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19 19:22 信息来源:福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字体大小:[大][中][小]
分享到:

 

 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8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三组向我区党工委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我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我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区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区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罗源县委书记、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持管委会工作的罗源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局、室和委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了《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区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二)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日常指导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我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针对整改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公车管理办法、工程领域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台商投资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机关理论学习制度》《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2021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学习的制度性、规范性。

二是巡察反馈以来,组织集中理论学习6次和开展党课授课3次,对《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进行了重点学习研讨,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为园区各项工作开展夯实理论基础。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即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2月1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台办主任邓达木到园区为入园台资企业家代表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惠台政策,加强了与台资企业的沟通交流。

二是积极联系市、县台办,走访台胞台企,努力挖掘招商新线索,2020年11月以来新对接台资企业2个,并引进了台资企业福州海量管道器材有限公司,目前已通过罗源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三是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扶持特色企业和对台招商优惠政策(试行)》,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16条,加大了对特色产业和台资企业的扶持力度。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班子成员在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4日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其内容,指导分管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2021年2月9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福州台商投资区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福州台商投资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福州台商投资区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自纠制度》《福州台商投资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完善了信息宣传阵地、网络舆情引导阵地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阵地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同时,制定了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审批表,严格落实“三审制”;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建通讯》和《“福州台商投资区”微信公众号审批签发制度》等流程。

三是举办专题学习讲座。于2020年12月14日,邀请市委讲师团黄晓讲师为区内党员干部职工作《数读“十四五”新蓝图 开启“中国之治”新征程——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于2020年12月30日,组织管委会及委属公司干部职工、区内各企业负责人观看《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宣传工作的论述》讲解视频,进一步增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于2021年1月13日印发《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2020年)》《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等材料供干部职工学习。

四是2020年11月、12月,选送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舆情员、网评员参加了新闻发言人培训及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五是2020年12月25日通过“福州台商投资区”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要点》《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是政治优势》等推文;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党建通讯》刊发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和移动短信平台推送意识形态相关知识短信300多条,进一步发挥好阵地平台作用。

4)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对主题教育认真进行“回头看”,在2020年11月26日党工委会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时要求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照省委重点整治的7个方面难题积案和市委的要求进行再查摆、再梳理,目前围绕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治理与服务等难题积案方面共查摆、梳理了12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针对问题一一记录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我委积极“走出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9年11月5日赴上海、江苏等地进行招商引资;2020年9月6日赴厦门参加厦洽会推介园区;2020年10月26日实地走访江苏华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考察项目情况。

2.针对“入园企业高管子女就学滞后”的问题,我委加大与县直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企业子女就学问题。2019年8月帮助协调园区企业12名职工子女顺利入学;2020年8月帮助协调园区企业7名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同时,福州民族小学正抓紧建设中,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将其作为园区配套学校。

3.针对“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我委已于2019年10月底前与公交公司签订专线公交服务协议,增加了6个班次。

4.针对“松山A片区土地征迁速度较慢,部分企业的正门或侧门开口被市政道路绿化带挡住”的问题,我委已于2019年10月底安排施工队对影响企业出行的绿化带进行统一迁移,确保进出通畅;2020年6月已全部完成松山A片区剩余地块群力塘征迁工作,共计545.209亩;2020年12月已完成PPP项目退库转施工总承包,并已签订总承包合同。

5.针对“工作机制上下联动还不够灵活,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一些县直部门对企业情况不熟悉,又缺乏相应的联动机制,造成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我委主动加强和县发改、环保、工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理顺服务企业关系,于2020年12月18日成立了以管委会经发局负责人为组长的福州台商投资区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小组,及时调整优化管委会领导挂钩服务企业安排表,2020年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80多个。

