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19 19:21 信息来源: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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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8日至8月3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意见,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室务会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情况反馈会当日,即召开室务会会议,集体学习讨论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调整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室务会会议召集人任组长,5名处级干部任副组长,1名室务会成员具体牵头,各处(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秘书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严格落实到人到位。

(二)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层层分解研究,逐项细化梳理,于2020年11月20日制定了《关于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和整改清单,细化了4大类35个具体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召开22次室务会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室务会要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新制定《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文献资料管理制度(暂行)》《书籍编纂出版管理制度》《福州史志工作制度》《福州市党史和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暂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项会议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公文办理制度》《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值班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财产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等11项行政后勤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机要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事件报告查处制度》《定密工作的管理制度》等6项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全室业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具体为2020年11月2日组织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月16日召开党员学习大会;12月3日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到我室作宣讲;5位室务会成员分别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讲党课;12月15日支部组织党员志愿者到五里亭社区开展宣讲。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2020年8月以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学习传达《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等21篇讲话。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室理论中心组2020年9月28日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研讨会,5位室领导逐一发言,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谈了体会。

2)关于“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召开学习研讨会。2020年12月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重新开展8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在原有撰写各专题心得体会基础上,每位室领导均在每个专题上发言。二是严肃开展批评教育。5名存在不同程度抄袭问题的党员已重新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机关支部于2021年1月25日对5名相关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

1)关于“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和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室务会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涉及5个议题。已向市委报送《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已向市委宣传部报送《2020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报告》;完成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4日制定印发《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2021年1月11日制定印发《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对授课内容导向的要求,明确举办讲座、论坛活动、学术会议要开展对主讲人政治背景及内容的审查。三是营造重大主题宣传氛围。已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主题宣传。在办公区域设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专栏;在福州史志网开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专栏,营造浓厚氛围。

3.推动党史和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党史研究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工作中心转到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研究上来。巡察以来,我室加大对福州改革开放以来的党史方志资料征集研究力度,提高党史方志研究和编纂工作质量。在今年开展的福州改革开放口述采访活动中,已采访31位改革开放亲历者,收录50多个小时的采访录音视频,形成60多万字采访手稿,目前该项工作被列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宣传专项引导资金项目,为今后开展改革开放方面的研究积累了第一手文献资料。二是扩大向社会征集史料的途径。2020年12月22日,我室召开“口述福州改革开放史”座谈会,邀请福州改革开放的决策者、执行者和关注者代表参加座谈会,以期全面、立体、生动地再现福州改革开放的历史。同时,借助《福州日报》《福建老年报》刊登征集通知,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关照片、文章等。三是及时转化成果。2020年12月,我室将《打造红色文化品牌 助推福州高质量发展》论文作为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向市委办报送。

2)关于“方志编修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史和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并建立专家库。出台《福州市党史和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吸纳省市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75名专家学者,形成第一批专家库名单,扩大专家队伍的社会参与面,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在党史和地方志事业中的作用。二是梳理台账,总结经验,为三轮志书编纂做好准备工作。2020年8月起,着手梳理建立福州市首轮、二轮志书编纂台账,包括志稿内容、编者、评稿、审查验收、出版印刷等有关内容。横、纵向联动,建立有效学习、交流机制。横向与省内外有关方志专家对接,快速提高编纂业务水平。纵向与上级方志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三轮修志工作的最新动向,为“三轮志书”编修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三是倒排进度,传导压力,确保县(市)区全面完成“两全目标”。2020年初即制订对县(市)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督导表,倒排进度,明确专人实时跟进督促指导尚未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3个县(市)区出版印刷进度。8月之后,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多次下基层督办指导。《连江县志》《马尾区志》《罗源县志》分别于2020年10月、12月完成出版印刷。至此,全市二轮地方志书全面如期完成“两全目标”。

