚姻家庭辅导室至少配有1名专职、若干名兼职婚姻家庭辅导员,确保婚姻家庭辅导有序开展。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开展次数累计1587次,成功次数553次,成功率达34.8%。
3.抓实抓牢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还有差距。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够到位。
①清明祭扫管理服务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联合市委文明办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祭祀新理念,同步向广大市民发放倡议书,提倡以鲜花、松枝、丝带寄托哀思,以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替代传统祭扫。二是加强祭扫现场管理。组织各地民政部门做好清明祭扫现场管理,在祭扫场所、传统墓葬区、农村散葬区域入口处保持卡口设置,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防止火种进山入林,营造“禁止野外祭祀用火”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发网络祭扫平台。依托福州市殡葬协会,开发运用“清明纪念”祭祀平台,在保障群众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广网上祭扫、代客祭扫等在线服务项目,有效降低了实地祭扫人数以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截至目前,线上注册用户数量达5.31万人。
②消防安全检查治理不够到位,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市救助站、闽侯县救助站在2021年被省民政厅通报,存在消防栓周围布置绿化的问题,已第一时间督促清除多余绿化,现已全面完成整改。此外,坚持举一反三,聚焦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一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印发《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做好国庆前后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针对重要特殊时间节点,结合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食品、供暖取暖、用水用电、交通安全、施工现场等隐患,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组成8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就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另一方面,建立日常安全工作督导机制。明确要求各局属单位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安全学习教育全覆盖。此外,综合运用微信群、传真、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帮助解决难点痛点问题,全面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常态化措施。
③疫情防控日常管理还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巡察反馈的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疫情防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局领导主动下沉一线,全面了解职工动态,明确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以及第三方机构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培训,确保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坚持常态化督促检查,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市、县两级成立由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现场督导小组,市级实地督查63家养老机构、完成1345家次线上视频巡检、198家次电话连线查访,县(市)区级每日平均抽查近百家。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①局党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较少,也未明确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思想认识。2022年11月30日,市民政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其成员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逐一开展了对照检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二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宣传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充实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牵头,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确保责任压实、工作落实。三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以及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内容,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1次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意识形态考评细则,列为“四风”督查重点考评项目,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2022年12月19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意识形态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与短板,明确责任,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解决措施。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工作。在2022年中秋国庆“四风”督查中,发现意识形态问题20个,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处室和单位,把握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督促抓好实际问题整改。此外,结合2023年元旦春节“四风”督查,开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年度专项考核,组织局属各单位、各督导组对照《福州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表》,开展自评和复评考核,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宣传阵地自查。开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宣传载体自查工作,以提升宣传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目前,就自查发现的市儿童福利院食堂宣传栏更新不及时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口。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确保文稿信息高质量、无差错。巡察反馈至今,共审核校对局官网信息29篇。与此同时,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福州市民政局网站民政业务场景式服务改造,优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服务界面,使分类更清晰、服务更便民。三是营造主题宣传氛围。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组织局系统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直播,开展局系统专题学习研讨。同时,持续深化基层理论宣讲“千军万马”工程,组建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别样红”老党员宣讲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助残志愿者宣讲团、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党支部“守护心灵,为爱助残”宣讲团、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春晖园丁”宣讲团等4个特色宣讲队伍,围绕重大主题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此外,深入践行“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持续依托“我在乡间有亩田”、“双联双扶”乡村振兴、“近邻党建暖心队”等活动,营造浓厚主题宣传氛围。
三是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
①网络安全、舆情处置的培训较少,舆情风险点分析研判能力有待提升。网络正能量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2年12月19日,局党组专题听取2022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判民政领域舆情风险点,要求各责任处室、责任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和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巡察反馈以来,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排查了殡仪服务机构云祭扫、网上祭祀平台的信息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个云祭扫和网上祭祀平台,均已在省民政厅进行了相关备案,未发现不实内容或不安全信息。二是精心部署网络安全专题学习。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网络安全、舆情处置等线上课程,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掌握网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深入了解网络安全方面的最新动态信息,切实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网络宣传队伍管理。发挥红色网宣队伍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了浓厚的正能量宣传氛围。同时,将网络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工作实绩考核,今年以来,局系统1名同志获“福州市网络文明伙伴”称号;另,推荐局系统3名同志参与“福建好网民”评选,有效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不够。
