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27 18:08 信息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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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17日,市委巡察七组对市供销社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5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市社党委把巡察“回头看”作为2016年市委对我社巡察基础上的再一次“政治体检”和“整体把脉”,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三个摆进去” 

  一是坚持刀刃向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市社党委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自身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整改;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标对表,主动认领,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措施,带头抓好整改,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把职责摆进去。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层层落实“两个责任”。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真正把工作摆进去。坚持把工作实绩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系列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党建“五大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三个抓到位” 

  一是坚决做到“责任落实”抓到位。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市社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以及机关各处(室)的整改责任。 

  二是坚决做到“问题解决”抓到位。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过细梳理,精心制定方案,分类建立台账,逐条提出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解决见底见效。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三是坚决做到“监督问责”抓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社党委认真进行核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绝不姑息护短。同时市社纪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用好问责武器,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学习不深入,知行合一不够 

  问题1:各类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有力,学习浮于表面,谈话发现市社、直属单位个别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学习内容不了解。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序时进度,深化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推进直属单位“对照整改、全面提升”专项行动,严密开展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 

  2.7月24日,分3个考核组对直属单位开展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党建知识测试、个别谈话和查阅党建相关材料。通过落实“考学”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市社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庆七一 十个一”活动,市社党委书记以《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为主题带头上党课1次;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邀请市委讲师团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进行授课辅导;市社主要领导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轮训专题授课2次,班子成员开展专题交流研讨2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集中15天时间组织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在线学习;创新开展“小支部大联盟”活动4次,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掀起理论学习新高潮。 

  4.整改至今,“福州供销党员”微信公众号共发表各类信息62篇,市社网站共发表供销信息28篇,福州市供销社微博共发表信息48篇,通过“党建超市”认领31份困难群众的“微心愿”,充分发挥了新媒体平台的教育引领和舆论导向作用。 

  问题2:“两学一做”不到位,走访发现,市社机关党委、回收土产资产党支部宣传栏上没有及时更新党员权利和义务内容。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研究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提升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生活的仪式感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结合教育进度,对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各类宣传阵地进行了过细梳理,科学谋划主题、精心设计版面,现已全部完成了内容更新。 

  3.设计建成全新的党员活动室暨图书阅览室,并已投入使用。改造完成市社机关现有的墙面文化阵地,增设改建了全新的可替换式宣传栏。 

  (2)使命担当意识还不够强,与“省会排头兵”要求还有差距 

  问题3:尽管市社在2018年省社综合业绩考核中综合排名较往年进步至第三名,但仍有部分重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与“省会排头兵”的具体要求尚有差距。具体表现在县及以下销售情况、农产品市场交易情况不理想,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及理监事会比例较低,所有者权益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均排在全省后三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2019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在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改革、为农服务水平和项目引领发展四个专项领域实现了关键突破,汇总实现利润总额1.59亿元(含开放办社统计),比增58.23%;省社考核的8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强劲,连续第4年获得了全省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名列第2名,取得了历史最优成绩;市社和部分县级社积极整合资源成立专业化社有资本投资平台,有效增强规模发展实力;基层组织基础实现扩面提质,各县(市)区社围绕夯基建社,久久为功,有效夯实了供销社基层组织基础;努力拓展为农服务五大领域,以实实在在的项目作为系统发展的有效支撑,推动系统从单纯的提供流通服务向提供综合性服务转变。 

  2.通过下达任务和严格统计规程,我社“县及以下销售总额”指标已在2019年省社综合业绩考核中位列第一位,今后相关处室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3.针对农产品市场交易情况不理想问题,已追加2200万投资,对福州海峡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经立整立改,销售额和农产品市场交易两项指标2019年已位列全省第一。 

  4.组织召开了《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对成立农合会相关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讲解,邀请原省社相关领导进行专题授课辅导,下一步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南平市社学习有关成立农合会的经验做法,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落实。 

  5.2019年12月底之前7个县级社都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比例达100%,完成了省社任务,现正积极推动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 

  6.今年上半年,应对疫情大考,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强化使命担当,育新机、开新局,全力以赴保运行,经济运行态势持续向好,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已从一季度的明显下滑转为稳步回升,系统二季度销售总额比一季度环比增长38.06%,上半年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5.576%。因受减免租金政策影响,系统实现利润总额有所减少,其余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实现正增长,系统保运行各项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有效。下半年,我社将持续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和财务指标汇入,进一步提高指标增长率。 

  (3)践行新发展理念还不够,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学习与思考不多 

  问题4:市社及直属单位仅依靠单一的资产租赁来获得简单的增值,没有系统性地学习探索资产增值的创新途径,甚至在一些资产减少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拆迁导致经营性房屋减少没有及时提醒政府有关供销社资产特殊性处置不宜简单货币化补偿。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我社通过创新发展举措,改革发展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在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改革、为农服务水平和项目引领发展四个专项领域实现了关键突破,同时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动与实力较强的企业联合开发项目。其中天年养老院项目,目前已与民营资本联合成立了福州榕供天年养老服务公司,现正在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福州供销丰荣公司,在“农+超”市场建设、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经验,已经完成城区1个农贸市场建设。 

