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2 17:53 信息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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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至6月24日,市委巡察四组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重申以高度政治担当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分管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定班子成员挂点5家局属单位牵头整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整改、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下沉一级”负责整改的责任分工体系,为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夯实了组织基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制定方案。召开了2次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逐项研究,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逐项认领,坚持问题导向,剖析产生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汇总形成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并提交党组会审议后下发执行。实施方案针对问题逐条细化,做到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个明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结合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重点对局属5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局党组书记召集6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困难问题,多方协调解决,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深挖思想根源,规范政治生活。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个谈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座谈访谈、书面征询等方式,征集各级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12条。会上,班子成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深挖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措施,举一反三,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五是注重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通过问题原因剖析和整改,重新修订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48,扎紧了制度的“笼子”,逐步实现了用制度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事、钱、物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填写风险防控表,制定防控措施,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1)树立“大交通”观不够深刻。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交通运输工作的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二是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交通运输工作有关论述,2022年党组中心组已组织12次专题集中学习,并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一周年”“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党的二十大精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为主题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开展4次学习交流研讨。三是抓好支部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列入支部学习计划,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转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绿色出行比例和乘客满意度达到80.3%、90.2%,我市获评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新增、更新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945辆,72个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覆盖全市各县区,完成超标排放车辆治理9900多辆次,进一步强化碳排放治理。二是由于省、市际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行驶里程较长,沿途充电、加气站也未完全配套,目前市场上的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还无法满足要求,因此长途客运车辆目前还不适合投放新能源车辆。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一步将有序引导经营者退出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市场,重点推广中短途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更新为新能源客运车辆,同时推动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更新新能源客运车辆进行通勤接送。三是2022年更新283辆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提升为87.2%,新能源公交车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超出交通部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中重点区域不低于60%,其它区域不低于50%的要求。2023年计划淘汰老旧车辆400辆,并明确今后购置的公交车均为新能源公交车,力争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提高至90%以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打赢脱贫攻坚战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省级出台的《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和路线走向,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发包工作。二是强化过程目标管理,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通报进展,协调用地审批等问题。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出台《福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市级和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建设和危桥改造市级补助较十三五标准再上浮10%;加大对永泰、闽清县的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市级补助按省补的70%予以配套。三年来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535.432公里,危桥改造48座,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任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存在问题:(1)丝路海港城建设牵头乏力