3)关于“史志宣传教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红色宣传片和通俗读本的制作,举办网络知识竞赛,积极推动“六进”活动,促进宣传形式的多样化,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微信公众号内容的原创性、可读性,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点击率。与市委组织部合作拍摄的《誓言的回声》党史纪录片,制作方已形成脚本初稿,正在沟通修改中;我室党史宣传视频(方尔灏、降虎寨)已完成样片制作,待修改审核;党史通俗读本正在搜集整理资料中;举办网络知识竞赛,目前正与市委宣传部、福州日报社洽谈合作事宜。“福州史志”微信公众号从2020年11月25日开始由我室自行维护,增强内容的原创性、可读性,加大推广力度。二是做好市委旧址提升改造工作。原陈列从“五四”前后新文化运动在福州的传播开始,主要介绍了福州党团组织的成立过程与组织建设情况,大革命时期组织领导下的学生、工人运动及其他相关革命活动,并展出了王荷波、方尔灏、徐琛、余哲贞、陈昭礼、翁良毓等革命先烈在这一历史阶段的主要事迹。根据省委、市委领导指示要求,我室全力做好市委旧址提升改造工作,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布展专业人员研究落实,在原陈列基础上进行扩充完善,对展厅结构进行调整。新的陈列由序厅、播火记、红旗谱、英雄赞四大部分构成。2020年11月11日市委旧址提升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并已重新开放。

4)关于“文献征集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省委党史方志办,按照省委党史方志办关于文献工作中长期规划的精神,制定我室中长期规划,目前省委党史方志办尚未出台十四五规划,我室正在跟进之中。二是对现有资料室进行提升改造,进行科学管理,并确保藏书不低于1万册。目前资料室的硬件改造和图书编目加工工作已落实,资料室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同时按中图分类法对库藏图书(已超过1万册)进行分类、编号和建卡,方便读者查找借阅。

5)关于“年鉴地域特色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2020卷年鉴框架设计、资料征集工作中,进一步挖掘、整合福州地域特色的信息资料,联系相关供稿单位增补资料,在2020卷年鉴中加以收录。一是充实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资料。在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2020年10—11月,我室继续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补充资料,充实“市情概貌”“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栏目内容。二是增设“古厝保护与开发”分目。在市名城委提供“历史文化街区”栏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2020年11—12月,我室联系市名城委继续充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与开发利用相关资料,并联系市古厝集团征集资料,在“历史文化街区”栏目增设“古厝保护与开发利用”分目。由市古厝集团提供烟台山项目、梁厝街区、南公园建筑群等区域古厝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情况资料,以及刘冠雄故居、林聪彝故居、陈兆锵故居、采峰别墅、永德会馆、罗氏绸缎庄等年度内保护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的古厝具体情况。

4.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树好树强大局观、事业观、人生观。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室务会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带队伍能力,积极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压实干部担当作为责任,“面对面”促思想融合,“手牵手”促工作融入。5名室务会成员以“一对一”方式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34人次,了解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积极引导,疏导心理疙瘩,逐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2)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更新维护“福州史志”网站,全年各栏目新增数据6877篇。新增“党史研究”“地情研究”两个2级栏目,“平安建设专题”等7个专题专栏。为契合当下移动互联时代的阅读习惯,12月开始福州史志网移动端(手机版)招标。全年完成网站志书、年鉴、地方史、地情资料、口述资料等5个数据库171部志书数据迁移,提高响应速度,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提供历史文献库、谱牒库书目查阅,扩大史志数据库资料总量,优化网站栏目搜索功能,以提高便捷性与高效性,目前正在优化史志数据库检索系统。

