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市委巡察组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检验和悉心帮带,是对整个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情况一次全面的“盘点、体检、解剖”,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坚决站在认真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政治建设和驻京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把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党组牢固树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意识,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上持续发力;班子成员坚决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压实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刘用全为组长,联络处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为成员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把巡察整改责任抓在手上,融入深化改革、管党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等日常工作中。
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详细梳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召开民主生活会、报送“两报告、三表格”、向党内通报、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对所有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避重就轻,坚决“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决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坚持常态长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完善制度,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钱,切实把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坚决不留任何死角,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新时代驻京核心工作,为密切京榕两地经济联系和服务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巡察期间及巡察反馈会后,党组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详细梳理、细化整改方案,坚决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对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具体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一是学习不够全面;二是主题教育不够扎实;三是结合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020年12月底制定了《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3月制定了《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有序开展理论学习。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的通知》精神,2021年3月制定了《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方案》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等各项学习制度;陆续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实践活动等,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时的理念创新和重大实践,结合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实际,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如,2021年2月25日-3月中下旬举办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3月-6月,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6月4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了专题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福州市‘十四五’建设大局”主题开展了研讨交流,部分科级及以下干部做了交流发言。
(2)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印发<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3月17日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党中央、省委、省驻京办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精神,2021年3月29日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在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和干部群众认真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干部职工、北京福州商会、榕籍企业、福州宾馆工作人员等对党组的意见建议,严格检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通报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直面存在的问题,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3)及时关注和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如,2020年12月28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福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1月14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福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2021年3月29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3月31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业务学习上,2021年6月邀请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领导做《数字经济与福州发展》专题讲座。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够明确;二是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021年4月21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及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党组书记、主任刘用全对新时期做好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宣传思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2021年5月19日第五次党组会议已对《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方式等,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2)认真执行《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党组会议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一般性业务学习区分开来。2021年以来,按照《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2021年度学习计划》,截至6月已开展了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支部学习和1次业务学习,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等学习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提升了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
(3)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执行《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年度民主生活会等党组及党建工作计划之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将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2021年6月17日党组第六次会议专题研究了上半年联络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班子及班子成员已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检视材料、发言提纲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部署等工作进行认真剖析、检视,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对邀请参加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开展讲座、座谈的教授和专家学者,在前期对其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调查,并认真如实填写好审查表。
(4)通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等活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及非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从4月开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利用北京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如,在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推进的各项中心工作中宣讲党史学习教育,联络处领导分别在2021年4月15日的马尾区(北京)招商座谈会、2021年5月8日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接待干部会议等场合,对党史学习教育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如,2021年5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首都博物馆“伟大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等党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参观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如,班子成员结合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干部党的理论宣讲,进一步增强信访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敏感性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5)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主题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我市“十四五”目标任务等宣传标语上墙,2021年4月按照党史学习计划安排,更新了机关走廊的宣传栏,突出了党史学习主题,在党建学习园地开设了“习近平总书记谈党的传家宝”专栏,营造浓厚主题宣传气氛。充分利用北京有关资源,结合第四届数字中国峰会活动,组织在京榕籍企业家、院士等回榕参展、商务考察,持续加大对福州发展情况、规划、政策等宣传推介力度。
3.落实驻京服务、联络和办事职能不够到位。一是招商引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接待服务职能发挥不足;三是协调联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通过加强与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系以及日常招商、接待工作,拓展闽籍老领导、老将军、专家院士资源;除春节慰问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数字峰会招商推介等契机,加强与老领导、老将军、专家院士的联系,听取老同志对福州发展意见。如,2021年6月10日邀请榕籍在京著名的专家、学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严书翰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通过有关会议、活动等机会,加强与驻沪办、驻深办的沟通联系,密切了解在驻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交流和互相借鉴,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
(2)利用春节慰问、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年度民主生活会、大学城科学城调研、数字中国峰会、海交会、海丝旅游节等重大活动的契机,开展组织院士专家学者福州行等活动,加强与北京福州商会、在京榕籍企业家、在京商会组织等机构的联系,加大京榕两地互动力度,有效对接北京一线城市资源,加大福州的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惠政策的精准推介力度。如,2021年2月25日-3月15日,根据市委政研室课题调研安排,由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领项目招商处、秘书处、商会以及榕籍在京企业前往北京和天津区域大学城、科学城进行调研和商务考察,在充分调研、走访的基础上,撰写了3万多字的《北京市和天津市大学城、科学城、云大学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建设一流东南(福建)科学城提供参考建议,受到市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此期间,还组织商会企业与北京、天津有关政府部门、企业进行对接,寻找合作意向。2021年3月重新加入了全国各省市区驻京办事处信息协会,利用信息协会平台加强与兄弟驻京单位学习交流,利用其丰富在京资源开展信息报送和招商引资合作;按要求进行调研和信息报送,除每周专题报送《京榕快讯》之外,增加了专项重点报送京津冀地区先进做法,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3)加强公务接待和项目招商等处室联动,对接待活动中衍生获取的招商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给项目招商等处室或进一步深入对接联系。对每个接待工作均做好前期对接,共同细化在京活动方案,及时做好预案,提高了公务接待保障质量。2021年6月研究修订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务车辆和车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公务车辆和司机队伍日常管理。加强与聚春园集团新管理团队沟通协调,对宾馆老化的设施设备及时督促维护或更新,对影响接待的软、硬件问题及时排查和解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政务工作不严谨;二是财务事项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021年5月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文件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严格按规定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处置工作,提高文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借助巡察契机,对近10年的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已购买专门的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类会议记录笔记本,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和学习的记录工作。