一是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在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方面,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促解决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完成。
一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
①未能积极探索建立对边缘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延伸救助范围。制定《关于做好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边缘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机制,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倍之间,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8倍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予以实施相应的救助政策,推动保障对象适度向事实困难低保边缘家庭延伸。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对照《福州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重要工作内容,扎实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救助事项申请审核、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救助政策宣传等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有68705名低保对象,同比增加5415人,增长8.56%,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完善救助制度。针对社会救助规定不够明细或难以界定、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复杂、遭遇困难情形较为紧急或特殊等个案问题,通过“一事一议”集体研究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切实将事实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通过“一事一议”机制,将巡察发现的4名事实困难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或实施临时救助。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按标准在镇村两级配齐341名社会救助协管员、2717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将协管员年工资待遇从2.9万元提至4.2万元,将协理员月补贴从150元提至200元,保障队伍相对稳定。在配齐队伍基础上,按照“新岗必训”“年度必训”原则,做到“两支队伍”教育培训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各级社会救助相关培训233场次,培训业务骨干5889人次。
②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督促市儿童福利院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的紧迫性、重要性,认真对照《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压力传导,逐项分解任务,建立健全包干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2022年12月份,已组织市儿童福利院干部参加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培训班学习,并就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作专题授课,引导干部在学习中强化宗旨意识,汲取智慧力量,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做好民政长期监护对象接收工作。坚持边巡边改、立整立改,在做过细工作部署基础上,督促市儿童福利院、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照《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安置县(市)区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县(市)区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移交市儿童福利院安置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移交和接收安置标准化流程。巡察期间,就陆续组织医师、特教教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8类人员,对全市拟移交儿童的健康情况、心理状态、自理能力、社会融入等10个方面进行评估,分期分批、稳妥有序推进移交工作,全力以赴保障移交儿童尽快适应新环境、新生活。2022年8月22日已提前全面完成交接任务。三是稳步提升康复服务水平。首先,配齐康复硬件设施。2022年8月,增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7.54万元,用于购买主流康复设备,目前进入采购招标程序。其次,选送康复人才进修。督促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分别于2022年10月8日、2023年1月4日,分两批次选送康复师至省康复医院进修,促进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强化康复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再者,扩大康复工作影响力。督促指导市儿童福利院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评估标准及康复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向残联部门申请将市儿童福利院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目前,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已纳入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机构信息已录入福建省儿童救助康复系统。
二是对基层督促指导不够主动。有的任务下达给县(市)区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持续跟进,导致一些政策没有落实落地。
①罗源县、永泰县在开展界线联检巡查工作时,分别发现有1个市间县级界桩损毁,而未及时补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罗源县、永泰县民政部门深入界桩埋设周围村庄走访调查,摸排界桩损毁原因。加强沟通协商,会同毗邻设区市、县民政部门,稳步推进界桩重新埋设工作,巡察指出的两颗损毁界桩,已于2022年11月25日补设到位,并在周边设立宣传牌,普及界线界桩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建立常态化巡察机制,压紧压实县、乡两级界线界桩管护员管护责任,落实每季度1次常态化巡查,确保界桩损毁情况上报迅速、处置及时。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一是救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对救助人员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动态监测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针对10名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特困待遇问题,印发《关于完善和加强福州市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以“核对+入户”为主要形式,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纳保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复核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收入、财产等情况,及时将条件不符对象予以退保。目前,已将2022年度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共69328人的信息录入省级核对平台,进行年度复核,对收入、财产超过标准的给予退出。另一方面,针对有10名残疾等级不足人员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有6名人员重复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待遇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所涉金额已全额追缴。此外,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建立补贴对象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管,每月核查死亡、户籍迁移等情况,及时做好核增核减工作,推动补贴精准发放到位。
二是制度执行不规范。
