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1 18:16 信息来源: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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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1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4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委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落实。2022年4月19日,委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和整改要求,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深入的学习领会,全员深刻认识到,抓好整改落实是检验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第一时间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任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振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垂范,本着真对照、真整改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全面提升工作水准的重要检验,定期研究整改事项,跟进督促落实。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认领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事项,各处室各司其职、担当尽责,推动形成领导班子带头整改、责任处室落实整改的工作布局,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梳理问题清单,做到精准施策。委党组对制定的81条整改措施,逐一分解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盯主要负责同志和下一级处室主要负责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问题导向,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对于短期能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按时推进;对于需长期坚持的,注重系统谋划,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制度7项,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主动性不够强、开展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4月29日制定印发了《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二是制定学习计划,2022年3月25日制定《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学习研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并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和大会精神,第一时间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去年11月巡察至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内容,召开了1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并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一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对大学城规划建设重要理念”等主题,开展了4次学习交流研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会等,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10余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强化工作要求,2022年4月29日制定印发了《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党组书记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的督促指导,严格把关交流发言材料内容;就交流研讨发言材料个别领导出现表述错误问题,因当事人已调离,我委在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将巡察意见如实电话联系反馈给该同志,提醒其有关错误并引起重视。四是扩大宣传影响,2022年5月22日创作拍摄完成了福州大学城20年宣传片《蝶变旗山下,唱响大学城》,进一步扩大宣传,展现福州大学城20年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学城规划建设重要理念的发展历程。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对大学城规划建设重要理念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刻领会规划建设重要理念,2022年5月11日委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的一系列大学城规划建设重要理念,5月31日后勤中心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学城规划建设的思路”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刻领会规划建设大学城的重要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扩大艺术中心共建共享,2022年剧院已先后举办了“未来大师”演出9场,大学城青年学生文艺汇演1场,“青春舞台”演出2场,大学城师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累计接待观众4000余人次,此外重点引进的《雷雨》《粉丝来信》《恋爱犀牛》《吕思清小提琴音乐会》等高水平的话剧、音乐剧等不同形式演出也陆续上演;多功能影院于2022年5月20日正式对外开放,举办了3场艺术展览、1场两岸青年影展、5场青年学生演出和1场电影心理分享会,音乐展演空间5月29日、6月15日联合高校开展学生社团原创音乐专场演出,正式对外开放后各类活动累计接待观众约3万人次;各项活动先后获得了新华网、中新网、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等十余家媒体跟进报道,累计发稿数量60余篇,共享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影响力不断扩大。三是进一步拓展共建共享范围,谋划与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Fulink)共建福州大学城数字图书共享服务中心,满足大学城入驻院士团队对于前沿学术资源的需求以及大学城周边群众的阅读需求,初步实现大学城图书文献资源共享;配合推动中心共享区暨闽都院士村规划建设,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聚集,激发创新活力,打造更大范围的共建共享 。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拓展共建共享范围。

2.关于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助推生态景观提升合力不足”问题。一是提高协调力度,针对福建江夏学院办学用地等征迁项目扫尾工作今年4月29日我委会同上街镇有关负责人赴江夏学院未征迁地块实地察看,详细了解该地块征迁现状及征迁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5月7日,委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由闽侯县上街镇抓紧研究制定江夏学院剩余地块征迁计划方案。二是紧盯序时节点,5月30日上街镇向我委报送了《江夏学院剩余拆迁任务倒排计划》,涉及18户4354.60㎡,计划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征迁任务,未完成的攻坚户将于10月1日启动强制征收司法程序。我委对照倒排计划对征迁进度进行了跟踪;截止目前,闽侯县上街镇已完成11户共2999.94㎡的拆迁,对抵触强烈的剩余7户共1354.66㎡启动强制征收程序。