  整改情况:重新核对完善成员单位联系人名单,强化与成员单位之间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机制;丝路海港城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每月收集整理工作信息,制发工作简报;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每月收集整理投资完成情况与进度,了解掌握存在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或协调解决成立督导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各分指挥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验,并将结果上报指挥部。下一步根据现代化国际城市指挥部工作部署,继续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结合考评办法研究后续工作争先创优、开拓创新等举措,科学合理设定相关工作指标,共同推进丝路海港城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两江四岸”码头提升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编制完成《福州市“两江四岸”码头专项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印发。“两江四岸”游船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获得省水利厅批复。苍霞和烟台山游船码头已完成码头水工主体工程施工建设;江心岛游船码头建设单位已完成码头实施优化方案,根据“两江四岸”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码头建设各项工作;兴顺、下洋游船码头已完成2艘趸船建造,2023年2月启动码头水工主体工程施工建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相关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存在问题:(3)港口生产发展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牵头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港务集团完成2021年度港口生产发展补贴资金专项审计、审核等工作,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已按照政策规定于2022年9月29日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2021年度港口生产发展补贴资金4047.8万元,用于扶持巩固集装箱国际航线、集装箱水水中转、海铁联运、散货改集装箱等项目。我局将持续跟踪市财政局补贴资金审核与发放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相关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3.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存在问题:(1)交通建设谋划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交通规划设计工作,积极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集团等省级单位开展《福州都市圈高快速路网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规划于2023年4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二是福州至福清高速公路项目路线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已完成优化,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该项目计划2023年内动工,2027年建成通车。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于2022年8月31日动工,施工单位正开展驻地、“三集中”场地等大临设施建设,临时用地选址报批等工作;亭江互通、湖南特大桥已开展桩基施工。马尾区、长乐区均已启动征迁工作,正进行预征收协议签订并启动先行用林、用地征用工作。该项目计划2026年建成通车。三是国道G316线长乐漳港至营前段公路工程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96.4106亿元,占比94.9%,力争2023年12月份完成施工。北向第二通道工程(晋安段)截至2022年12月底,开累完成投资29.7887亿元,占比84.6%,力争2023年7月份建成。四是2022年新增公交场站面积1.3万平方米,目前市区公交场站95个,面积87.6万平方米,公交车辆5704标台,现有市区公交场站面积已达到停放标准,公交车辆进场率达100%。印发《福州市优化公交出行三年(2022-2024年)行动方案》,提出强化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建立健全综合开发和推广场站配建模式等公交场站建设机制;每年制定公交场站建设计划,加快场站建设,确保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2023年,将完成自建4个(义序、城锦路、义井路及西园)及配建2个(金山地铁、横屿)项目,市区公交场站建设将新增7.7万平方米;计划启动洪塘、东部办公区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设工作(场站建设面积共约1万平方米)。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相关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存在问题:(2)交通行业管理存在短板,推动行业管理科学化、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研究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道运中心出租车科科长及工作人员针对化解巡游车与网约出租车矛盾不够有力,对网约车新业态缺乏有效监管,网约车平台违规现象突出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建立行业与从业人员的协调沟通机制,针对出租车承包费、疫情纾困减负等诉求,组织5场与从业人员座谈,重点走访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120余家次,主动化解矛盾,维护行业安定稳定。三是落实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一考两证”,目前累计通过考试1.3万人,促进巡游、网约车司机双向流动,方便就业。四是定期向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成员单位抄告网约车企业信息、开展联合执法,注销2家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缺失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五是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公司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平台对接证件申办等服务。根据交通部通报,我市订单合规率保持在85%以上。六是加强行业失信惩戒管理,累计将179名出租车司机列入行业不适岗名单。七是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最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条款,设定过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事宜,决定下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理》第三十四条的罚款额度,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八是加强宣传引导。聚焦网约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持续对接电视、广播、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共协调播出相关新闻39条,曝光违法案例,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乘客乘坐安全正规出租车及网约车,压缩无证网约车生存空间。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智慧交通推动迟缓,对交通信息化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4月,交通运输部要求编制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批;2014年6月,我局完成编制初步设计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2014年12月,省交通运输厅将初步设计方案转报省数字办审批,根据省数字办意见要求我局与省电子信息集团协商,以PPP方式建设相关系统并修改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由于直接委托省电子信息集团建设不符合招投标有关规定,省数字办意见无法实施;因项目未获得批复,且交通运输部已不再开展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工作,我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未再实施。二是TOCC场所建设于2022年12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场所建设已正式启动。TOCC信息系统设计已于2022年4月完成,并通过“数字福州”专家评审,已报市大数据委待批复立项。三是截至20234,市级监测监控中心已完成场所装修相关设备及办公器材安装。37个监控点,已完成现场施工31个,正在进行现场施工1个因监控点所在路段新改建、路面修复等暂不具备路面施工条件的5个,待路面施工完成后进场。下阶段将督促项目代建单位按照中标合同规定强化项目管理,密切关注施工单位复产复工情况及相关监控点所在路段施工情况,确保相关监控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立即开展施工作业,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相关工作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存在问题:(1)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并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总结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工作。二是建立舆情防范监测评估处置机制。通过行业监督员、司机微信群、媒体等渠道进行涉稳风险研判,及时掌握行业舆情动态。对排查到的涉稳司机,组织5场面对面沟通,及时处置、化解不稳定苗头。三是引导正向宣传。推选我市3名出租车司机参评交通运输部 “2021年百佳最美出租汽车司机”,评选表彰2021年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十佳司机及十佳志愿者,开展正面舆论宣导。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阵地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强化官网、官微、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管理,全面梳理信息发布流程,在“三审制”基础上加强日常建设和不定期抽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完善栏目设置,明确信息更新责任,组织机关各处室定期定频率更新维护各栏目内容,积极展示交通运输成效和民生服务举措,畅通沟通互动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各线上平台排查错链、暗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考核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制发《中共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等级、负面清单、考核结果等进行了细化;结合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对局属各单位“阵地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等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并向局属单位进行通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建设存在短板