  2.针对房屋安置未到位的项目,我社认真梳理、积极介入,主动作为,与市政府、市房管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及相关拆迁单位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并组织企业实地了解安置房源情况,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岳峰三角池房产拆迁项目,在原房产评估价格未出的情况下,经我社多方协调,已安置上洋小区700平方米店面交付我方使用;太平汀州1号办公楼房产安置问题目前已进入回迁选房阶段,拟对接太平汀州1号办公楼21-24层,建筑面积3438平方米;另外货币安置未到位项目,经我社多次主动沟通协调,目前已到账2673.25万元。 

  3.今年上半年,我社下属回收公司房产(同晖地块)被列入台江区政府征收范围,现正与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实物安置。今后,我社将继续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主动提醒、靠前推进,始终把实物安置作为补偿首选。 

  4.与省社整合闲散临拆资产,向市政府提出统筹安排方案。目前我社正与土地收储中心对接,收储中心已拟提出统筹置换意见报市政府。 

  2.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深化供销改革工作尚存差距的问题 

  (1)整体工作合力不强 

  问题5:市社没有理顺机构和机制,全市一盘棋的统合作用发挥不足,为基层服务的办法还不够多,能力还不够强。巡察组在与基层联合社同志谈话过程中了解到,基层社人员少、实力差,市社作为指导机构,只对下级社的问题进行单纯的通报批评,没有拿出帮忙解决问题的态度,导致各直属单位各行其是,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健全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激励与约束办法》《福州市供销社2020年直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办法》,把主营业务经营成效作为基层社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各直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整体战斗力。 

  2.聚力实施企业再造工程和直属单位重组升级专项行动,打破僵化边界,多措并举实施直属单位整合再造,将12个基层社整合成4个联合社,6个直属单位整合成两个企业管理单元,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了直属单位的发展活力和经济效益,推动了市社系统向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方向转变。 

  3.成立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力量谋发展、强能力,进一步推动两级供销社资本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汇聚资本规模优势,提高资本投资效率,推动落地生成大项目、好项目,增强系统整体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4.持续推动福州供销集团组建工作,继续整合各基层社,集中力量,形成规模经营优势,创新联合发展各基层社;主动学习其它系统组建先进理念,积极收集组建政策,并多次拜访市国资委、省社、工商等多部门。目前组建方案已上会研究通过,待市政府过会后,将积极推进落实。 

  5.组织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一季度工作推进会和全市供销社上半年工作分析会暨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会,总结分析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直属单位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落实落深落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找出短板、指出方向、给出办法、提出要求,进一步发挥了全市供销系统一盘棋的统合作用。 

  6.市社领导班子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多次下基层调研综合改革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现场给出解决办法,就基层发现的短板不足,现场提出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各直属单位的整体凝聚力。 

  (2)推动直属单位改造提升进度较慢 

  问题6:市社在基层组织改造提升专项行动中部分任务未落实到位,例如尚未建立专业化社有资本投资平台资金使用制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够有力,目前仅有8家,完成率53.3%。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制定市社系统投资平台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效率,加强了社有资本管理,防范了资金风险,保障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今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7家,完成省社下达任务指标的124%。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比,其中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3.整合原有6家直属企业,组建成立干鲜果、日杂、农资公司和回收、土产、资产公司2家实体公司;同时把原有12家基层社整合成4家联合社。 

  4.为进一步激发社有企业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实现社有资本保值增值,依照《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成福州供销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待市政府过会后,将积极推进落实。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7:2017年以来机关党建工作总结、要点、工作情况报告以及2019年党委工作思路都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以来党委会议仅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修订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市社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市社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作思路、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完善了市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 6月12日,市社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总结分析了市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 

  问题8:2017年以来班子述职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表述仅有一句话,2018年大部分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中未认真分析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修订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市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完善了市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思想认识不够深入 

  问题9:市社党委把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简单等同于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出现“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已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实际,修订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六个纳入”,明确了市社党委、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责任,并建立了问责机制。 

  问题10:2019年中心组没有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月12日,市社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召开6月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观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专题讲座》视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福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7月15日,市社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召开7月份学习研讨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开展了研讨交流。 

  (3)阵地管理不规范 

  问题11:党委缺乏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的制度管理,2016年以来开展的讲座,均未对被邀请人员的政治背景、学术背景、讲课内容等进行事前审核。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结合我社实际,已研究出台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关于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市社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各类阵地的管理,进一步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问题12:网络阵地信息审核不严,微信公众号部分信息存在先发布后审批的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制定下发了《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宣传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宣传信息组织领导。 

  2.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供销社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党员微信公众平台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执行审批流程,未再出现先发布后审批的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实 

  问题13:尽管市社党委从2017年起对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巡察,但监督力度不足,对于部分违规违纪现象存在监管疏漏,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如下属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仍存在“五四”青年节活动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问题。2018年4月对福州日用杂品公司的巡察中发现的56个问题,直至2019年7月巡察“回头看”时仍有19条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1.已起草直属企业财务培训计划,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对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规范直属企业相关财务工作流程;起草完成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车辆维修预算审批制度,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研究通过后,将立即下发执行。 