6.针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填方造地进度偏慢,交通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而且征地拆迁未完全完成,导致目前新引进的项目或正在洽谈的项目无地可供”的问题,我委于2019年和2020年共申请了松山A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4亿元,已全部用于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0年6月已全部完成松山A片区剩余地块群力塘征迁工作,共计545.209亩;需填海造地6015亩,目前已填5217.2亩(含拇指区),已完成填方面积的86.7%,当前正大力推进剩余填方推填工作;2020年12月已完成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目前已全部完成松山B片区的“七通一平”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松山A片区“七通一平”工作;园区于2月8日成立了9个工作专班,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专班和土地供应保障专班,专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采取清理低效用地、优化规划调整等方式保障园区供地。

7.针对“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还在进行中,尚未完成,对产业现状、产业规划前景不明确,导致招商引资的方向不明确”的问题,我委修编的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目前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并上报罗源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当前正根据孙利县长在会上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计划在3月底完成修改完善工作,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4月15日前取得县政府批复文件;积极主动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委托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尽快完成《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草案)》(2020-2025)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定位,为后续项目落地提供正确导向。

8.针对“营商环境还有待改善。比如:不能及时供地,目前因填方造地进度偏慢及海域遗留问题未解决,处于无地可供状态”的问题,我委积极与上级海域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解决海域遗留问题,保障土地供应。园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扎实做好赴国家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汇报海域问题(于2020年9月26日前往北京与张绍丽副司长沟通争取支持我区用海政策事宜,9月29日赴省自然资源厅,将我区与张绍丽副司长对接沟通情况向黄立峰副厅长、厅海域处有关负责人做了说明;12月2日前往国家自然资源部沟通争取支持我区用海政策事宜;12月8日与在福清的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王金辉处长进一步对接沟通支持扩区工程海域验收问题;于2021年1月20日邀请省水产设计院相关负责人来园区指导海域验收事宜,梳理海域验收方案;于2021年1月21日赴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园区海域验收推进工作,明确下一步填海验收推进方向及工作重点);需填海造地6015亩,目前已填5217.2亩(含拇指区),已完成填方面积的86.7%,当前正大力推进剩余填方推填工作;组织实施LED项目地块生态修复工作,已委托福建水产设计院编制完成《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A片区LED项目的生态修复方案》,2020年10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评审通过后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11月30日,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罗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A片区LED产业项目占用滨海湿地问题整改方案》,项目总计投资561.4万元,包括北侧防洪堤生态化建设、东侧生态护岸建设、滨海湿地修复、海洋生物资源修复(增殖放流)等项目,涉及修复面积达18160平方米,将极大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9.针对“创新性的扶持政策还不够,在吸收结合上级的招商引资政策、主动出台一些有自己特色的扶持政策上还做的不够”的问题,我委在疫情期间,落实省市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出台园区疫情期间惠企政策,2020年2月14日制定《关于扶持医疗用品及配套企业防疫及复工复产的奖补政策》,2020年4月帮助6家企业申请重点疫区员工落实留岗留薪补贴等,2020年5月份对创业园6家企业减免2个月厂房租金;2021年2月4日完善出台《福州台商投资区扶持特色企业和对台招商优惠政策(试行)》,为落地台商投资区的企业量身定制了16条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扶持台资企业和特色产业的政策指引。

10.针对“B片区岐鹤桥头位于罗源县开发区交界处路面不平整”的问题,我委联系公路局罗源分局经过实地全面勘查,迅速制订道路坑槽修补方案,于2020年9月份组织施工单位对岐鹤桥头200平方米破损路面进行铺筑沥青修补,已解决路面不平整问题,完成整改。

11.针对“存在“滴洒漏”和“扬尘”现象。由于园区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企业厂房建设阶段,重型车辆来回较多,部分运输车辆环保措施没有执行到位,造成了一定的道路“滴洒漏”和“扬尘”现象”的问题,我委:(1)针对松山B片区“滴洒漏”和“扬尘”现象。2020年4月,由开发建设局、开发建设公司、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共对27部大中型工程车辆及27名驾驶员进行了详细的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每日安排专人负责支路沿线卫生保洁工作,进行道路清扫、晒水车清洗路面,2020年11月份以来,累计出动保洁人次600人次,洒水车120余次。(2)针对松山A片区“滴洒漏”和“扬尘”现象。巽屿取土点到松山A片区沿线每日安排4部洒水车进行道路清洗,截至目前共计安排1000多趟次;每日安排4名保洁人员进行道路清扫,共计安排600多人次;取土点设置洗车池,同时工程车辆设置车盖和防尘布,做到净车出场和降低扬尘污染。

