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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标本兼治 重在推动建章立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系列报道之四

来源: 福州日报 2018-02-13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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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市委、市政府颁布了《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将沿袭多年的优良作风以党内法规制度化地施行,这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去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的要求,抓标本兼治,一方面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始终,同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执纪监督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纪可循。

建立“1+X+Y”机制,部门齐抓共管

2月6日下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辖区内大型超市、酒楼开展节前督查,督查组一行主要查看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是否有在商场超市购买预付卡、饭店酒楼公款吃喝的行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

“以往一说监督就觉得是纪检部门的事,但‘1+X+Y’机

制出台后,我们作为‘X’部门都要发挥各自职能监督作用,站在管党治党的高度,既管业务也管监督,不断强化职能监督作用,实现关口前移,推进协同监督工作。”谈及市场监管系统内正如火如荼开展的节前督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何为“1+X+Y”工作机制?

“1”即指市纪委站在“监督的再监督”高度,发挥主导作用,对市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督查;“X”指市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Y”则指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作为市纪委“1”的拓展和延伸,由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对各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和市直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督查。

 “1+X+Y”工作制度的确立,意味着我市多部门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格局开始形成,监督力量大大增强。

“通过修订完善《深化“1+X+Y”工作机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指南》等文件,我们进一步了厘清财政、审计、人社、市场监管、国税、地税、公安、机关局、外侨办、总工会等‘X’部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责任。”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市纪委进一步规范了“X”部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单一违规问题、疑似违纪问题、既有违规又有违纪问题、以及涉及纪检干部的疑似违纪问题等线索,实行分类处置移送,避免问题线索流失。

而县(市)区纪委、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组则纪检发挥“Y”部门就近监督优势,通过自查自纠、平行互查、下查村居等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层层督查、环环相扣的立体式督查网络。

齐抓共管之下,有效地倒逼各级党委、党员干部主责落实。近日,作为“Y”部门的晋安区纪委大力开展“两节”纠“四风”行动,通报日溪乡5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节前警钟。

        建立“开门全员接访”制度,推进源头治理

“来纪委反映问题,再也不会白跑一趟了,一来就看见那个显眼的牌子。”日前,连江县纪委设在县信访局一楼大厅的来访接待室正式挂牌接访,这是该县纪委落实福州市纪委开门全员接访工作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听民声、解民意,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群众的越级访。自2017年8月21日起,福州市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安排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干部到信访室接访的意见》,明确规定本委机关干部不分级别、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参与“开门全员接访”,要求新进机关和派驻纪检组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需分批到信访室跟班锻炼1个月,且跟班锻炼期间一律不再参与原部门工作,不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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