①2018年以来,在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未按照要求将上一年度未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动态更新制度,新公布市本级社会组织异常名录59家,综合采取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级评估等举措,督促其进行整改。及时动态更新社会组织异常名录,2022年以来,未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均已列入异常名录,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化。
②2017年下半年,有2人被诫勉,但年度考核仍被评为优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审核评先评优对象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意见,落细落实前置把关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2022年提任12人,评先评优6人,均按要求征求意见后上会研究。
三是问责落实不严谨。问责谈话不严肃,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问责谈话责任。坚持将问责谈话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贯穿执纪监督问责全过程,严格落实谈话有关规定,通过面对面互动式、交心式谈心谈话,指出被谈话对象出现的错误和偏差,激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更敢担当、更善作为。二是规范问责谈话程序。明确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做好问责谈话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制定谈心谈话方案,明确问责事实及整改要求、谈心谈话的场所、目的、方式、人员、时间安排等重点内容;同时,深入了解被问责干部的个人情况、性格特点及问责事项,把握谈心谈话的关键和重点,形成详细的谈话提纲,提升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此外,加强问责谈话、批评教育的材料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谈话内容照搬照抄、不够规范等情况发生。
3.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
一是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到位。在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下功夫不够,便民惠民服务举措还不够多。
①民法典出台后的婚姻登记新规定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窗口宣传力度。印制《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说民法典、离婚办理流程等宣传材料,放置于办事窗口供办事群众免费取阅学习。二是推进宣传进社区。联合共建单位洋头口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拓宽网络宣传覆盖面。在市民政局网站宣传《民法典》知识问答,内容涵盖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婚姻无效与撤销、离婚冷静期等热门知识,方便群众学习,增强普法效果。四是加强窗口服务质量。积极转变服务模式,主动靠前引导。在窗口繁忙时间段,指派专人提前审查等候群众材料,提升办事效率。建立健全窗口领导带班制度,定时开展窗口巡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全方位监督窗口服务质量。同时,提升硬件设施,打造舒适环境,彰显“民政温度”。
②市社会福利院在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没有想方设法解决老年人家属合理的探视诉求,导致投诉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倾听老人及家属探视需求,自2022年7月起,将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每日限制探访人数由原来的60人提高至90人。二是拓宽预约探视渠道,在原有微信公众号探视预约的基础上,已同步开通电话预约(0591-83595780),如遇老人生病、去世等特殊情况,在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家属第一时间入院探视。三是组建2个老人智能手机社工学习小组,通过1对多或1对1的形式向老人普及视频通讯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为老人和家属线上联系提供便利。
二是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还有差距。在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①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对彩票销售网点调研指导较少,部分销售网点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与兑奖彩民发生纠纷的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每月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即开票销售网点,积极下沉一线中心站,沟通了解和征求一线销售人员以及彩民对福彩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协调省福彩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做好彩票兑奖业务指导工作,引导网点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沟通、彩票销售推广、市场拓展等任务,坚决杜绝与兑奖彩民发生纠纷情形。
②市社会福利院临床执业医师岗位长期空缺,无法满足老年人日常诊疗需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向人社局申报,市社会福利院在2022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招聘正编医师1名,目前已进入面试阶段。同时,以面向社会临聘的方式,于2022年9月,招到全科医师1名并正式上岗。此外,民政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岗,市社会福利院于11月份新调入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副院长,一定程度上满足院内老年人日常诊疗需求。
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没有在公共卫生间和洗澡间配备安全扶手,也未按要求在院内安装可供残疾人使用的公用电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立行立改,督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截至目前,已在院内公共卫生间和洗澡间安装扶手,既为行动障碍的服务对象提供了方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危险情况发生。同时,在6个院民生活区安装供残疾人使用的公用电话,为长期居住在福利院内的残疾人提供社会交往机会,满足院内残疾人的社交需求、精神需求。
4.政府采购及工程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采购不规范。
①市社会福利院未经政府采购购置食堂物品。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边巡边改,市社会福利院及时制定完善食堂采购管理办法2项、内控制度10项、履约验收制度4项,全方位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和履约验收流程。加强制度建设,修订《福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流程,明确政府采购过程中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公开、开展采购需求管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审批、实施政府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档案归档等政府采购流程。同时,督促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福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要求,确保采购各环节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②市救助站在社工采购项目未对中标人擅自更换社工人员等违约行为进行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履约验收的管理。根据新修订的《福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促局属单位对固定总价、履约期长的采购项目制定专门验收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制度20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局系统政府采购情况检查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年度政府采购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三是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指导市救助站对照招标文件,对中标人擅自更换社工人员违约行为进行处罚。经市救助站支委会研究,认定福州市美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人)擅自更换一名派驻社工,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第10点要求,给予中标人员5万元处罚,罚款从项目尾款中扣除,已向中标人送达处罚通知书。