12.针对“非公企业党组织薄弱,大部分非公企业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经费。”的问题,我委于2020年3月成立非公企业党委,由班子成员担任非公企业党委书记,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发展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2020年非公企业增加入党积极分子7名、预备党员7名、正式党员2名;2020年9月底前已完成园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摸排工作,共计18名;2020年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家风家训文化等组织非公企业主、管理层人员、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培训会3场,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向组织部门争取党建经费11.5万元下拨给非公企业党支部,发放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通讯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同时加强《公司法》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宣传,党建工作得到了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比如,创隆公司2020年投入180多万元建了一个1000多平方米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二是针对班子前期调研查摆出的21个问题,进行再对照、再落实,重新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记录整改情况,已形成清单,目前21个问题也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2.对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了园区的产业规划。立足园区实际,积极主动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已委托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尽快完成《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草案)》(2020-2025)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园区产业定位,为后续项目落地提供正确导向。

二是积极与上汽宁德基地、宁德时代等龙头企业对接,主动向汽配、新能源供应链企业推介园区,于2020年11月27日,邀请宁德时代公司到园区对接考察项目落地事宜,并针对项目落地条件加快推进A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于2020年11月17日,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新引进了福州亚储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生产项目,进一步增强了与宁德市的产业互动。

2)关于抓项目促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完成松山A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组织管委会干部职工深入项目一线10次,强化了对项目建设的监管,至2021年2月10日,累计帮助协调解决A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7个,通过倒排项目工期,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二是完成B片区土地违约金测算,于2021年1月4日发函至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福州台商投资区B片区嘉寓、澳蓝、航塑、中网等地块土地违约金,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结果,于2021年1月22日发函通知相关企业违约事实,督促企业加快建设。下一步将继续争取配合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未建设用地及低效用地。目前,澳蓝二期项目已启动施工,航塑二期项目正在调整规划和设计中。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落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1年2月4日出台了《福州台商投资区扶持特色企业和对台招商优惠政策(试行)》,为落地台商投资区的企业量身定制了16条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扶持台资企业和特色产业的政策指引。

二是2021年2月8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优化了管委会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对挂钩的在建企业每季度走访服务不少于1次。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对入园在建企业在厂房建设等方面予以指导,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盘活低效用地,为吸引优质企业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

三是主动加强和罗源县发改、环保、工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理顺服务企业关系,巡察反馈以来,经沟通协调,罗源县消防、质安站等部门已于2020年11月27日对兴腾公司开展了联合竣工验收;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质安站、应急管理局已于2020年12月18日对联塑项目一期厂房建设进行了分栋联合验收。成立福州台商投资区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小组,2020年全年共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80多个。

四是积极对接物流相关企业,于2020年9月8日对接了福建省地上铁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探索开放互联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一体化运营服务进行了对接。由于目前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尚未通过审批,且园区物流量不能满足物流企业落地需求,后续将根据园区控制性规划调整成果及园区企业物流需求,适时引进物流企业。

五是已于2020年12月11日对经停园区的11路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于2020年12月对园区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了优化,在创业园门口增设共享单车定点停放点,正在筹备在园区开设便民超市和2个公共智能厕所,完成选址,正在准备招投标,进一步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落细。

4)关于管理模式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不断完善园区招商工作制度,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招商流程及工作制度》,调整优化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园企业入驻、退出及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制作了新一版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宣传手册,进一步明晰了招商流程、企业准入、退出流程等机制。对符合规定入驻条件的企业,由管委会、委属开发建设公司、委属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与其签订《投资协议》《租赁合同》《物业合同》;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发出《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标准厂房。2020年通过实地走访江苏华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考察项目情况,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引进锂电池生产项目,并清退了旺联、宏施项目。