3)关于“抓制度建设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即刻把制度建设列入室务会会议事日程,研究出台、更新完善重要制度,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11月以来,新制定《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文献资料管理制度(暂行)》《书籍编纂出版管理制度》《福州史志工作制度》《福州市党史和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暂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项会议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公文办理制度》《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值班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财产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等11项行政后勤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涉密、机要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事件报告查处制度》《定密工作的管理制度》等6项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全室业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关于“学做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0年12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学习财务制度。于2021年1月11日组织全室干部职工学习我室2021年1月5日修订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财务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我室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2)关于“责任空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相关制度。2021年1月5日修订印发我室《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收文和发文管理,做到每份文件都有对应文号。严格落实会签制度,把关好拟稿、审稿、核稿、会稿和签发各流程,落实发文责任人,确保发文质量。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2021年1月11日召开全室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公文办理制度》;派秘书处业务人员参加1月11-17日举办的新时代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暨新《档案法》宣贯培训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和档案管理能力。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两馆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积极地实地调查,于2020年12月2日向市委上报了有关选址工作的初步考虑。下一步将按照市委指示批示抓好落实。二是积极推进陶铸旧居项目建设。2020年5月21日我室接收修复后的陶铸旧居后,多次组织布展策划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于年底完成二次装修工程招标,于2021年1月完成施工,目前正在进行第一期布展设计、招标工作。

2)关于“图书出版发行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版权意识。巡察以来,在签订《福州年鉴(2020)设计、印刷、装订合同》《冰心志》《福州革命画册》等合同时,均经我室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项条款,加入相关加强版权条款,并加强书籍出版后的监管,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杜绝出版单位擅自加印等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完成赠书工作。共向12个县(市)区党史方志室赠送20种书籍共834本,覆盖率和到位率100%;设置书籍发放登记本,严格按要求做好审批和登记工作,详细登记书籍发放时间、用途、领书人员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和经办人员、审批人员等。

3)关于“村镇志审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探索村镇志编修规范化道路。严格落实地方志工作有关规定,下发《关于“福州村镇志精品文化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在原有工作流程基础上,对申报程序、审稿及审查验收的分工、标准、有关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志书编纂单位,市、县两级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的相关职责。二是科学指导,制订福州市村镇志编修指南。针对志书编纂单位在村镇志实际编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从地方志书入门知识简述、村镇志编修工作的组织与规划、村镇志篇目设置与体例创新、村镇志编纂的资料工作、村镇志人物撰写、村镇志编修常见问题问答、附录(规定及行文通则等)等方面,为参与编纂人员提供业务辅导。该指南将根据村镇志编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以确保村镇志编纂工作顺利推进。

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传达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召开室务会会议、周例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结合我室实际进行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二是每周五开展办公区域消毒工作。要求消毒人员与监督人员待消毒完成后严格填写消毒台账,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追回所有款项共19825元上交国库。同时,我室将严格按照各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稿酬、评审费等发放,严格按标准进行财务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室实际,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印发《文献资料管理制度(暂行)》,避免在工作中以单位名义征集到的有价值文献资料因未及时入库,脱离监管而流失。二是核查26件原值88923元的办公设备有账无物的情况,其中,13件原值36638元已找回,3件原值22835元已办理核销手续,10件原值29450元有账无物、无法办理核销手续。三是核查23件原值95854元的办公设备未经审批赠送其他单位的情况,其中,1件原值16300元已办理核销手续,22件原值79554元由于没有赠送审批文件、无法办理核销手续。四是严格执行福州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好固定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工作。已办理完成原党史室和原方志委共2部原值为30万余元的车辆核销手续。五是2021年1月5日修订印发我室《财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工作。六是组织对资产管理系统应有237项固定资产原值1013581元进行盘点,重新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落实好岗位职责。

5.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报销附件的审核工作,加强公务卡结算。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报销现象的发生。

2)关于“公务报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市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目前已办结所有历史挂账核销手续。加强与机关局联系,定期对账,及时清理往来账;适时做好项目进展情况跟踪,及时取得报账凭证,限期3个月内核销账务。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修订我室《财务管理规定》,并于2021年1月11日在全室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及时还款核销意识。目前已杜绝借款逾期3个月的情况。

6.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关于“编纂业务外包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后我室开展了福州地下革命资料集印刷、党史人物拍摄视频、资料室提升改造(图书编目和软件管理)、《福州年鉴(2020)》出版印刷项目,《福州方言志》《寿山石志》《三山志》《福州革命史画册》《冰心》书籍印刷项目,以及陶铸旧居二次装修工程项目等政府采购工作,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有效发挥室务会和我室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为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我室于2020年12月新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所有我室政府采购项目均按新制度执行。