  2.回收公司已于6月3日将“五四”青年节发放的活动费用4800元全部退回单位账户;同时对回收公司资产科科长相关违纪问题正在进行初步核实中,若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格按程序立案处理。 

  3.截至目前,日杂公司对未整改到位的19条问题,已完成整改13条,基本完成整改6条。对原日杂公司经理因巡察整改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及全系统通报。已责成新的领导班子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处理历史遗留资产安置相关未完成整改事项。 

  4.市社纪委先后6次听取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对2家直属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2)抓教育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 

  问题14:2017年来市社纪委处置的案件,未在供销系统内进行通报,以案促改抓得还不够,警示教育力度还不够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月15日,已汇总下发《中共福州市供销社纪委关于2017-2019年违纪违规案件处分情况的通报》,通过以案释纪释法,进一步严明了廉洁纪律要求,进一步警示了系统干部职工。 

  2. 6月24日,市社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市社纪委关于2017—2019年违纪违规案件处分情况的通报》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进一步使市社系统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洗礼、行动上得到警示。 

  (3)抓制度落实不严,资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虽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不够到位,导致资产管理不规范。 

  问题15:房产管理不够到位,如部分直属单位未及时收回店面租金等;福州日用杂品公司未经公开招租且未经市社批准长期将房产外租,房屋租赁合同也未按市社规定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2018年1至8月,鼓山社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便自行决定房产续租。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在2019年度直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工作中,已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直属单位进行了扣分处罚;同时因2018年1至8月,鼓山社7处房产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便自行决定房产续租,市社纪委已对回收土产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原鼓山社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2.目前新店社已对新店幼儿园相关争议问题,启动法律程序,正在等待一审判决结果;干鲜果公司已对久慕酒店漏水问题开展修缮工作,待修缮结束后,将与该酒店进一步协商解决租金问题;银山饭店由于河道拆迁征用部分房产,新店社目前正在积极沟通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下一步,市社将严格依法依规,坚持维护合法权益,持续加强房产管理。 

  3.鼓山社未按规定续租的房产合同在市社内部巡察时已经按制度规定处理,已立行立改,同时按照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流程已完成公开招租工作;根据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公司向福州日用杂品公司租赁办公室,双方可自行协商;福州日用杂品公司将经营场所租赁给福州供销丰荣公司,目前双方已签订补充协议,未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全部到账。 

  4.市社纪委结合内部巡察工作,对新店联合社是否存在违规招租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 

  问题16: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至2019年10月底,市社有往来款项9773.87万元(87笔)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有个人借款171.09万元(8笔)已挂账多年;福州日用杂品公司未及时收回借用新合作烟花人员工资4.34万元,存在资产流失隐患。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经查对,市社及直属四家单位三年以上的往来挂账:应付账款88笔,6014.66万元;应收账款89笔,2701.9万元。目前按巡察组指导意见已立整立改清理109笔(应付账款58笔,应收账款51笔),金额2949.53万元(应付账款2441.83万元,应收账款507.7万元)。剩余挂账部分:2293.28万元(应付账款1940万元,应收账款353.28万元)待供销集团成立后转入集团;2464万元(应付账款1100万元,应收账款1364万元)为财政改制预拨款,待果冷厂地块最终计算收益后清理;其他为经营活动正常挂账或存在纠纷。今后,我社将对未能清理的挂账加强管理,建立台账。 

  2.经认真核查统计,回收公司挂账中161.65万元为废钢铁经营部挂账,其中已处理4.1万元,其余为历史挂账不具备处理条件。另13.2万元个人挂账中已处理200元,1800元存在纠纷,13万元为官司诉讼,已判决但目前对方无资产标的可执行,今后我社将进一步持续跟进,常抓不懈化解历史挂账问题。 

  3.经调查核实,福州日用杂品公司借用新合作烟花公司人员已于2019年1月调回,工资由日用杂品公司支出,不存在未及时收回借用人员工资问题。 

  (4)对直属企业监管不力 

  问题17:市社没有督促干鲜果总公司落实监督管理职责。至2019年10月底,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干鲜果总公司、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及福州日用杂品公司等4家单位账面对外长期投资金额9577.05万元(共9家企业,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投资3174.5万元)未实现利润或分红,部分企业投资效益不理想。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收回投资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4年以来股东分红款项117.41万元,经巡察指出问题后,该公司才于巡察期间收回。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运转、分红等有关事宜了解不多,存在对外投资事项监管不力的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对外投资的有效监管,已制定《福州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为保障直属单位经营和投资安全,落实企业经营、投资监督管理责任,规范企业违规经营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行为,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违规经营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日杂公司2006年投资新合作公司185.55万元,占股36.5%,2020年上半年已略有盈余;资产公司2018年投资供销丰荣公司98万元,占股49%,2020年上半年已略有盈余;日杂公司2017年投资福建博拉沃文化公司13.5万元,占股30%,2020年上半年,博拉沃文艺中心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甄选,与福建省校外美育优秀机构福州甜心艺术中心合作办学,组建了台江教学基地,并已于2020年7月面向社会正式招生教学。 

  4.市社财会处已严格督促各投资主体及时规范上报财务报表,及时公开投资收益情况;市社监察审计室对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合同进行了过细梳理和摸底调研,为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打下了前期基础。 

