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 驰而不息治“四风”树新风

发布时间:2021-09-14 17:32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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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印发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这是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有力举措。

  此次专项工作聚焦易发多发、具有地域特点的“四风”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抓,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专项工作中,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筛选,每类问题分别筛选1至2个具体整治项目,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整治清单”。同时,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分别从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中共选取15个单位(部门)作为福州市“四风”前哨岗,及时发现和解决“四风”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根据对口联系原则,福州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通过随机走访、蹲点跟班、主动征集、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查找“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及时发现“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新变异,督促立行立改,并“原汁原味”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开展“点穴式”暗访、开展“三个一批”、实行“一季一研判”等方式,多管齐下,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福州市纪委监委将督促各县(市)区、各市直职能部门汇总梳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分类梳理倡导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形成简明易懂的“正负面清单”便于执行和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四风”突出问题,将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在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同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治‘四风’树新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宣传倡导细化方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福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赓续红色血脉,发扬光荣传统,打造福州作风“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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