整改情况:未完成,持续跟踪协调推进。

(2)针对“挂钩联系高校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特别是疫情缓和后,委领导多次深入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院校,组织召开了多场工作专题会,了解和掌握高校情况,收集汇总遇到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截止目前,已协助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医科大学与闽侯县基本达成剩余土地征迁方案,协助福州大学协调属地规划部门支持学校研究生公寓工程项目设计限高进行动态维护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委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2022年4月23日制定了《委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实施细则》,通过规范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做到更好地对接联系、服务大学新校区各院校,确保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全面履行到位,推动委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有效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促进校地融合、校企合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促进人才交流,根据《榕聚千万人口专项行动方案》,我委会同高新区、闽侯县拟筹建大学城人口人才服务中心,向高校学生提供户籍办理、就业创业、人才补助、住房保障等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年华、聚福州”人才系列活动,做好留才、引才。二是整合信息平台,目前已将大学城科研成果校企合作对接平台与在建的福州地区大学城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整合,并增加手机端上传科研成果表、在线编辑有关信息等功能模块。三是加强平台推广,2022年5月与市委组织部的“榕智汇”平台洽谈合作事宜,待大学城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可进行互链互转,并向高校及高新区部分企业进行推介,进一步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措施不多”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完成一流大学城资源共建共享的重点课题报告撰写,今年5月送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8月刊登于《福州发展》(第4期),为共建共享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二是探索数字图书共享,已与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福州大学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达成共享数字图书馆合作意向,完成对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向公众开放开展评估工作,目前位于我委办公楼一楼的数字图书馆(FULink)共享服务中心已正式对外开放;三是促进校地共商,提请市政府商请福建师大指派专人与我市商讨体育中心运营事宜,在今年3月校方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的体育中心共享运营工作专班后,双方于3月31日、4月7日、5月27日、6月16日多次协调组织市资规局、高新区、闽侯县、市规划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推进会,高新区资规局对体育中心地块可供继续开发面积等指标进行了初步测算,市规划院提出了体育中心地块的规划建议及初步设计方案;我委会同师大已与中铁集团、厦门建发、国贸集团、融通公司、华体公司、北奥集团等相关央企、省属国企对接洽谈和实地考察,开展共享运营对接工作,部分企业提供的体育中心运营特色体育产业综合体项目策划初步方案已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大学城指挥部领导、市资规局、高新区等部门及我委进行讨论;目前校方已根据现有对接情况形成共享运营初步方案。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协调推进体育中心重启运营。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年度工作总结和思路的重要内容,以及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我委2020年及2021年的工作总结中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市委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今年7月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意识形态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针对文化艺术中心演出活动,及时跟踪、督促运营方提前做好演出内容及有关资料报审备案,传播主旋律、倡导正能量。

整改情况:2022年7月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管理和运用阵地不到位”问题。一是丰富宣传内容,自今年4月15日起利用《福州地区大学城》官方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加大对福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指挥部以及福耀科技大学指挥部项目动态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科教兴城”专项行动相关政策的解读。同时积极拓展宣传平台,与福州日报社合作举办大学城20年建设成果图片展,让师生、群众直观感受大学城建设发展;联合市教育局、福州日报社组建工作专班,推进“新思想学习教育参观路线”建设;与福建广电集团联合摄制完成福州大学城20年宣传片、组织编印《福州地区大学城20年建设成果图片集》600册、打造办公楼一楼文化艺术长廊,进一步扩大宣传,展现福州大学城20年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学城规划建设重要理念的发展历程;通过与不同媒体的深度合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福州大学城建设工作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利用艺术中心平台开展话剧、音乐剧、交响乐、艺术展览以及大学生文艺汇演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启用以来已累计开展160余场,吸引大量师生及群众前来观看,充分发挥思想文化阵地作用。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对举办的各类活动包括学习讲座等,从严管理把关,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实行逐级审批、统一备案。

整改情况:2022年5月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工作不够主动积极”问题。深化提升大学城项目,盘活省教育厅移交资金,一是梳理项目资金情况,包括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主体建设应付款项约7700万元、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剧场及影院的提升改造工程经费约3407万元、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剧院后期运营补贴(3个运营周期)约12658万元、闽侯万科科技园及环路待归还建设保证金约3500万元;其他费用约260万元。二是谋划项目盘活资金,包括谋划建设新思想学习教育参观路线约310万元等,剩余资金将在后续工作中继续执行市政府议定的其他项目支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谋划盘活资金。

(2)针对“抓工作落实浮于面上”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于2022年4月23日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加强了跟踪督导,推进了委党组会议议定事项更好更快地落实,保障我委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根据市委《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我委于2022年3月成立了对接落实科学城(大学城)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大学城、科学城建设,协调属地政府共同谋划区域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梳理生成城市管理任务清单931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成立工作专班协调重启运营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推进共建共享;督促、跟踪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项目指挥部和福州大学城建设项目指挥部的测评指标及项目完成情况,定期做好工作信息通报,助力推动一流大学城、科学城建设,上半年大学城指挥部、科学城指挥部、福耀科技大学指挥部在市里综合序时进度排名均处中上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临时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并深入挖掘典型,宣传党员干部在项目攻坚中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浓厚氛围。二是将指挥部的3位服务专员接收到我委机关党支部和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4月底已完成党员关系接转。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完善。