  5.已要求存在对外投资项目的相关直属单位,将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上报市社。市社监察审计室对上报的报告进行了过细梳理和认真研究,并对发现的的风险点,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抓日常监督不紧 

  问题18:第一轮巡察要求市社要加强日常监督,时时自我巡察,做到举一反三,但市社在此期间未做到抓早抓小。如岳峰镇供销社原主任在2016-2017年发生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在2019年市社内部巡察时才被发现并处理。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结合市社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社《“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提高了督查质量,从源头上全面推动职能处室履职尽责。 

  2.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最新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调整情况等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岗位履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构建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 

  4.市社党委已对有关同志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党纪立案,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抓执纪审查不严 

  问题19:管党治党偏于宽松软,市社纪委在2016年起实行的“1+X+Y”督查工作中审查不严。如,对福州日用杂品公司被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借用的5名员工双边领取节假日值班费和加班费问题未要求整改;对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存在的部分干部双边取酬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针对2019年2月收到举报信反映的“虚假安排值班表,套取值班补贴万元”,市社纪委经核查予以失实了结,但对存在的超标准发放值班补贴问题未组织整改。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结合市社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社《“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提高了督查质量,从源头上全面推动职能处室履职尽责。 

  2.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最新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调整情况等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岗位履职、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构建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 

  4.福州日用杂品公司被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借用的5名员工多领取节假日值班费和加班费3110元已于2019年12月3日退还单位账户。 

  3. 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工作不规范、不严谨 

  问题20:会议记录管理不规范,2017年、2018年机关党委会议记录、2019年党委会议记录采取活页形式,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会议记录不再采取活页记录形式,现已全部改用规范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专人记录,进一步加强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规范化管理。 

  问题21:发文管理不规范,机关党委未设立独立文号,长期与市社党委混用。对直属单位文号使用管理不严,如榕日党总支[2018]52号原作废文未收回,针对干鲜果日杂农资公司党支部使用错误文号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的问题,市社党委未及时发现纠正,还予以批复同意。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独立设立机关党委文号,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发文的规范化管理。 

  2.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公文管理,已起草直属单位办公室人员专题培训方案,并制定了相关培训内容,待疫情影响结束后,将立即组织开展培训。 

  3.整改至今,市社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进一步严格公文管理,对公文办理中存在的文号、文种等突出错误情形,共退文4篇。 

  (2)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问题22:违规发放加值班补贴。2016年以来,市供销社下属新店联合社等6家单位违规发放加值班补贴24.11万元,个别干部职工存在重复领取节假日值班费和加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巡察期间,为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加值班补贴、补休行为,已制定出台了《直属单位加值班补贴补休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直属单位的加值班补贴发放,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2019年12月2日,6家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加值班补贴24.11万元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3.2020年6月3日,新店社干部职工已将重复领取的节假日值班费和加班费1950元全部退回单位账户。 

  4.结合市社系统内部巡察和半年党建考核工作,市社监察审计室对今年以来9家直属单位加值班费发放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23:违规列支职工医疗互助金。2017年-2018年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福州土产棉麻有限公司、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及福建省福州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职工医疗互助金1.41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家单位已将由单位支付的职工医疗互助金(金额总计1.41万元),于2019年12月2日分别退回到各单位账户,今后将督促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问题24: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超发工资。抽查发现,2017年至2018年福州日用杂品公司、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新店供销社等3家单位存在超发工资达11.93万元,其中日杂公司2015年-2017年已被市社巡察指出存在超发工资问题,但2018年仍继续超发。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研究下发了《2020年直属单位工资总额调整方案》,加强工资总额核定管理。同时结合市社系统内部巡察,市社监察审计室对3家直属单位是否存在工资总额超发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 

  2.3家相关单位已将超发的11.93万元于2019年12月3日退回各单位账户;日杂公司2018年超发部分已在2019年工资总额指标中直接核减;对2018年继续超发工资的直接责任人已扣发其绩效奖金。 

  问题25: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个人报销与公务报销均存在凭证不全、报销超标等问题。市社直属单位公车停车费报销单中停车票据连号,存在虚报现象。新店供销社、干鲜果、物资回收及资产管理公司2017-2018年大额车辆维修凭证29笔涉及金额15.12万元,发现均未附车辆维修预算审批单,其中个别凭证未附维修清单。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结合市社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社《“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督查质量,从源头上全面推动职能处室履职尽责;端午节期间,市社监察审计室会同办公室,对2家直属单位的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已修订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车辆维修预算审批制度,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研究通过后,将立即下发执行。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初步完成《市社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方案,待研究通过后,将立即下发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监督。 

  4.相关直属单位已按车管制度规定和市社通知要求,补齐了有关材料。 

  5.已起草直属企业财务培训计划,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对报销程序、报销标准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直属企业规范相关财务工作流程。 

  问题26: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违规发放“开门红”补贴款8500元,福州物资回收利用公司2017年、2018年以现金形式违规发放“五四”青年节活动费共计4800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结合市社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社《“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督查质量,从源头上全面推动职能处室履职尽责;同时结合市社系统内部巡察,市社监察审计室对3家直属单位工资福利、津补贴发放等情况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 

