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29 09:17 信息来源: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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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7日至6月9日,市委巡察五组对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室务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坚持提升站位、勇于担当,扛起整改工作重大政治责任

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办室务会会议和全办干部大会,要求全办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巡察市委编办室务会问题反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强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提高站位,以坚定的党性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党性试金石,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努力做到让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强化组织领导

办领导班子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标对表,坚持全办“一盘棋”,着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研究部署、认真审核把关、协调督促落实。建立巡察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委编办室务会关于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4位办领导为成员,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办室务会议召集人、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政宝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7次召开室务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研究部署、协调督办,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对持续推进整改作出具体安排。12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针对工作短板、具体问题,认真检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三)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项目化方式推进

聚焦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巡察市委编办室务会问题反馈会上提出三方面要求,紧扣市委巡察五组反馈31个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办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区分问题与问题具体表现,抓住问题实质,经征求各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意见、室务会议审议、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审核,制定了《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31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担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树立责任压实到经办、立知立改贯穿始终等两条工作原则,列入台账的问题和任务,全程挂单整改、定期对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质量

办领导班子认真梳理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具体表现逐一明确整改任务,同时针对如何解决巡视反馈问题,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15项,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州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体制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市委编办作为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意识不够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均以中心组学习替代室务会学习,4名班子成员有3名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也没有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入学习。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0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开展集中研讨7次,深入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系列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办领导班子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办室务会会议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研讨,办领导班子成员以党课形式在各党支部进行宣讲。二是持续强化机构编制业务培训。2020年12月17日~18日,举办福州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班,市、县两级共50名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小珍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委编办政研处处长詹茂春进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解读,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分别就相关领域进行了学习辅导。三是健全完善学习传达贯彻机制,印发了《市委编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方案》,以“把握精髓要义”“学出忠诚信仰”“坚持学以致用”为要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深入系统开展自学”“扎实开展集中研讨”“利用网络媒体引学”“组织开展辅导培训”等五种形式组织全办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

2关于全面学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编办没有组织学习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支部没有按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系统全面学。分别于2020年7月3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12月9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2月11日学习了《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福州市委编办培训费管理细则》等各类规章制度文件,确保学习系统全面、不留死角。二是形式多样学。组织办室务会、中心组全方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展开研讨;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和LED大屏时时更新推送学习素材,不断灌输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入脑入心、指导实践。

3)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够认真的问题。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市委编办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的现象,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效果不佳。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前认真学习领会。聚焦巡察主题,办领导班子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及省、市委常委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赵乐际书记在中央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精神和于伟国书记、李仰哲书记在省委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吴深生部长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五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沟通酝酿,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向省委编办、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委编办发出征求意见函34份,向本单位各处室发出征求意见函8份;2020年11月2日、23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办机关中层党员干部和年轻干部代表、部分县(市)区编办主任参加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务虚会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办主要领导与其他分管领导相互之间、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都进行了谈心谈话,相互之间充分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三是会中认真严肃批评。2020年12月10日,市委编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直面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市委编办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未严格落实通报制度, 2016年至2018年,没有落实每年至少学习或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要求。2018年和2019年向市委报送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雷同。2019年没有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2021年1月11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网信办《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办室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2020年以来,办室务会议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精神,严格落实“2112”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工作。2020年5月25日、11月12日办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9月24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020年8月14日邀请市委党校俞慈珍教授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2020年8月20日办室务会会议听取福州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2020年6月29日、12月28日两次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三是系统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学习宣传。在办室务会集体学、中心组研讨学的基础上,邀请市委党校俞慈珍教授为全办党员干部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时刻督促检查全办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学习强国”情况,确保有关意识形态学习深入、透彻。