2.关于为民服务、担当尽责意识不足问题

(1)针对“推动属地政府交地不力”问题。2022年5月7日,委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推动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25亩交地问题,商定由省直房地产公司按相关建设开发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闽侯县上街镇在省直公司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交地工作。6月28日,闽侯县资规局已完成土地出让金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10月28日,省机关管理局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推动签订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待签订完成即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照程序开展总平调整报批、单体设计、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等工作。

整改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

(2)针对“推动限价房交房不力”问题。2022年3月17日、4月7日、5月7日,委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多次与闽侯县召开教师限价房B区25、26、31#楼交房问题协调会议,商请属地支持缓交项目配套道路土地款、容缺办理项目土地核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省直房地产公司5月24日已书面向闽侯资规局发函提请支持缓交土地款、先行办理土地核验。在闽侯县政府支持下,4月21日,闽侯县资规局完成限价房B区25、26、31#楼117套现场勘察,目前我委正督促省直房地产公司与闽侯县资规局积极沟通,待出具土地核验合格意见书后立即按程序组织交房。

整改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

3.关于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1)针对“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艺术中心桩基项目土方回填工程增量已于2019年9月2日完成了项目变更审批流程,目前整个项目正在组织结算送审,后续建设项目变更严格按照委党组会议议事章程执行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资金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执行《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大管〔2021〕176号)规定,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及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就“8万元”使用效率不高问题,我委已如实告知小箬乡,提醒、敦促其做好后续类似资金的使用,做好精准扶贫。二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监管口径和政策尺度的一致,提高监管效率,小箬乡于2022年4月18日发函告知我委,已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让资金用到实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立即补办处置手续,2022年4月29日完成对原办公场所的两台柜式空调的处置,并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委托处置单位进行回收;2022年5月31日完成对两台柜式空调的回收交接工作,回收资金共600元已于6月17日上缴至福州市财政国库。二是规范管理,业务处室认真对照《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2年6月上旬已对我委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切实提升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管委会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问题。2022年7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再一次组织学习《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及时通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一是科学制定计划,2022年4月29日制定印发了《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16日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促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2022年5月31日召开机关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进行年度述职报告、开展评议。三是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自2021年12月10日起列席党组重要工作、人事安排等会议。四是围绕大学城校地党建共建打造党建品牌,已建设完成党建文化长廊、“三合一”党员活动室,与师大协和学院签订党建共建协议等,已于今年9月申报市直机关新一批“双百”创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深化创建工作。

(2)针对“抓党建制度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补选工作,2022年7月1日已完成党员大会选举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制定了《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和发展对象1名;机关党总支定期听取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汇报。二是加强业务提升,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文件的学习,规范党费收缴,提高工作水平,部分处级领导未足额缴交党费问题、党费开支列支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三是落实社会责任,对照市直机关党工委2021年3月31日下发《关于建立市直机关近邻党建“双报到双融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已完成报到工作的查漏补缺,“双报到双融入”工作报到率达100%;2022年度职工温暖工程活动已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工作要求100%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1)针对“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空缺时间偏长”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依托大学城谋划建设科学城”的部署安排,目前区域、机构正在进行整合,经与组织部门沟通,人事暂时冻结。待机构调整到位后,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的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干部选任工作,配齐配强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未完成。

(2)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对组工干部业务学习,强化学习自觉性,认真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公务员管理工作政策文件汇编》等相关文件和材料。二是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2022年5月11日—14日,党群工作处负责人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组织人事业务培训班;适时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人员对我委组工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业务处室做到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提高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一把手’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可能存在的不良之风及时纠正,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2年5月31日,委党组书记、主任魏邦仲主持召开班子述职述廉会议,带头落实述责述廉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每年度的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报告;二是扎实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委内部管理水平,将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以及干部个人岗位职责纳入廉政风险点管理,印制廉政风险点表格,由分管领导及各处室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以案促改不及时”问题。通过主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修养,增强反腐拒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色。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责任,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领全组同志认真学习对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整改工作上来,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积极探索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机制。二是聚焦重点,对今年的政治监督项目作进一步调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具体事、具体人和具体工作中,增强监督效能。今年以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计参与我委党组会议7次,督促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开展“1+X”专项督查,把监督贯穿到被监督单位的日常工作中,监督质效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管委会党组部署推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党组成员原则上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向主要领导请假;目前两位原闽侯县兼职领导其中一位现已调离原岗位,另一位则挂职滨海新城,现任上街镇主要领导未兼任我委领导职务;二是制定了《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促进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所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意识形态教育效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长效整改不够扎实问题