  存在问题:(1)形式主义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组织学习“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通报的案例,强化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教育。二是结合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两节廉洁纪律督查,对局属单位机关和部分基层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在通报中进行点名批评,并将在以后的效能督查中继续予以关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三是针对局审批处以文贯文的问题,结合原有“跨省通办”口袋书,重新梳理汇总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系统申报操作流程,印制相关宣传手册500份用于窗口宣传,利用“福州运管”微信公众号开展相关业务便捷预约、网上申请操作介绍;每季度组织人员深入企业,通过交流座谈、帮办代办等形式指导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经营者熟悉掌握便民事项申报操作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实际需求,针对性分析、优化和改进工作流程;强化现场服务,梳理窗口应知应会知识,特别是强调“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名称及申报渠道等方面内容,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现场宣传引导做好指导服务,按要求推行“5+2”工作日模式,对广大群众实行周末节假日无休服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以党组(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关于“四风”问题的通报,引导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针对重点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三是针对水运中心“善光”号船舶问题,局党组对水运中心进行了谈话提醒,水运中心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直属分中心、湾边分中心主任和安全服务科科长进行集体约谈,制定《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航行通(警)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交通部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海事业务办理流程,保障海事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方式,努力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作风教育。二是各处室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督促各处室完成好各项工作。三是针对财审处多采用第三方审计的问题,组织局属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加大交叉审计力度,并强化与局业务处室联动和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开展对闽侯县交通运输局省、市补助专项资金审计和对各县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结存情况进行检查、车购税资金结存及消化审计调查“回头看”、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拆服中心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下一步将召集下属单位财务审计人员,于2023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对局属单位的交叉审计与财务检查,充实审计内容,强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效果。四是加强与铁路、民航部门的联系,发函市发改委商请建立铁路民航工作常态化联系机制,并与市发改委轨道交通发展中心、交能处(民航办)明确人员,开展业务交流。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项目已于2022年11月22日动工,施工单位正在规划和建设大临设施,项目先行用地报批工作已完成。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存在问题:(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存在财务审核不严,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审批流程和手续,履行好事前审批手续,对局机关差旅费报销实施办法做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严把审核关,加强各项经费开支财务审核力度,确保各项经费开支材料齐全、手续完整。三是立整立改,规范党费报销发票抬头。四是加强制度学习宣传,针对日常经费报销业务疑难点积极与市财政局以及其他市直单位等部门沟通交流,领会制度内涵,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费用列支超范围、超标准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费的报销审核,严格控制工会经费的使用。召开财务工作会议,探讨交流经费使用和财审制度规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加强工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工会管理规定和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公路中心工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重点项目”慰问金超范围发放的5000元及“春色满路、金牛送福”文体活动超标准报销592.61元已清退。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盘活不力、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局属单位存在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局机关加大对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力度,强化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宣贯,促进交通系统财务人员业务交流学习,履行好内审监督职能,督促局属单位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拆服中心根据上报市财政局《关于各项目征迁扫尾资金预留及拟统筹上缴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同意保留拆服中心账户上的1711.81万元,用于中心为协调推进各重点项目征迁安置工作开展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涉及各县区工作经费4800万元,已于2022年12月8日上缴财政局。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存在问题:(1)招投标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对闽清公路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工程科科长,永泰公路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工程科科长、产权科科长及拆服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对福州路信设计有限公司前期设计方案考虑不足、设计出滞后等问题进行违约处罚,要求强化设计管理工作,确保设计服务质量。三是修订印发《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明确除应急养护和灾毁修复工程外,项目应以批复或审定的控制价进行招标,不得以计划投资或估算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等措施。四是加强工程招投标审核、管理,规范相关流程,强化内业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内业管理责任人在资料归档前全面审查并签字确认;对过往内业资料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工作记录,确保存档资料规范完整。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审查近期招标的福清梁厝交通量自动观测站项目、连江机关大楼漏水等零星修缮工程等项目,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皆能规范履行程序,严格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资料,并做好过程记录。进一步加强在日常工程督查中对下属单位招投标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升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管理水平;将资料完整性纳入项目考核指标,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五是2022年7月5日起,拆服中心终止与福建鑫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空置房及空置店面看管协议》,并扣除其看管汤斜佳园7#103空置房202215日至74日期间的看管费合计346.89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执法支队信息中心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执法支队标准化建设监控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1月完工。针对项目延期的违约处置事宜,支队原则同意采取延长维护期的方式作为延期违约补偿,拟定补充协议,经律师审核后由党委研究通过。目前已与承建方完成补充协议的签订,正在按流程推进项目进度审核、工程决算审核等事宜,待相关流程完成后进行工程终验款项的支付。三是执法支队从车管所查询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架号、车辆状态等相关台账信息,并召开专门会议研讨西岭停车场滞留车辆相关问题;经排查存在10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留置车辆,现已完成联系当事人的工作。其中2部滞留车辆车架号与车管所提供信息一致,电话联系车辆所有权人认领相关车辆;8部滞留车辆因当事人联系方式变更、无人接听、拒绝配合调查等原因仍滞留车场,支队将进行登报公告的方式送达;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含《滞留车场车辆信息登记表》,对涉事车辆强制扣押程序做更详细的规定,细化查扣车辆数据报送、严格调查取证、强化责任追究等要求,督促西岭停车场完善进入车场查扣车辆的信息登记,定期与移交车辆大队进行信息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是2022年11月,公路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下属各公路中心工程内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变更的程序合规性、报审及时性、资料完整性等,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要求限时整改,督促对各参建单位加强变更履约管理,提高变更工作效率。五是公路中心深刻吸取教训,在2023年第1期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报过程中,要求下属各中心加强调查工作,充分考虑实施方案,合理编制项目计划;各业务科室加强指导工作,认真审核计划编制情况,并派人实地核实计划项目,提高计划准确性。修订印发《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除应急养护和灾毁修复工程外,项目应以批复或审定的控制价进行招标,不得以计划投资或估算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等条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拆服中心业务综合科科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科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公路中心于2022年10月18日通知租用公司停止使用该场地,并根据租用公司拟定的具体搬迁计划进行督促落实。目前租用公司已搬迁大部分能够使用的设备到就近的工地,对不堪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拍卖,正在进行设备拆解搬迁和设备移交等工作,并清除场地。同时,公路中心已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所属单位房屋、地块等国有资产租赁情况,严格规范招租程序,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三远佳园9#202单元于2022年5月已责令物业清退并将该房屋进行粉刷恢复汤斜佳园7#103单元已勒令负责看管该套房源的物业公司于2022年6月19日予以清退。为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拆服中心制定了《空置房及空置店面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国有房产的安全。四是2018年6月6日已将焦坑新苑3号楼店面出售给福州市晋安区良种场,出租合同于2018年6月30日自动终止。2022年12月9日,拆服中心发文《关于解除鳝溪后溪新苑1#楼底层店面租赁合同的函》,与承租方终止租赁合同。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未处理好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局行政事务议事安排,对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加以区分,统筹安排两类会议。目前,已将不涉及“三重一大”决策的过程性事务安排于局长办公会研究。二是对道运中心组织人事科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公路中心进一步加强相关责任人对“三重一大”规定学习,明确“三重一大”范畴。