2)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舆情处置和新闻发布有关制度不完善,没有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单位走廊宣传栏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内容的文字表述不严谨。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为加强市委编办舆情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办室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研究印发了市委编办《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明确发布时间突出时效性,规范集体研判和口径一致程序,有效引导舆论,妥善处置负面舆情,掌握敏感舆情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切实维护机构编制部门工作环境和谐稳定。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对走廊宣传栏的建设和管理,严格LED显示屏日常管理,突出意识形态宣传和引导,对于表述错误和内容过时的宣传展板全部调整撤换,确保内容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建立网络宣传队伍,组织业务专项培训,在提高网络宣传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不断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3.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关于破解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难题不够有力的问题。市委编办在履行职能、助力解决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难题上办法不多。如我市教育系统缺编问题突出,截至2020年5月,市属中小学校按学生数测算需编制8376名,尚缺编1702名,缺编率从2013年的1.5%上升到2020年的20.3%,编制缺口不断扩大,但市委编办积极反映、主动争取不够,破解教育缺编问题存在差距。已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调研。2020年10月12~20日,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多次会同市教育局,对市属部分中小学校机构编制开展专项调研,通过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市属学校人员编制、岗位结构及用编需求等具体情况。二是加大统筹调剂力度。2020年12月28日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从市属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及“小散弱”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的编制中统筹调剂编制,按照“分期分批,逐步到位”原则,增加船政小学、福州三中晋安校区、福州三中滨海校区等8所市属新办校事业编制197名,并为其他30所市属增班增量校增编315名,有效保障福州学校(筹)、福州三中晋安校区、滨海实验学校等新办校及增班增量学校用编需求。三是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用编保障。在确保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加大事业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采取改革体制、盘活存量和优化配置等措施,精简编制优先用于保障教育事业等重大民生用编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2)关于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不足的问题。市委编办落实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要求不到位,对部门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不足,与中央提出“要加大创新挖潜力度”“优化编制资源结构,提高使用效率”的要求还有差距。如截至2020年5月,我市市属公立医院中,有5家医院按床位数测算还需核增编制1433名,而另有4家医院尚有空余编制1438名,医疗系统内部编制资源挖潜力度不够,编制结构性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已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0月,经与市卫健委沟通,由市卫健委提出具体意见,加大市属公立医院内部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提高现有编制资源效用。一是优先使用现有空编。市属公立医院尚有一定数量的空余编制,可优先用于招聘引进急需医技骨干人才及应届优秀医科大学毕业生,充实公立医院医疗骨干队伍。二是逐步提高编制使用控制数。对于实行编制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市儿童医院等市属公立医院,结合编制使用情况,由市卫健委提出具体意见,及时调整编制使用控制数。三是加大公立医院内部编制统筹调剂力度。由市卫健委提出具体意见,从其他空余编制较多的市属公立医院,统筹调剂使用编制,用于保障部分编制紧缺市属公立医院的用编需求。

3)关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编办对涉改机构划转后的运行情况跟踪不到位,部分单位仍存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如2018年市老龄办由市民政局划转至市卫健委后,民政和卫健两家单位关于高龄津贴职责归属问题存在争议,市民政局两次向市委编办反映,但至巡察时仍未解决。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行业体制改革等工作不够有力,至巡察时,我市15家干部培训机构中仍有3家未按期完成改革。已完成整改。

①对民政和卫健两家单位关于高龄津贴职责归属问题存在争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调查摸底。2020年11月,市委编办再次深入了解省内其他设区市高龄津贴职责归属情况,进一步摸排全市各县(市)区高龄津贴职责归属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深入分析研究。2020年12月,市委编办与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关于高龄津贴职责归属问题进行多次研究,借鉴省内其他设区市高龄津贴职责归属的做法,并结合全市实际,形成初步办理意见。三是商定整改意见。经与市民政局协商一致,明确原由市民政局承担的高龄津贴相关职责保持不变,不作调整。根据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可结合各地实际,按程序明确相关职责。职责已调整至卫健部门的,维持现状;未调整的县(市)区,相关职责仍由民政部门承担,保持不变。市县民政、卫健部门应加大沟通、协调、衔接力度,确保高龄津贴相关职责不缺位、工作不断档。

②对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行业体制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9月以来,市委编办积极与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按照干部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要求,由市直主管部门向市委编委会上报所属干训机构撤销的请示。2020年10月26日,经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市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市城建干部学校,收回事业编制15名;撤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所属的福州经济管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福州粮食干部职工学校),收回空编20名。2020年12月29日,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市财政局所属的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现有18名财政核拨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及7名退休人员成建制划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回事业编制7名。自此,市属15家干部培训机构均已全部改革到位。

4)关于完善职能体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市委编办对优化机构职责和强化业务整合的前瞻谋划不够,没有处理好优化协同的关系,与实现职责融合“化学反应”的目标仍有差距。如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划归为市大数据委的下属单位后,存在职能交叉、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对“e 福州”平台的网络故障响应不及时,影响市民乘坐公交、地铁出行。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2019年4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建设福州市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的精神,为进一步理顺职责、畅通协调,2020年10月26日,经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市工信局所属市信息产业服务中心承担的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职责及部分事业编制划入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解决职能交叉、协调不畅的问题。

4.室务会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委编办在解决机构编制工作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上,主动作为不够。如,根据2015年我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对编制少、规模小、服务能力不足的事业单位要逐步撤并整合。但市委编办对涉改单位存在的人员分流安置难、经费渠道差异化等问题,协调解决主动性不强,改革工作进展相对缓慢。至巡察时,仍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21家“小、弱、散”事业单位未撤并整合。已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对其所属的编制规模小、任务不饱和、职能萎缩弱化的“小、弱、散”事业单位,研究提出整合撤并及优化编制配置方案。二是加大整合撤并力度。2020年12月29日,经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整合撤并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信息产业服务中心、仓山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福清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连江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等11家事业单位。三是强化公益属性。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从系统内部统筹调剂部分事业编制,加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节能监测中心、市经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市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人员力量,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按照中央及省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其他“小、弱、散”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盘活用好事业编制资源、逐步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