(2)指定财务人员对房产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2016年至今未再发生过房产税纳税申报不及时现象;2010年4月福州市财政局批准报废的资产已在2020年12月账面上予以核销处理。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对违规报销的交通费和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公车ETC卡问题,巡察期间即已立即纠正,于2020年12月已全部收回违规报销交通费10073元,2021年2月已全部收回司机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5057元、公车ETC卡788元;已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2)2021年6月研究制定了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务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务车辆和车队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制定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全部坚持按议事规则、上会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执行政府采购不够严格;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报销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强化制度刚性;严格采购审批手续,坚决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021年,在单位公务车辆清洁美容项目定点服务商选定、公务用车租赁项目采购等工作时,均成立了项目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发出询价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询价、报价、评审等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在巡察期间已立即纠正。对已报废的资产已在2020年12月2号凭证补登核销。受捐赠字画已在2020年12月1号凭证补登入账。
(3)对报销手续不完整等情况开展自查,以巡察为契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报销手续,杜绝发生差旅费、汽车维修费等报销附件不齐全现象。严格按照新制定的《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务管理办法》,对会议费、差旅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审批,加强单位财务内部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四是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17日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2021年第2次会议和支部大会均已听取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机关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每年度的机关党建汇报和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自巡察以来,坚持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列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
(2)已完成对所有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动党员已悉数参加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日常学习教育中,除确有公务办理请假的,也已全员参与;7月份将按要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按有关规定,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已按要求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从4月起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已按年度计划给党员干部上党课。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一是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三是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未全部完成,持续推进
(1)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等,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心理疏导机制,倾听干部“急难愁盼”事项。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精神,通过改善食堂环境和菜品质量解决干部用餐问题;对职工宿舍情况进行摸底,根据人员调入调出情况,及时做好宿舍调整;征求干部职工对工会福利发放的意见,让工会福利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更好满足干部职工要求。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于4月开始在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共征得意见建议24条,下半年将对意见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5月研究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关于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中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有效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创业干事热情。同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详细梳理了单位干部任职情况,对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轮岗工作进行了研究。
(2)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工作疏漏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若干措施》《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学习和业务培训,注意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业务沟通,进一步规范推荐考察程序,严格执行任前公示、试用期、汇报和干部回避等相关制度,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对2014年11月后所有批次提任干部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是否移居国(境)外情况进行了排查,所涉提任干部已全部填写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裸官”专项排查表》,未发现提任干部存在“裸官”现象。对2016年前提任批次未听取纪监察部门意见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自检,在今年以来办理有关同志的调任手续时均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2019年、2020年提任批次,根据提任时的相关资料,补充填写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
(3)对个别干部未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未按规定上交证件等情况进行深刻反思,对有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备案人员出入境承诺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出入境审批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归还等事项,组织干部学习有关规定,强化规矩纪律意识,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对此前未及时交还出入境证件的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他们在出入境证件使用上的认识,严肃纪律,重申若今后出现违反规定的处罚后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深刻分析档案管理存在的未指定专人、更新不及时等方面原因,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于6月安排专人回福州对近年来全部干部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对相关干部档案专审表、学历等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补缺补漏。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回榕,就委托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自查,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及时更新,不断推进干部日常监督与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二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按规定对所属的招商服务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一把手”讲授廉政党课,2020年12月31日党组书记、主任刘用全为全体干部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2)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开展述责述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假期之前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并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节日期间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驻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3)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找准、找全、找实廉政风险点,着重从完善制度入手,如,2021年6月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从根源上堵住漏洞。加强日常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时刻绷紧廉政之弦,及时做到防早、防小。日常结合党员集体学习和专题党课,开展廉政教育视频学习,并及时转发纪检组关于纪检方面的学习材料,继续依托党支部“每周一学”开展日常的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北京丰富的廉政教育资源,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如,6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北京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下阶段,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党员到北京其他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督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制定了“三重一大”上会事项;督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大宗采购、购买服务及建设修缮工程等的财务内控制度。
(2)结合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监督检查,并针对今年的督查重点,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自查,同时将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按时报送纪检监察组。
(3)协助并督促党组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未巡先改”、巡察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4)纪检监察组采取嵌入式的方式,时时关注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微信群中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并要求联络员在该群内转发纪检监察组制作的廉政信息。
(5)初步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对三个驻外办进行驻点监督,并持续探索利用科技手段破解远距离监督难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2013年至2020年,审计机关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历次审计所发现问题中,至巡察时,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经过梳理,2015年、2017年福州市审计局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19年11月福州市审计局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其中大部分已于2020年10月前整改到位)中,对涉及部分资产未入账、部分已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未及时核减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定,对未入账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和对部分已报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了核减,已完成整改。涉及“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按照福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榕财会〔2018〕17号)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引进资产智能化管理系统,购置用友固定资产软件、RFID条码打印机等硬件设施,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部分已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已予核减,做到会计账与实物台账、会计账与平台系统账一致。截至目前,2013年-2020年,审计机关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历次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第三方面“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中的第二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第一点“对干部关心关爱不够”方面的“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因近期单位主要领导纳入市县党政正职拟新任人选差额考察对象,根据换届有关纪律,暂停研究人事事项;待此次换届工作结束后,将启动对长时间在同一岗位任职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6161810;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半壁街甲30号;电子邮箱fzzjb508@163.com。
中共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