对要集体研究的项目进行梳理,认真分类,对于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研究范畴的,要求一律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三是道运中心梳理分析抓准症结,所列的62个重大事项,基本采取先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党委会审定的方式,出现问题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但未及时记录,在后期整理时出现遗漏,同时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在为巡察提供材料归类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对“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界定上不够清晰。2022年5月组织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心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及会议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则落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明确责任提升业务,对党委会组织、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14日16日结合主体责任检查,对局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向局属单位进行通报。二是督促局属单位按照规定于每年初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在党组专题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并组织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个人见面,对评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在党委(党组)会议上报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对发展党员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对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结合主体责任检查,通过查阅党员档案、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中吸收预备党员程序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发展党员流程符合规范。根据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备案,并于2022年12月14日党组会研究通过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名单。二是执法支队自2020年3月之后未再出现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相关阶段时间节点的情况。今后支队将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各阶段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公路中心对组织人事科和相关党支部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中心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政策学习和实操培训,同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督促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党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局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已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二是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党员工资变化严格按照标准计算党员党费基数,按月收取党费,收取时杜绝“四舍”现象,保证足额收取党费。公路中心已于2023年5月开设党费专户。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存在问题:(1)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合理,年龄结构老化,交流轮岗不到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申报2023年招录2名公务员的计划,待市人社局印发考录文件后,及时申报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二是截至2022年12月,选拔使用科级年轻干部9名,占比16.67%,其中:3名年轻干部到县区基层单位任职;选派1名年轻干部赴乡镇挂职。三是现有6名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均满10年未交流轮岗,其中:1名已在2022年8月到龄退休,2名将在2023年内到龄退休,1名已于2022年12月交流轮岗,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交流轮岗。四是对2018年制定的《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争当排头兵的措施》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增强措施的可操作性,确保效用充分发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涉密人员及提任副科级以上人员,在任免后3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信息和职务等向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备案。二是因私出国(境)应填写《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假申请表》,根据干管权限,分别由人事部门、驻局纪检监察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审批并盖公章。三是登记备案经批准后,将审批材料交人事部门并申领出因私证照,在回国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证照交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人事部门严格做好证件登记保管。同时结合考勤和效能管理规定,对请销假规定进行优化完善,对相对人权责进一步明晰进一步强化人员请销假的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讨论决定程序不够规范考察程序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干部选任工作中,均制定了《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民主评议表(正反面清单)》,严格开展了民主测评和正反向政治素质考察测评,做到考察程序完整、规范。二是在2022年干部选任工作中,由组织人事部门在党组会议上对考察人选具体情况进行逐一汇报,党组成员听取汇报后再进行逐一表态。三是针对考察谈话中遇到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等情况,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在党组会议上逐一汇报说明理由,党组成员听取汇报后再进行逐一表态,在2022年干部选任工作中没有遇到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等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1)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年度检查。2022年12月,局党组对局属单位2022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从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完成整改。二是开展专项督查。2022年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和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基层单位廉政教育、执行制度、落实责任、问题整治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四不四直”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能够发现问题。结束后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受检单位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督查取得良好效果,确保压力传导。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部署2023工作要点。二是加强风险排查。重点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业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从岗位履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3个方面,领导岗位、处室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3个层次,开展廉政风险梳理,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体系。三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旁听公路中心下属鸿途公司郑臻职务侵占案庭审,开展“喜迎二十大、廉政听我说”微党课活动,组织观看福建省廉政警示教育馆导览、“秉初心、得始终”等教育片,邀请市监委领导上“俭以养德、廉以修身、清白为官”主题廉政党课,积极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覆盖特别是重要风险岗位的人员廉政谈话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牢固树立底线、红线、高压意识,杜绝问题的发生。2022年共对17名个人和单位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拆服中心从原市征迁指挥部承接了13个银行账户,其中11个项目专户,1个为基本账户,1个为工作经费专户。根据《福建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业主单位的要求,各项目的征迁资金必须专户核算,项目未结算,暂不能销户。因开展新业务需要,拆服中心新增2个银行专户。同时按照市财政局控制账户总量的要求,注销2个银行账户。截止至2022年12月,剩余13个银行账户,11个为铁路项目专户,1个工作经费专户,1个基本户。未再出现“多头开户随意转款”现象。二是2022年6月29日,自然资源部已批复104国道新洋至南塘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路基、桥梁、隧道等主体已基本完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存在问题:(1)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够明显,日常监督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交通系统落地见效、机场枢纽配套工程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强化政治监督,累计开展监督检查55批次,推动整改39个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317人次的提任晋级和评优评先审核把关;建立完善与驻在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采取驻点监督、列席党委会议、调阅党委会记录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实做细监督责任。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到驻局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岗位练兵,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手把手传授业务知识;组织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和主体责任交叉检查,在交流观摩和相互对照中比学赶超,提升监督质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推动案后整改不够有力,未及时推动党组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局党组发放《关于做好鸿途公司挪用公款案件立整立改工作的建议》《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实施交流轮岗的建议》等纪检监察建议或工作建议书7份,督促局党组加强党的建设,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推动建章立制。深化问题整改,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紧盯交通执法、审批审核、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财务审计等关键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推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安置房巡察管理等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扎紧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三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给交通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认真落实纪检组长讲廉政党课制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鸿途案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固本培元作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对策,确保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追责问责和工作建议清单,督促各单位对“改而又犯”、“边改边犯”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累计批评教育、谈话提醒5人次。三是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为契机,深入5家局属单位召开整改推进会,与5名“一把手”开展政治谈话,跟踪督促、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对市委巡察四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存在问题:拆服中心至今仍有14个安置房项目未送审