  2.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为有效调动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直属单位的经济效益,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修订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激励与约束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直属单位工资薪酬制度。 

  4.资产公司、土产公司已于2020年6月3日将违规发放的“开门红”、“五四”青年节活动费用退回到单位账户。 

  问题27: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市供销社、新店供销社、供销资产经营公司、干鲜果总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及土产棉麻公司2013-2018年共有连续加油、非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等违规加油363笔,涉及金额8.86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为进一步完善相关使用审批、日常加油管理等制度,积极借鉴其他单位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初步完成《市社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方案,待研究通过后,将立即下发执行;端午节期间,市社监察审计室会同办公室,对2家直属单位的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同时结合市社系统内部巡察,市社监察审计室对3家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发生。 

  2.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3.相关人员已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相关违规加油费用退款到位,退款金额为46850元。由于当时用车领导其中一名在服刑、一名已过世,原车管人员已过世,两名驾驶员已过世,造成剩余异常加油还款金额41833元无法催缴。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建引领作用不够 

  问题28:市社党委抓党建工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多,结合系统实际少,个别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抓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蜻蜓点水”,没有形成工作机制。走访发现市社开展基层调研工作时候只注重业务开展,对于发挥基层支部作用关心较少。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市社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了我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健全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2020年直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部分进行了完善细化,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3.4月21日-30日,市社党委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带队对6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发放问卷、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全面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短板不足,提出指导意见。 

  (2)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问题29: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党委直接研究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对个别发展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材料把关不严。有的发展对象在成为积极分子未满一年的情况下被列为发展对象,有的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材料存在以打印文稿代替手抄稿的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相关3名同志已将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材料按相关规范,重新手写后上交。 

  2.6月30日,市社机关党委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围绕党员发展、党员管理以及“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市社系统党务工作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3.已制定市社《发展党员流程跟踪表》,对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提醒,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已要求市社机关党委和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近3年以来发展党员流程进行过细梳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大问题,已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 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问题 

  (1)考察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 

  问题30:2019年5月干部提任的考察材料没有按照新《干部任用条例》体现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在巡察期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补齐相关材料,包括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 

  2.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会及机关职能处室处务会、自学等方式分别于7月6日、15日、27日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切实提升人事干部综合素质。 

  3.今后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汇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2)确定考察对象不严格 

  问题31:如,有关同志曾于2017年5月22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和行政撤职的政纪处分,2018年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为不定等次,2019年不应该列为职级晋升人选考察对象,但该同志于2019年11月22日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已于巡察期间取消其当次晋升。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在巡察期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已在巡察期间对有关同志不应作为职级晋升考察对象的问题立行立改,于2019年12月8日召开党委会,取消其晋升资格。 

  3.今后将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到位 

  问题32: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对象仅限在职的正科级以上干部,对离、退休的处级以上干部和副科级干部未作要求。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对之前未纳入管理的13名副科级干部,已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保管对象,且我社所有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行为均经过严格审批,之前未纳入管理的13名副科级干部及已纳入管理的科级干部均不存在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的问题。 

  2.已在巡察期间对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于6月15日前按照《市社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职和离退休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证照集中统一管理。此外,已于7月17日将有关材料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 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 

  (1)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问题33:履职担当还不够主动,个别领导同志思想保守、观念滞后,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的能力还不足。社有企业为农服务龙头支撑作用发挥不够,主营业务不明显、企业竞争力和发展能力较弱,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制定《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投后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直属单位投资主体责任;已出台《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员招录管理办法》,启动人员市场化招聘;严格落实《福州市供销社机关日常一线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并将日常一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有效依据。 

  2.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效用,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既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又为干事创业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了社有企业发展活力。直属各单位积极创立新供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青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榕供闽天下农业专业合作社、供销雪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榕供天年养老服务公司等一批混合所有制实体企业,进一步促进了供销系统发展及实力提升,拓展了服务领域。 

  3.坚持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企业重组,整合资源,引入灵活的市场机制和管理理念,持续整合企业存量人力资源、资产资源和资金资源,形成规模经营优势;持续深化福州供销集团组建工作,推动市社6家直属公司整合升级,聚焦主业主责,成立6个事业部,压缩管理层级,加强成本管控,做大做强集团公司。 

  4.深化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推进直属单位“对照整改、全面提升”专项行动,严密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期间,党委书记带头上党课1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参加专题授课2次,并集中15天时间组织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在线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交流研讨与成果转化相结合、示范带头与全员覆盖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了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了用创新思维破解供销事业发展难题的能力。 

  (2)基层干部缺乏担当精神 

  问题34:直属公司、基层联合社领导干部存在求稳怕乱的心理,依赖“收租”过日子,落实“抓项目促发展”工作办法不多、措施有限,依赖市社对接、推动,“等靠要”、“得过且过”意识严重。 

  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制定《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投后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直属单位投资主体责任;已出台《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员招录管理办法》,启动人员市场化招聘;严格落实《福州市供销社机关日常一线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并将日常一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有效依据。 

  2.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效用,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既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又为干事创业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了社有企业发展活力。2020年上半年,直属各单位汇总销售收入达3.56亿元,大大超过了1572.65万元的资产租赁收入。 