二是2021年2月1日修改完善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2021年2月9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对招投标中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阶段进行全流程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坚决杜绝在招标投标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坚持政企分开,于2021年2月9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的若干意见》,对于管委会及开发公司的职责定位进行逐项规定,严格划清管委会与开发公司的责任边界,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促进福州台商投资区科学健康发展。

5)关于招商引资实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分别于2020年11月底、12月中旬拜访市工信局,2021年1月中旬拜访市台办、市农业局等,沟通相关业务,请求积极帮助对外推介园区,到江苏、厦门等地招商引资。

二是创新招商模式,通过省市县“云签约”、福州台资项目“云洽谈”签约会等线上签约模式引进了安博新能源、荣欣包装、国钧自动化设备等优质企业落户园区。优化落地项目服务,提升入园企业效益,2020年园区规上工业产值比增13.7%,出口额是去年同期231倍,税收比增19%。

三是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负责台资项目招商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招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

3.对于“破解难题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关于解决土地集约利用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即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以罗源县总体规划及福州台商投资区控制性规划为指导,对未来工业用地进行了优化调整,提高了部分地块容积率。在工业园与综合服务区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作为内湖景观和罗源湾的视线通廊,在满足防汛要求的基础上优化了水系布置,使得用地更加节约集约,布局更为合理。加强新项目用地方案论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评规划及产业集聚等要求确定新项目用地选址方案。

二是发函至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福州台商投资区B片区嘉寓、澳蓝、航塑、中网等地块土地违约金,于2021年1月22日发函通知相关企业违约事实,督促企业加快建设。下一步争取配合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未建设用地及低效用地。目前,澳蓝二期项目已启动施工,航塑二期项目正在调整规划和设计中。

三是加强对准入项目的考察,于2020年12月10日进一步完善了招商项目考察表,对计划入驻项目落实逐一考察建档。

四是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11月23日、12月25日与新落地的福建恒允升建设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生产制造项目、中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电网配套工厂建设项目、中科瑞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铁路配套工厂建设项目、福州亚储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生产项目等签订了《工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投资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等要求。

2)关于国有资产利用效益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立即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对接招商项目,重点招商适合厂房现状条件的企业入驻。截至目前,对18家满足落户标准厂房条件的企业进行了标准厂房推介。

二是及时收集企业对标准厂房改造的需求意见并进行梳理汇总,将其纳入标准厂房提质改造规划之中,后续将适时启动标准厂房的改造升级,提升厂房市场适应性。同时,计划于2021年3月启动A片区创新园(高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在充分收集企业需求、优化厂房设计的基础上,新建一批高标准厂房,满足企业落地需求,目前正在积极对接项目合作方。

3)关于推动退库工作整改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分别已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与中交项目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局有限公司签订松山A片区PPP退库转总承包协议,后续将继续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计划推进工程施工。

4)关于债务风险防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

二是已于2020年12月进一步完善了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是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

四是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鼓励多种方式融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采取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模式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有效降低杠杆风险,优化融资期限结构,分散融资风险,减少集中还款压力,实现融资多元化。

5)关于带领企业共克疫情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春节前对31家企业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进行了3轮摸排,上报省外地区入罗人员、春节返乡离罗人员名单。经排查园区现有员工1633人,春节期间计划返乡751人,春节后将继续做好复工返罗人员筛查。

二是2021年1月26日对园区防疫工作挂钩帮扶责任安排表进行调整,并对园区24家企业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外来人员测温登记、来访记录、防疫物资储备、隔离点设置、企业防疫工作预案及组织架构文件等,指导企业补齐短板,督促企业从严落实。