  整改情况及措施:截至2023年4月,汤斜、义井、西园、盘石等4个项目已完成成本阶段性送审;2022年9月,拆服中心健康佳园安置项目成本费用材料已送至市财政评审中心,目前待出报告;2023年1月和3月,分别将横屿鳝溪佳园和六一佳园、西垅佳园相关材料送至市财政评审中心待审;剩余9片佳园项目已进行任务分解、倒排了时间计划表,计划第二季度完成4个,第三、第四季度完成5个,力争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的安置房项目送审。

  (二)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盘活不力、收缴不及时

  存在问题:1.拆服中心出售安置房、配套商业店面未收回款项2.35亿

  整改情况及措施:福州市鳝溪农场购买横屿鳝溪佳园配套商业店面0.15亿元未收回款项,因市政府对其生产生活留用地收储资金尚未到位,无法支付欠款。下步,拆服中心将继续跟踪进展情况,及时追缴欠款。另2.2亿元出售安置房未回收款项,截至2023年4月初已收回91.17万元,剩余其他款项,拆服中心将参照相关单位解决类似欠款问题的做法,与市土发中心和市政公司财政性资金购房的欠款进行市财政内部统筹协调

  存在问题:2.关于执法支队未及时收缴罚没款1104余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措施:涉及行政处罚案件802件,标的为1104.96万元。其中已办结305件,收缴金额242.5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0件,法院正在处于强制执行阶段,涉及金额438.09万元;227件为各大队2018年前查处的案件(共计标的424.35万元),因证据不足、处罚对象不明、处罚依据不明等原因无法实施行政处罚,2023年2月21日经支队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227个案件予以撤案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113925;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电子邮箱:fzjtwjgdw@163.com

                 

                                          中共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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