  3.坚持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企业重组,整合资源,引入灵活的市场机制和管理理念,持续整合企业存量人力资源、资产资源和资金资源,形成规模经营优势;持续深化福州供销集团组建工作,推动市社6家直属公司整合升级,聚焦主业主责,成立6个事业部,压缩管理层级,加强成本管控,做大做强集团公司。 

  4.打造专业化社有资本投资平台。通过发挥福州供销投资公司作用,推动两级供销社资本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汇聚资本规模优势,提高资本投资效率,推动落地生成大项目、好项目,增强系统整体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5.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导直属单位在城乡公共服务、现代农业技术、生态环保产业等重要领域谋划生成“混改”项目,推动综合改革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6.优化提升直属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推动直属单位整合后在人力资源管理、拓展经营服务等领域创新管理,提升直属单位整体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7.今年上半年,应对疫情大考,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强化使命担当,育新机、开新局,全力以赴保运行,经济运行态势持续向好,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已从一季度的明显下滑转为稳步回升,系统二季度销售总额比一季度环比增长38.06%,上半年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5.576%。因受减免租金政策影响,系统实现利润总额有所减少,其余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实现正增长,系统保运行各项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有效。 

  8.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序时进度,深化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推进直属单位“对照整改、全面提升”专项行动,严密开展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担当精神,进一步提振了市社系统干事创业精气神。 

  9.结合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和内部巡察工作,对直属单位“抓项目促发展”、完成市社综合改革工作及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一季度工作推进会和全市供销社上半年工作分析会暨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会,总结分析了各直属单位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深化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落实落深落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找出短板、指出方向、给出办法、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干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 

  (四)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发展动力不足,传统业务萎缩局面仍未打破的问题 

  问题35:自第一轮巡察以来,市社在鼓足发展动力,拓宽发展思路上没有取得有效进展,直属企业仍主要依靠资产租赁维持日常运转,2018年租赁承包收入5054.53万元,占总收入的82.63%。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效用,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既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又为干事创业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了社有企业发展活力;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抓项目促发展”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进一步促进了我社转型发展;修订下发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激励与约束办法》,进一步调动了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了社有企业创新发展。直属各单位积极创立新供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青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榕供闽天下农业专业合作社、供销雪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榕供天年养老服务公司等一批混合所有制实体企业,进一步促进了供销系统发展及实力提升,拓展了服务领域。2020年上半年,直属各单位汇总销售收入达3.56亿元,大大超过了1572.65万元的资产租赁收入。 

  2.聚力实施企业再造工程和直属单位重组升级专项行动,打破僵化边界,多措并举实施直属单位整合再造,将12个基层社整合成4个联合社,6个直属单位整合成两个企业管理单元,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了直属单位的发展活力和经济效益,推动了市社系统向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方向转变。 

  3.成立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力量谋发展、强能力,进一步推动两级供销社资本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汇聚资本规模优势,提高资本投资效率,推动落地生成大项目、好项目,增强系统整体实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4.持续深化福州供销集团组建工作,推动市社6家直属公司整合升级,聚焦主业主责,成立6个事业部,压缩管理层级,加强成本管控,做大做强集团公司。 

  5.优化提升直属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推动直属单位整合后在人力资源管理、拓展经营服务等领域创新管理,提升直属单位整体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6.今年上半年,应对疫情大考,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强化使命担当,育新机、开新局,全力以赴保运行,经济运行态势持续向好,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已从一季度的明显下滑转为稳步回升,系统二季度销售总额比一季度环比增长38.06%,上半年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5.576%。因受减免租金政策影响,系统实现利润总额有所减少,其余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实现正增长,系统保运行各项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有效。 

  7.今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吸纳开放办社企业6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7家,完成省社下达任务指标的124%;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比,其中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8.市社系统今年上半年在再生资源、养老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多个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其中新建了23个环保驿站,成立了福州榕供天年养老服务公司,正在成立福州市榕供缘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积极组织开展了“庆七一十个一”活动,市社党委书记以《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为主题带头上党课1次;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邀请市委讲师团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进行授课辅导;市社主要领导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轮训专题授课2次,班子成员开展专题交流研讨2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集中15天时间组织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在线学习;创新开展“小支部大联盟”活动4次,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掀起理论学习新高潮,进一步解放了发展思想。 

  10.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改善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下发了《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综合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市社领导和有关处室对挂钩联系县(市)区社和直属单位破解发展难题的服务指导。 

  2.关于履职尽责还不够到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促进供销转型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6:2018年底市社才慢慢开始依托基层联合社一起向外扩展业务,在2019年项目引领转型发展专项行动中部分工作进度缓慢。其中“福州供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项目”“晋安区供销中和之家老年服务中心二期项目”“闽侯县上街供销社茶油加工销售建设项目”“罗源县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等前期工作尚未完成,“北峰供销社岭头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城门供销社螺洲文旅项目”等未有实质性进展,在土地托管、休闲农业等项目的探索上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罗源县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经松山镇渡头村、凤山镇竹兜里、碧里乡西洋村等三次选址变更,现已基本完成对西洋村旧仓库地块测绘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其余5个项目现已从市社项目库中剔除,具体原因如下: 