二是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违约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根据通知精神规范收取保证金的类型和收取额度。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2019至2021年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清退(上缴)工作。二是按照新修订的《福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局属二级预算单位应成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经费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组织形式、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信息公开、资金支付、履约验收等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规定,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局系统政府采购情况检查的通知》,特别是针对项目的保证金退还(收取)情况进行检查,尚未发现巡察反馈的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5.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接受捐赠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国内收养须知》,广泛宣传政策并严格予以执行。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收养捐赠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一律不得在完成收养登记前接受收养家庭的捐赠”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收养工作,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收养前的捐赠行为发生。同时,在市儿童福利院显著位置设置收养工作须知宣传栏,同步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此外,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市儿童福利机构财务部门、收寄养办加强联动,通过梳理财务捐赠账目、加强日常检查比对等,有效提升机构捐赠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方面,针对2020年、2021年殡葬设施215万元市级奖补资金滞留问题,于2022年10月26日印发《关于落实市级奖补结转资金使用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闽清县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对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和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反馈。截至目前,下达闽清县的殡葬设施建设奖补140万元、违建坟墓迁移奖补81.75万元滞留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下达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奖补资金,经查,用于马保村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项目,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手续,待市政府批复控规编制后,正式动工建设,届时我局将督促加快项目进度,尽早将15万元殡葬设施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到位。另一方面,针对扶持老区建设资金17万元仍滞留县乡财政部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监管,督促闽侯县荆溪镇六垱村加快老区帮扶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下拨资金。目前,项目已接近完工,验收后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三是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回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款和多报销的差旅费。目前,市按摩医院已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款1550元至单位工会账户,市殡仪馆已退回多发放差旅补贴280元至单位账户,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已退回多发放差旅补贴120元并上缴国库,共挽回损失0.195万元。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局属市行政区域界线信息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市救助站等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按计划5年内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一是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①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缺少统筹谋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2年11月30日,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已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达标创星评定、局系统党员发展、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党建重点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日常有研究、年终有总结。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机关党委抓党建专责机构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工作计划,全面协助党组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
②责任压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把开展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实总结、述职、评议、考核、整改等各个环节。目前,局机关党委已于2023年2月24日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推动所属党支部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通过现场述、从严评、长效抓,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地落实。
③个别领导干部对挂钩党建联系点存在督促指导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支部挂钩指导,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挂钩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领导挂钩党建联系点。同时,完善局领导挂钩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参与指导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动态情况,指导各党支部更好开展党建工作。期间,各党支部形成党建工作调研报告10篇,切实做到以调查研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二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①未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发挥党建“指挥棒”作用,严格对照市直机关工委《2022年度市直机关党建绩效自评表》,将党建工作责任、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改进作风建设等6方面14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属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重要内容,列为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重要项目,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深化党建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把党建成效作为重要加分内容,把党支部建设的规定工作完成情况和历年多发频发的问题作为扣分重点内容,对考评等次不合格的,取消其年度优秀、五星级党支部评选资格。
②党费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三个“严格”要求,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党费。一是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明确要求党费开支的所有票证、单据,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办人签字,注明具体用途及时建账、入账、记账;同时,严格把关党费开支项目,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准从党费中开支。二是严格党费使用报告制度。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并将党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党员监督和质询。三是严格党费使用监督制度。将党费收支、结余、使用等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年度党建检查范围,加强对党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力度。