三是巡察整改期间,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横幅60余条,张贴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海报、倡导春节不返乡海报共计200余份,“福州台商投资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疫情相关推文5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防疫短信200多条,同时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单、LED屏等方式向企业员工宣传防控知识,增加全民参与的主动性,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重项目引进轻实效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认真领会各种惠企政策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杜绝超常规优惠政策现象。2020年以来没有出现超常规优惠现象。

2)关于服务企业存在官僚主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提升服务意识,加大与罗源县直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企业子女就学问题。2020年已帮助协调园区6家企业7名职工子女及时顺利入学;福州民族小学正抓紧建设中。

2.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关于党工委公车管理及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1年1月28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了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二是已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派遣工作,严格公务用车与委属公司用车使用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标准程序,杜绝不规范现象发生。

3.对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及《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于2020年12月30日,对招投标工作监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招标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廉洁从业。

三是2021年2月9日制定完善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由开发建设公司负主体责任、开发建设局负监管责任、管委会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并对涉及违规操作的领导干部及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末评先选优资格或调离岗位、停职检查、降职、免职以及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巡察反馈以来尚未有新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后续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2)关于标准产房租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8月4日,完成对2017年9月以前的厂房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相应廉洁风险点,对今后厂房招商及租赁进行风险防控。并于2020年11月30,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标准产房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完善《福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园企业入驻、退出及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由委属开发建设公司负主体责任、经济发展局负监管责任、管委会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并对涉及违规操作的领导干部及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末评先选优资格或调离岗位、停职检查、降职、免职以及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巡察反馈以来尚未有新的企业入驻,后续将继续做好厂房租赁管理工作,招引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企业入驻,并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对后期运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发出《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退出标准厂房。

3)关于物资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30,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物资采购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2021年2月9日完善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管委会负责对本单位物资(服务)采购活动进行管理监督,管委会办公室(委属开发建设公司综合部)负责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并由财政审计局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公开政府采购大额货物情况,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一旦发现接受供应方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回扣等违规行为,则立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给予严肃处理。

4)关于工程款支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A片区PPP项目退库后在未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支付部分工程款进行整改:PPP项目退库谈判过渡期间(市政府确定的退库基准日至终止协议签订期间,即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根据市政府加快填海造地的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完成了约1.2亿元的产值。过渡期间委属开发建设公司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未签订,相应工程进度款不能及时支付,可能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及时支付,委属开发建设公司通过委托代付的方式,经原施工合同主体(项目公司)分批次支付了工程款8500万元。目前,委属开发建设公司与施工单位(中交天航局、中交四航局)签订了施工合同,并组织项目公司、中交天航局和中交四航局对上述款项分别进行了确定,相应计入退库后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完善并厘清付款相关手续。

二是2021年2月9日出台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涉及工程款项管理的具体流程进行逐一明确,实行多人联合计量核定,特别是对于支付原则中,不同类别款项的拨付流程、比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开发公司下属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由管委会开发建设局及财政审计局共同做好工程款项拨付的监管工作,对于上报的进度款进行逐一核对,对易出现虚报的工程量进行重点核查。如若发现若发现瞒报、漏报、虚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相关企业内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1.对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1年2月3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指导各支部书记严格落实述职制度,拟在近期组织召开机关支部、委属公司支部和非公企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

二是2021年2月8日党工委会议研究,成立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关党委,由班子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和非公企业党委书记,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2021年1月22日,在创业园3号楼2层挂牌设立非公企业支部书记工作室,便于区内非公企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

2)关于党工委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已于2021年2月8日,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对党工委议事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党工委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对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求报送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加强对各部、局、室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剖析材料。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于2021年2月4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同时做好两场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为整改工作的开展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是组织开展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视频会。

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8月份以来,共组织开展6次集中学习会和3场党课。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区内支部换届时间台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制作福州台商投资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并发给各党支部。

二是严格规范党费管理工作,督促专人对已有的党费专户进行规范管理使用,党费上缴及时上党工委会研究。各支部目前均是按月足额缴交党费,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及时进行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及相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三是2020年11月27日,完成对区内各企业“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的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口袋”党员18名。