针对“管委会党组落实整改未注重长效化,个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机关党总支书记就所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将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汇报的重要内容;二是完善党建活动阵地建设,2021年巡察期间已在办公区域公共走廊设立党务和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场所一楼建设完成80㎡的党员活动室,在三、四楼办公区走廊设立党建文化长廊。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补充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督促代建单位于5月初完成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变更部分送审,变更部分初步评审结果已出具,目前正进行竣工结算材料整理,待评审中心出具变更部分正式评审报告后立即开展竣工结算送审。

整改情况:未完成。

2.关于往年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未上缴财政问题

针对“往年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未上缴财政”问题。按照2021年5月记账第2号凭证应退回财政往年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结算退费29248.32元,已办理支付审批手续,于2022年4月22日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

3.关于扶贫公益项目成效不高问题

针对“扶贫公益项目成效不高”问题。严格落实省、市扶贫资金相关规定,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安排对接项目,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做到扶贫资金精准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廉政教育情况未记载问题

针对“廉政教育情况未记载”问题。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学习痕迹化管理,已安排专人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提任的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任前廉政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委托档案管理服务公司专业队伍对2015年以来的各类文书档案按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档案整理委托工作自今年5月开始,目前已完成梳理归档并移交市档案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资金管理预算绩效导向不突出问题

针对“资金管理预算绩效导向不突出”问题。一是确定目标,由责任处室牵头,收集、汇总各业务处室围绕本处室职能和下一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筹划2023年部门预算。目前已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的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定期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工作;二是建立机制,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持续完善。

4.关于对新上任的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对新上任的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问题。2022年1月5日,我委邀请福州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同志到我委指导党建品牌创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并对委机关党总支委员、下属党支部书记等党务干部进行党建工作知识培训。2022年5月31日至6月2日,管委会机关党总支组织党总支及所属2个党支部全体委员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理论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本轮巡察无相关反馈问题线索。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持续坚持,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34个问题,目前委党组已整改到位的问题25个,已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4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5个。

其中:

(一)基本整改到位问题情况说明

1.针对“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措施不多”问题。进一步建设完善数字共享图书馆,扩大共享成果;通过校地工作专班机制,在现有福建师大已形成的体育中心共享运营初步方案基础上,深入开展共享运营洽谈对接,加快实现共建共享。

完成时限:持续完善。

2.针对“工作不够主动积极”问题。梳理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主体建设、提升改造等项目应付款项情况并及时支付;积极推动建设新思想学习教育参观路线(约310万元)等,进一步谋划盘活资金,剩余资金将根据一流学城建设目标、中心共享区规划建设情况以及市政府议定的其他项目支出。

完成时限:持续完善。

3.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指挥部临时支部与我委党组织的关联、互动,提升临时党支部职能作用发挥,规范开展党员管理、教育等,充分彰显党组织、党员在项目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完成时限:持续完善。

4.针对“资金管理预算绩效导向不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收集各方意见,制定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时限:持续完善。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说明

1.针对“助推生态景观提升合力不足”问题

闽侯县上街镇按照制定的江夏学院剩余地块征迁任务倒排计划,目前已对未完成拆迁的攻坚户启动强制征收司法程序。

完成时限:已按计划启动司法程序。

2.针对“推动属地政府交地不力”问题

经协调商定由省直房地产公司按相关建设开发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闽侯县上街镇在省直公司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交地工作。6月28日,闽侯县资规局已完成土地出让金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10月28日,省机关管理局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推动签订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待签订完成即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照程序开展总平调整报批、单体设计、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等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总平调整审批和施工图设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等各项建设审批手续,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交地工作。

3.关于“推动限价房交房不力”问题

教师限价房B区25、26、31#楼办理项目土地核验、缓交项目配套道路土地款有关事项需待闽侯县政府上会研究,目前我委正督促省直房地产公司与闽侯县资规局积极沟通,待出具土地核验合格意见书后立即按程序组织交房。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交房。

4.关于“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空缺时间偏长”问题

目前区域、机构正在整合,经与组织部门沟通,人事暂时冻结。

完成时限:在机构调整到位后,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的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干部选任工作,配齐配强中层干部。

5.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督促代建单位已于5月初完成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变更部分送审,变更部分初步评审结果已出具,目前正进行竣工结算材料整理,待评审中心出具变更部分正式评审报告后立即开展竣工结算送审。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第三方审核并报市财政评审中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78163;通信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明德路9号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办公楼4楼410;电子邮箱:dxxxqgwh@163.com。


中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党组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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