③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设置不合理、换届不合规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程序规范。督促各党支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工作规范等重点,认真梳理党组织设置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党费收缴使用相关规定等,明确党建各项工作开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工作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撤销中共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支部,并已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①关心关爱党员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根据分工调整局领导挂钩党建工作联系点,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广大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同时,突出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功能,不折不扣地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增强支部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此外,将谈心谈话内容纳入党支部考评细则,对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谈心谈话程序,对未按要求在会前开展谈心谈话的,要求重新组织开展。
②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青年干部学习制度执行。按照《福州市民政局关于落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扎实推进青年学习制度落实。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探索创新青年干部学习机制,2022年已安排4名青年干部列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专题研讨发言;组织青年干部前往连江县透堡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记忆”主题活动,立足实地教育,提高青年干部的理论修养。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平时考核。截至2022年12月,共229人次参加平时考核,各季度共评出优秀人员89人次。加强考核结果运用,2022年共提任晋升干部17人,交流轮岗8人,推荐评优7人。二是在急难险重一线历练年轻干部。疫情期间,选派73名干部跨区域下沉驰援晋安区、仓山区、闽侯县等地,累计服务超1万小时,并推荐1名同志为福州市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下派1名同志任连江县浦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1名同志任闽清县云龙乡际下村第一书记,1名同志任闽清县梅城镇大路村村主任助理。三是提任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提任1名同志为局机关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委工作。四是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共选派3名干部参加第23期组织人事干部进修班、第19期副科级干部进修班、福州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等。五是加强交流轮岗,2022年下半年共交流轮岗6人,其中,1名同志已于2022年10月交流至福州市社会福利院任副院长,1名同志拟于2023年上半年交流至本级其他参公单位。
二是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中心组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在2022年下半年的提任工作中,对拟提任的12位同志增加政治素质测评,在考察中对不同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并在党组会议中体现。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选任程序及材料撰写要求,2022年下半年提任相关会议已体现试用期情况。三是做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贯穿于选任干部全过程,由两名党员共同审查,认真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杜绝“带病提拔”,2022年已完成两批次6名提拔人员的任前档案审核工作。
三是干部日常管理不够到位。
①社团兼职管理工作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市老区经济发展协会违规兼职问题,一方面,已责令原会长和法人代表辞去职务,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厘清责任;二是委派局机关1名同志兼任市老区经济发展协会会长,由协会负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其他6位退休处级干部,除2位已不在兼职的同志外,均在2022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兼职期间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无违反规定情况。
②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面梳理台账,确保所有领导干部证件“应管尽管”,目前已无漏管证件。在审批材料中登记具体出行日期及归国日期。同时,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入库人员信息,结合2022年下半年干部提任轮岗工作,更新出入境信息库信息29条。
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面排查局系统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对存在错误信息的专审进行重新认定,共排查出3名干部信息有误,并已重新完成认定工作。举一反三,按时完成2022年新入职干部3名同志的档案入库工作。组织全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要求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新增需归档材料,2022年下半年共归档材料36份。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①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政治站位。2022年11月30日,市民政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开展了对照检查,剖析了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进一步夯实履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工作检查。由机关党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对2022年下属单位开展“四风”专项督查,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检查重要内容。今后将形成常态,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查,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已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机关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党支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②2018-2020年局党组未召开述责述廉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将述责述廉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贯彻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在2022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中,明确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的同时,对巡察指出的自查问题未整改情况,作进一步梳理和说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整改问题,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③2021年,对福彩公益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跟踪督促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建立整改工作制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业务主管处室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体系,加强问题整改督查检查,结合“四风”专项督查,督导各单位审计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此外,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实现应改尽改、动态清零。
二是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局党组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督促改。在全系统内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落实整改。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完善内控制度,增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院区改造项目工期延误的重大事项未报告等问题;市殡仪馆立即督促中标的物业公司,在人员安排及工作时长等方面,严格落实合同条款,同时修订了重大事项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物业项目履约验收制度。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各业务主管处室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联系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清风气正、安全平稳。三是全面推进局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单位已初步建成内控制度体系,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和管控风险。