四是积极发展非公企业优秀员工入党,2020年园区新增入党积极分子12名(其中非公企业7名),预备党员10名(其中非公企业7名),正式党员5名(其中非公企业2名)。

2.对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配齐业务骨干,于2020年11月调入科级干部两名,充实党群工作部和经济发展局工作力量。

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思想教育,强化干部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其给予帮助。

三是加强工作“传帮带”,积极培养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加强工作的衔接,建立园区标准化建设土地供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绿色数字园区建设、资金保障、非公企业党群组织建设、低效用地盘活、企业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等9个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各专班工作职责,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岗位竞争机制,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2)关于干部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我委对干部管理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科级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罗源县之后,对于加强园区干部与罗源县干部的沟通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园区各项工作与罗源县的对接,便于干部资源统一调配管理,但由于前期此项工作处于先行先试的探索阶段,一些工作还不够细化,今后续将继续优化干部管理机制。

一是经党工委对接县委组织部,明确自2020年起,科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罗源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我委将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要求配合罗源县委组织部落实相关工作。

二是2020年8月3日起,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人事档案已全部交由管委会自行管理,我委于2020年11月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工作培训,通过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人事人员信息及核定工资、编制等各项工作有序运作。

三是经党工委对接县委组织部,明确自2020年起,管委会科级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管委会自行实施,考核结果报送县委组织部门备案。

3)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对6名在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对能够补充完善的缺漏材料进行补缺补漏,共补充完善档案资料30份。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经办人员到罗源县委组织部进行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实现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是托管罗源县后此项工作由罗源县委组织部负责落实,我委已及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工作对接,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干部提拔程序,做到“凡提四必”,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杜绝工作不规范现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有我委干部提任。

三是2021年2月8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完善了党工委议事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回避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党工委领导班子于2021年1月14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规范会务管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四是我委科级及以下干部已托管罗源县,已将存在的问题通报罗源县委组织部,明确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应及时向市委编办提交用编申请,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提任考察工作。已由党群工作部落实材料修正工作,已对马才臣、俞如永同志考察材料补盖公章。

五是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对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所有人事任免均由党工委按照罗源县委的任免文及时下发任免文件。提升发文时效性,确保在收到罗源县委任免文件7天内,党工委制发对应人员的人事任免通知。加强与罗源县委组织部的工作协调,要求罗源县委组织部要将人事调整信息第一时间告知我委,以便向市委编办提交用编申请。

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已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日常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证件管理要求,已将林晶晶同志的护照交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统一保管。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并于2021年1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熟悉了解出(国)境有关事项和纪律及审批流程。开展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和信息备案自查,目前蒋蔚平护照过期,林宁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过期,全部6名持有出(国)境证照人员均已完成信息备案。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并及时归档。已将戴耀东、马才臣、林晶晶、王文玲、蒋蔚平、俞如永等6位同志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补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2016年度、2017年度俞如永同志年度考核表已加盖公章、本人已在年度考核表签字、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已加盖公章;对俞如永同志人事档案材料与工资表认定参加工作时间进行核查,目前时间已修改一致;林晶晶、王文玲、蒋蔚平等3位同志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2019年度考核表已归入人事档案;戴耀东、马才臣、林晶晶、王文玲、蒋蔚平、俞如永等6位同志到福州台商投资区任职以来的人事档案已分类重新整理装订。

三是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出(国)境证件及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对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明确了党工委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了《福州台商投资区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每年开展党风廉政检查考核,2021年2月8日,通过党工委会议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梳理通报,并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通过LED屏幕、《党建通讯》刊物、“福州台商投资区”微信公众平台等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宣传,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刊发、推送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章和信息共28篇。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各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0个,并明确风险级别、责任人。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于2021年1月28日,印发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及直属国有企业账务处理制度》,修订完善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企业入驻及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企业入园流程图》,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的管理和防控工作。