  福州供销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项目:积极对接佳兴农业、永合有机农业、杉村现代农业集团、聚春园集团、闽清县三农服务超市、台湾农特产品整合行销推广协会等投资方,且进行了大量调研,尚未形成合作意向;晋安区供销中和之家老年服务中心二期项目:该项目二期地块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闽侯县上街供销社茶油加工销售建设项目:该项目未通过县政府审批;北峰供销社岭头农村综合服务社项目:该项目现有租赁合同未到期,且积极与晋安金投公司等投资方进行对接后,尚未形成合作意向;城门供销社螺洲文旅项目:防止项目推进对未来螺洲古镇开发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产生影响。 

  2.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农村流通主力军的优势,积极构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闽清县青供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已完成260亩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并采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可农业生产数据化、可视化和自动化。在基地建设方面,公司完成一期40亩智能温控大棚、20亩新品种火龙果采摘基地建设;二期35亩智能温控大棚以及园区配套休闲项目配套设施正在加紧施工,预计在2020年11月份完成第二期的建设。在农旅结合方面,已筹建的百亩火龙果种植园区可提供火龙果花夜间观赏、夜间休闲采摘等服务,项目已纳入属地乡村旅游路线,目前正积极争取省农业厅“智慧农业”项目。罗源县供销社围绕当地砂糖桔产业发展需求,组建供销社为农服务微信群和砂糖桔技术交流中心,目前入群农户有76户,其中农林大学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3位,10年以上种植经验的农户有5位,专门及时解答各种疑问,农户可在群交流,也可到到店分享种植经验,成为产业发展的信息平台。他们还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对接广西等主产区信息,使农户适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把握行情,引导农户多管齐下,通过二次采收、分时上市,抢占市场,提升效益;发展采摘、积极争取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纳入工会采购计划、对接外地果商上门收购、农超、商超对接、电商销售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促进果农增收致富。 

  3.闽清县白樟冷鲜配送中心项目,现已完成330平方米农副产品收储冷鲜库项目;同时结合系统实际,下达连锁经营网点建设指标任务,并将其列入联网直报;正在成立福州市榕供缘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围绕连接“销售端与生产端”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工作目标,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帮助农民种植果蔬、解决销售果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4.积极进行资源要素整合,建立了供销(福州)云仓正广通物流园仓库。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基层网点信息化改造和新增电商服务站点20个。 

  5.市社系统今年上半年在再生资源、养老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多个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其中新建了23个环保驿站,成立了福州榕供天年养老服务公司,完成了福兴投资区房屋安全结构性鉴定(结构为B级),完成了则徐大道高端养老康复中心项目14亩建设用地规划调整。 

  6.积极与市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对接,已完成调研摸底、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已起草完成《福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待公司上会研究通过后将立即执行。 

  问题37:对于直属企业对外合作中资金监管不力,存在“投而不管”现象,尽管2018年投资建设了供销雪美农业社会化服务,但市干鲜果总公司对投资供销雪美公司日常运营情况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没有做到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对外投资的有效监管,已制定《福州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为保障直属单位经营和投资安全,落实企业经营、投资监督管理责任,规范企业违规经营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行为,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直属单位违规经营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3.今年3月份,已聘请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供销雪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财务报表符合规定编制,真实反映了该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市社监察审计室对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合同进行了过细梳理和摸底调研,为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打下了前期基础。4家直属单位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所投资的股份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进一步强化了社有股权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风险。 

  3.关于带动基层服务“三农”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问题38:市社未有效督促各县区推进为农服务建设项目,目前还有4个项目未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持续加大对各县(市、 区)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分析未完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基层和企业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4个未完成的项目,我社进行了认真梳理,除了鱼排项目,受市场风险和政策变化的影响,暂时无法拓展这项业务外,其余3项正有效开展:一是福清市惠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自引进地瓜干烘干设备以来,利用该设备极大的提高了地瓜干烘干效率,去年王坑地瓜干的销售额达362万元。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基础上,还以成本价帮助周边村镇农民烘干地瓜,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农户,提供免费烘干地瓜服务。二是永泰县社益生态专业合作社对现有432平方米水稻加工厂进行改造提升,购置色选机、抛光机等机器设备,并增加化验室,建设符合QS认证标准的水稻加工厂。三是罗源花卉中心项目,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助力西洋村产业发展。7月24日,向全系统通报了上半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指标进度情况,提出要抓好短板,克服难点,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问题39: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力,目前仅有仓山联合社、马尾联合社组建农业服务公司,其他单位未见跟进。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针对直属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力的状况,我社持续加强督促力度,鼓励直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成立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目前6个直属单位已全部成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正积极谋划开展项目,有的项目已在推进中。例如,干鲜果公司合作成立了供销雪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育秧育苗、机耕机插、收割烘干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早、中、晚稻育苗播种、代耕、代插6000多亩,水稻机插给农民增加每亩300多元收入,受益农户达1600多户,蔬菜种苗完成近8000万株。仓山社在闽清成立了土地流转公司,与当地乡、镇、村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寻找农业生产项目的合作,用项目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的拓展。 