4.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日常监督还不够到位,对局党组自收自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掌握不够全面,监督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民政局等各综合监督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日常监督信息双向交流工作机制的通知》,把各综合监督单位管党治党情况、落实上级决策情况、问题线索受办理情况、政府采购工程基建工作、选人用人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信息定时交流的范围。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交流重大事项32件;其中,管党治党工作5件、意识形态工作1件、政府采购项目13件、工程基建项目1件、疫情防控11件、安全生产1件。在信息交流基础上,纪检监察组就相关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提出工作建议15条,督促相关单位(处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行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五组移交的信访件和线索件,已办结1件,对1名科级干部开展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方面,针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执行老区工作有差距。非文物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力度还不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将持续推动。印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五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榕老办〔2022〕13号),要求相关县(市)区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党史等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非文物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非文物革命遗址对外展陈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已保护修缮的非文物革命遗址应展尽展。据统计,各相关县(市)区推动新增非文物革命遗址对外展陈39处。此外,积极争取2023年省级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40万元,补助 2个非文物革命遗址展陈项目。下一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指导,督促相关县(市)区全面排查非文物革命遗址利用情况,摸清未展陈的非文物革命遗址现状,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非文物革命遗址对外展陈工作。二是积极争取省级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针对非文物革命遗址展陈方面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要求相关县(市)区积极申报,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三是加强与文旅、党史等部门联系沟通,发挥相关部门在非文物革命遗址展陈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好展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非文物革命遗址转为文物保护单位,更加有效的加以保护利用。
2.贯彻落实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服务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将持续推动。持续加大殡葬设施建设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加强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探索形成了发挥国企主体作用的建设新路径,明确业主单位,我局全力配合做好项目的推进、监管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不够。
一是对基层督促指导不够主动。为六类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中,晋安区、永泰县出现政府购买服务断档。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将持续推动。督促指导晋安区民政局、永泰县民政局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案,上报属地政府研究。同时,持续跟进,帮助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共同推动工作落实。晋安区方面,已于2022年4月26日、5月23日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招投标工作,并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6月20日与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西园老年公寓签订合同,为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永泰县方面,经多次协调、督促,县政府、县财政领导已同意批准经费,但在具体落实中,因县财政困难,工作难以推进。我局于2022年11月25日再次书面通知永泰县民政局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帮助永泰县民政局向县委、县政府协调,于2022年12月13日函请永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落实,同时,再次指导永泰县民政局向县政府请示协调,尽快接续辖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另一方面,针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措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不够,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
①计划于2022年4月竣工的市按摩医院综合楼建设工程未完工。
整改情况:未完成,将持续推动,确保按既定目标完成。市按摩医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度,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咨询了解绿化、消防、环保等项目综合验收报批流程。先后于2022年9月26日、12月12日向市统建办(代建单位)发函,要求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完成调概报批手续,同步做好绿化、消防、环保等项目综合验收报批工作,确保市按摩医院综合楼尽快投入使用。目前,项目投资估算调整书送审稿已通过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统建办正在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上报市发改委审批。下一步,待投资估算调整书获得市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后,将督促代建和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力争综合楼在2023年11月底前投入使用。
②2021年底,按要求要建成1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但仅完成9个。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传导压力,压实属地责任。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连江县和永泰县民政局,指导项目所在地下宫镇、嵩口镇建立专班负责项目建设,重新梳理项目进度,倒排工期,按计划压茬推进。二是优化服务,加强部门协调。指定专人跟进项目推进进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存在问题。针对基层反映的资金紧缺等困难,局领导亲自协调,会同市发改委到连江、永泰现场调研,指导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和专项债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三是强化督导,重点推动解决。采取领导约谈、提醒函、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大项目督导力度,并发函永泰县县委、县政府,函请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推动。截至目前,连江县下宫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永泰县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完工。
五、今后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来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福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严格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实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树牢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251700;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39;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83251700@163.com。
中共福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