二是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在福州台商投资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员政治生活馆)、福建省创隆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上党课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3)关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对新上任的4名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了新上任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是2021年2月3日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通过规范化的廉政谈话,及时对干部进行提醒,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通过LED屏幕加强廉政教育宣传,8月份以来,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区内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发布廉政提醒内容短信500多条,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覆盖面。

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专栏,通报鼓楼区东街街道原党建指导员高哲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诏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沈耀光违规收受礼品等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算好人生的几笔账》廉政教育片,开展了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4)关于对委属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及时加强对委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上报市财政局、人社局,下一步将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的意见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委属企业绩效奖金发放,并将委属企业员工绩效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5)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

罗源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加强了与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的专项检查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对于“审计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017年审计发现“运营管理费计取比例不合规”问题,要求该单位应与项目运营公司协调降低计费标准,但至巡察结束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立即整改,今后将长期坚持。2017年福州市审计局《关于福州台商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黄超通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榕审报〔2017〕70号)指出:“2014年8月台商开发公司与建工集团签订《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B片区标准厂房、水利设施、路网等项目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应支付项目公司运营管理费以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额2%计取,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规定不一致,根据合同该规定,将多支付733.63万元。”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B片区标准厂房、水利设施、路网等项目是经市政府批准对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的,两次公开招标程序(流标后)转入邀请谈判,2014年7月在谈判专家组的谈判下,双方对报价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其中项目公司运营管理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照2%计取)。在此招标结果基础上,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条款并按合同履约。

2017年福州市审计提出上述管理费问题,管委会及委属开发建设公司已就该问题多次和合同对方进行沟通,对方单位坚持按招标结果和合同条款不调整。目前委属开发建设公司已要求对方单位明确项目公司运营管理费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计取,并建议对方单位如不能接受,可诉诸法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福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期间,共向福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办公室移交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问题:在未巡先改中,管委会对办理海域使用权工作中接待费是否违规问题未根据具体情况核实甄别,整改“一刀切”,班子担当不够。

针对反映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为避免“一刀切”简单认定问题性质,按照工作职能,我委于2020年8月20日向负责监督福州台商投资区的罗源县纪委监委驻罗源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具文要求对信访反映违规问题进行核实甄别。因信访件反映的涉及问题均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发生,罗源县纪委监委驻罗源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8月26日向我委具文明确:“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报销的外出接待餐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予退还。”我委及时采纳了罗源县纪委监委驻罗源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建议,在巡察整改期间已通知相关人员应立即退还违规报销款项,目前未调离我委的干部已按照要求将涉及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还,但已调离人员至今尚未全部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要求。下一步将由罗源县纪委监委驻罗源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已调离人员,退还报销款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在巡察反馈问题中以下4个问题基本完成,但因涉及园区整体性、持续性、长期性、历史遗留性问题,其整改提升客观上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持续跟踪后续落实。

1.管理模式不够科学的问题

下一步推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计划新增1个便民超市、2个公共智能厕所,尚处在筹备阶段,下一阶段将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依托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使土地集约利用更加科学,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解决土地集约利用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下一步推进措施:目前已发函至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未建设用地违约金,同时加强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配合,需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手段才可依法依规收回未建设用地及低效用地。

3.国有资产利用效益低的问题

下一步推进措施:对创业园标准厂房进行部分提升改造,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对消防进行提升改造设计。

4.审计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下一步推进措施:继续联系项目运营公司商谈“运营管理费计取比例不合规”问题,形成一致方案后报双方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及举措

在取得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我委将根据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持续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和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工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以对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投身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之中,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以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巡察整改工作不是一时的,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我委在抓好后续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园区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园区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

三是以园区工作新成绩来检验整改效果。我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园区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园区经济指标提升工作,继续推进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坚持开展一线考核,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建设新福州的排头兵,为建设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989933;通信地址: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创业园3号楼6层;电子邮箱:tstzq@163.com。

 

 

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技术支持:0591-83374473 闽ICP备11009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