2)关于“自行组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保障。2020年12月22日制定印发我室《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自行采购、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的金额上下限,细化自行采购程序,做到所有政府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法定采购方式。巡察反馈以来,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采用法定采购方式,涉及重大金额项目的采购均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2020年认真开展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并加强党建资料管理,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市党史学会、地方志学会成立党支部事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于2021年2月2日成立了中共福州市党史和地方志学会(兼合式)支部,2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2020年12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领导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1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按要求做好党小组的民主评议记录。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度室领导已全部讲过党课。高锦利主任于12月10日讲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叶红副主任于12月7日讲题为《呵护传统 守望乡愁 强化史志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党课,陈清华副主任于12月14日讲题为《大力传播党史文化 增强意识形态主导权》党课,宋建兴副主任于12月21日讲题为《用好用活红色文化资源 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党课,蔡爱丽总编辑讲题为《传承革命精神 坚定理想信念 共创宏伟蓝图》党课。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严肃批评。2021年1月25日机关支部书记对时任方志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和2份思想汇报材料出现提前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两位同志均表示接受批评,今后要端正态度、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二是召开党员大会。2021年1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巡察中发现党员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情况和处理情况,会上重新确认提前转正党员的党龄。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积极培养提高党史方志系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10月27-29日,我室在连江县举办第五期村镇志业务编修培训班,邀请专家就村镇志业务编修应注意把握的要点和志书编纂的经验作专题授课,邀请《紫山村志》《斌溪村志》主编作经验交流。通过专家现场答疑解惑,学员们的交流沟通,基本达到培训的预期效果。今后我室将进一步做好传帮带工作,注重传授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思维及专业方法,在职数空缺时及时做好专业对口的业务骨干补充工作。二是鞭策鼓励干部多渠道提升业务水平。2020年11月,2020年福建省地方志学术年会召开,我室业务干部撰写的《村志编纂的几点思考》《海峡两岸共享史料共编志书的实践与探讨》《新方志科教文卫类编纂的经验和反思——以〈福州市志(1995-2005)〉为例》等论文入选。撰写的《打造红色文化品牌 助推福州高质量发展》《侯官村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变迁》《乌龙江阻击战》《福州建市史话》《闽都历史文化在福州老地名中的反映》等论文发表在《中国地方志》《福建党史》《福建史志》《福建日报》《福州晚报》等平台。同时还鼓励多名业务干部积极参与重庆“红岩精神与中国革命精神”学术研讨会征文、闽都文化研究会“闽都文化与世界遗产”论坛征文、沈葆桢研究会征文、“为滨海新城建言献策”征文、《福州日报》“理论版”征文等活动,多渠道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三是运用研究成果检验业务水平。巡察以来,我室积极通过参加各类评审活动来检验我室书籍编纂和成果研究的水平,引导、督促业务干部在评审中发现不足,以研究成果促进业务能力的提高。2021年1月,我室编纂的《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福州市历史》(第二卷)、《福州市志(1995-2005)》及《船政志》分别获2020年福州市第10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一、二、三等奖。四是积极协调推进《福州年鉴》编辑部负责人空缺问题整改。经与市委编办沟通,《福州年鉴》编辑部已被列入市委编办“小散弱”事业单位改革,待主管局参公批复明确后,结合市委编办“小散弱”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考虑。下一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我室将适时从《福州年鉴》编辑部内部推优,选任1名精业务、懂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五是加强《福州年鉴》编辑部管理型人才培养。制定《关于2021年〈福州年鉴〉编辑部线上学习培训计划的通知》,组织《福州年鉴》编辑部工作人员加强线上学习,特别是强化对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