  问题40:在渔排改造提升工作中,以渔民响应不积极为由暂缓推进,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因渔业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且渔民无合作意向,经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后,该项目不具备可行性,已终止该项目。 

  4.关于尽管党务干部配备整齐,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问题41:部分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党费缴纳、“三会一课”制度等基本党务知识不熟悉,日常党务工作不规范。如机关第一党支部部分党课记录缺失、部分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时间倒挂,日用杂品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记录过于简单等。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4月21日-4月30日,市社党委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带队对6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发放问卷、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全面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短板不足,提出指导意见。7月24日,分3个考核组对直属单位开展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党建知识测试、个别谈话和查阅党建相关材料。通过落实“考学”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市社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为进一步加强市社系统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直属单位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到市社机关跟班学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研究出台了《福州市供销社机关跟班学习暂行规定》;6月30日,市社机关党委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围绕党员发展、党员管理以及“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市社系统党务工作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3.结合党建工作半年考核,对各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立行立改。 

  问题42:支部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强、战斗力不高,开展党务工作参与度较低,甚至支委之间互不了解。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班子的履职能力,已起草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现场教学专题班方案》,由于参训人数过多和疫情原因,初步定于下半年择期组织开展。 

  2.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市社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了我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通过组团共建、挂钩联系等方式,持续创新开展电动车换牌攻坚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等一系列“小支部大联盟”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内各联盟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各支部成员之间的联系。 

  4.7月24日,分3个考核组对直属单位开展上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党建知识测试、个别谈话和查阅党建相关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了直属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问题43:机关党委党务干部配备不规范,日常党务工作交由直属单位非党人士具体经办。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019年12月,已将非党人员调整出党务岗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已通过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现已到位。 

  5.关于党费收缴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问题44:市社各级党组织依然按季度收缴党费,且党费内业资料较为混乱,多个支部无法找到原始党费收缴花名册。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立使用党费专项账户,市社系统各级党组织现已按月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基数表、每月收缴签字表、党费收缴收据单并装订成册。 

  问题45:市社党委没有对下辖党支部进行党费核算,导致福建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党支部自2017年以来7名党员少交党费共计3098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已于2019年12月按照规定对福建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党支部进行党费核算,并已将补缴的党费上缴市直机关工委。 

  2.结合直属单位上半年党建考核工作,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了直属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同时结合一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 

  6.关于直属单位管理仍不够严格,效能抓的不够紧,干部作风较为散漫的问题 

  问题46:部分直属单位考勤制度不严格,未将领导班子列入考勤范围,考勤打卡时间较为随意,迟到早退现象普遍存在,作风较为散漫。走访发现,仓山联合社考勤统计不严谨,考勤制度允许干部缺勤3次,新店联合社每日只有上下午上班2次打卡。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各直属单位已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考勤制度,目前均已将领导班子纳入了考勤范围;仓山联合社和新店联合社已重新修订了考勤制度。 

  2.结合内部巡察和效能检查,市社相关处室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考勤情况不定期开展了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了日常一线考核和直属单位综合业绩考核范畴。 

  3.对内部巡察和效能检查中发现的考勤问题,及时指出,立即整改,并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责任人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七组巡察市供销社期间,共向市供销社移交信访件2件。市供销社纪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直属企业原正职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违反财经纪律,对回收土产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原鼓山社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因 2018年1至8月,鼓山社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便自行决定房产续租。对回收土产资产公司副总经理(原鼓山社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三)初步核实情况 因福州物资回收公司2017、2018年以现金形式违规发放“五四”青年节活动费共计4800元、组织青年参观景区,市社纪委对回收公司资产科科长相关违纪问题正在初步核实中,若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格按程序立案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2018年4月对福州日用杂品公司的巡察中发现的56个问题,直至2019年7月巡察“回头看”时仍有19条未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日杂公司对未整改到位的19条问题,已整改完成13条,基本整改完成6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原南街商场8位职工挂靠代交医保、社保问题 

  日杂公司积极与8位南街商场职工进行多次交流协商,目前,该8位职工思想稳定,已基本同日杂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预计于2020年12月底前解决该问题。 

  2.关于岳峰镇长安新城房产无法房改等问题 

  目前,达嘉集团公司已成立领导小组专门同市政府相应领导对接,进度已至办理房产总登记前的测绘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房产交易中心总登记。据日杂公司多方了解,达嘉集团公司有望于下半年取得总登记,随后进行相关税费的缴交工作。日杂公司已安排专人持续跟踪达嘉集团公司的协商进度,即时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解决该问题。 

  3-6.(4条资产问题合并处置)广达路271号新建综合楼底产权未办理;西洋小区三层仓库和层店面产权属违章建筑;广达路儿童公园南侧二层仓库属违章建筑被强拆;三高路先锋一层商场、二层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 

  以上4条问题,均属于历史遗留资产问题,由于属地政府原因,目前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日杂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报送市社资产办,市社多次与市房管局、土发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同时我社拟于今年11月底前,就上述资产问题与台江区政府进行专题协商,若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在年底前把有关情况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280272;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8号楼910室;电子邮箱FZSGXSJW@163.com。 

  中共福州市供销社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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