2)关于“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2020年12月14日,我室室务会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强调组织人事工作管理规定在不断更新完善,室务会要及时学习、认真学习,提高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用于指导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2021年1月4日室务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室务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室务会会议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室务会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持人末位表态”“室务会会议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下一步我室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严格干部任用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室务会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切实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做到室务会成员逐一表态、室务会会议召集人最后表态。由秘书处指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的干部如实做好记录,切实提高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四是积极协调推动规范职数使用。面对此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由于我室主要领导临近退休,根据市委组织部规定,人事工作冻结。为此,我室已将整改的初步考虑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下一步将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做好整改工作,规范职数使用。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清理违规兼职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加强对兼职行为的规范管理,对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从严把关、从严审批,对违规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违规兼职问题。目前1位退休同志兼职的社团函复原则上届中不办理审批手续,其余社团违规兼职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召开批评教育会议。2021年1月6日、7日,我室召开2次巡察整改——社团违规兼职问题批评教育会议,组织对社团兼职规定政策的学习,并对10名社团违规兼职的在职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了违规人员的思想认识,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及时更新因私出国(境)备案信息。2020年12月2日,我室派人到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我室34名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备案信息更新、管控。今后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将本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全员纳入出入境管控范围。四是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暂行)》,明确登记备案、审批程序、证件管理、责任追究等,要求凡因私出国(境)均须填写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并严格履行书面审批手续。五是严格出入境证件管理。更新出入境证件管理台账,集中保管全室15人27本全部出入境证件。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20日、4月7日、6月15日室务会会议已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订《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已开展对机关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及时传达违纪违规案例。于2020年9月28日室务会会议传达市纪委《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在我室微信工作群中实时转发有关典型案例通报。二是2020年12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对《条例》《准则》进行再学习。三是已于2020年12月10日开展对重要岗位人员廉政谈话提醒。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个处室(含福州年鉴部)已重新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廉政风险点。二是完成对未开展排查的17名工作人员的风险点排查。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一是加强对市委史志室的日常监督和走访调研,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指导该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二是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对该单位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书刊编纂出版、出版印刷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拓宽线索来源,深挖问题线索,督促指导该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发现的社团兼职管理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并对涉及的10名在职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2013年之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遗留问题(榕审报[2013]54号、榕审决[2013]10号),积极协调涉及的5名退休同志退款59250元,完成“小金库”遗留问题整改。二是针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支出不够规范(榕审报[2013]54号)等3个问题,于2021年1月5日修订印发我室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全室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以上新制订的制度以及关于会议费支出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三是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榕审报[2013]54号)、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榕审报[2015]20号)、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够规范(榕审报[2015]37号)等3个问题,组织对应有237项固定资产原值1013581元进行盘点,其中,有10项原值29450元的办公设备有账无物,无法办理核销手续;有22项原值79554元的办公设备未经审批赠送其他单位,无法办理核销手续。对有实物的205项资产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并向市财政局申请报废电脑、打印机等17项原值60109元固定资产。此外,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于2020年12月22日印发我室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入口关。于2021年1月5日修订印发我室财产管理制度,召开全室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学习,提高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严格落实管理职责,相对固定管理人员,明确AB角,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系统等的学习实践,落实好岗位职责,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四是针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榕审报[2013]54号)的问题,由于我室财务由市机关局代管,会计和出纳都由市机关局财务处人员担任。目前我室报账人员为2019年军转干部,在部队从事过财务工作。整改期间,我室已要求其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结合财务工作实际,修订我室财务管理规定,提高对上级财务制度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室全力组织整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还存在一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对未制定文献资料中长期征集规划、市革命历史纪念馆和市方志馆选址、《福州年鉴》编辑部科级领导空缺、多设1名机关支部副书记(正科级)领导职务等问题,我室将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整改工作;仍有固定资产32件原值109004元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核销手续,计划向市纪委监委申请核销。

下一步,我室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室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结合我室实际,进一步强化室务会建设,提高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增强做好党史方志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史姓党”,突出主责主业,深化党史方志研究,切实履行“存史、资政、育人”职能,扎实推进我市党史方志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51371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8层;电子邮箱fzdsyjs@126.com。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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