2)关于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编办对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上级部门干预机构设置等“条条干预”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坚决制止,导致机构编制严肃性、权威性打折扣。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时,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未能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如2017年至2019年开展的两次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均未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已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2021年1月11日办室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了《福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通报实施方案》,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同时收集和整理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及时反馈,提升预防机构编制领域违规违纪的工作力度。二是组织开展“条条干预”行为整治工作。2021年1月1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各类条条干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行为,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形成上下互动、联防共管的监督合力。三是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将及时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部分县(市)区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收集和整理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整改清单。

3)关于抓机关内部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市委编办自身建设不够扎实,内部工作合力不强,运行效率不高。如,内设处室历经多次调整,但监督检查处、政策研究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处等3个处室的职责一直未按“三定”要求予以明确。财务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均为2015年之前制定,没有及时更新。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够到位,没有按要求填报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职责。根据近年市委编办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的变化情况,以2002年编办“三定”为基础,参照中央编办内设机构职责,重新拟定办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并于2021年1月22日经办室务会会议研究通过,明确了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福州市委编办公务用车规定》《福州市委编办差旅费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培训费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采购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会议费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内部财务管理。三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12月9日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实操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摸底登记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4)关于对基层监管指导不够的问题。市委编办对基层机构编制业务的监管和指导不够到位。如,每年开展的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覆盖面不够广,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未开展专项核查,导致对事业单位公益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2020年,在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中,对县(市)区培训指导不到位,造成工作进展偏慢。至巡察时,仅有3 个县(市)区完成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的制定,并在今后具体工作中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已完成整改。

①对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抽查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020年11月4日、11月11日联合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两批对市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核查。二是扩大抽查覆盖面,加大2020年开展的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和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核查比率,由往年的5%增加到7%的抽查比例对32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其中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占16家,比率为50%,强化了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

②对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进展偏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编办对巡察中指出的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进展偏慢的问题,紧扣改革任务时间节点,立行立改,切实加大指导力度,有力有效落实整改任务。一是统筹指导,协同推进。为加紧推动改革进度,市委编办加强与县(市)区沟通,掌握工作进程偏慢的原因,切实加强统筹指导。以简约高效,规范设置为着力点,制订下发了“三定”规定格式规范等文件,做到党政内设机构优化调整、事业单位整合设置、综合执法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实施。二是建立机制,压实进程。建立工作进度报告机制,制订《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表》,要求各县(市)区将“三定”制订工作的部署推进和研究审定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及时掌握各县(市)区“三定”规定制定动态,全面把握改革进程,压实工作责任。三是齐心共力,有力落实。为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市委编办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各县(市)区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均于2020年7月底前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三定”制定工作,稳步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关于调查研究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市委编办2013年以来,共开展基层调研28次,仅形成3份调研报告,其中2017年全年没有组织到县(市)区开展过实地调研。2015年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三定”规定出台后,至巡察时,市委编办未到实地调研了解机构运行情况,对管委会与属地政府管理关系不够顺畅的问题未能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已完成整改。

①对县(市)区实地调研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调研制度。2020年12月4日经办室务会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市委编办调研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委编办的调研工作,明确涉及重大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必须调研,每月由办领导带队到县(市)区调研不得少于2次,2020年6月起办领导带队到县(市)区调研共18次。2020年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制度相关内容。

②对福州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管理关系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地调研听取意见。2020年11月17日,市委编办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赴福州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机构运行情况。大学城管委会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座谈,调研组充分听取管委会对有关内设机构和职责优化调整的意见建议。同时,调研组就管委会强化党建、人事、财务和后勤保障等管理职能,调整管委会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等事宜专门听取直属事业单位意见。二是深入分析充分沟通。为充分发挥福州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党工委办事执行机构的职能,切实提高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委编办就管委会的调整意见召集相关处室进行专门研讨,在内设机构数、编制数和领导职数不变的原则下,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工作的原则,对调整方案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指导意见。经充分沟通、修改完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形成正式方案,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党工委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报编委研究审定。三是集体研究优化机构。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定“由市委编办负责,对涉及机构编制及职责调整事项,按机构编制调整有关程序办理”精神,2020年12月22日市委编办召开办室务会会议。结合福州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作为党工委的办事执行机构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委打造一流大学城的目标,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福州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责事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予以批复。

2)关于学习宣传不重实效的问题。市委编办没有组织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巡察发现,部分基层从事编制工作的人员对《条例》不了解,个别单位缺乏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事业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登记处、监督处以年度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抓手,在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并组织事业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各单位人事部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二是强化对县(市)区进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工作。2020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3日、11月27日、11月28日,办分管领导带领监督处同志深入闽侯、罗源、晋安、永泰、闽清等县(市)区编办开展《条例》宣讲,形成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宣传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各县(市)区编办骨干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培训。2020年11月27日,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培训会,其中一项议程为《条例》解读,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关键环节、监督问责等方面内容,带领基层从事编制工作的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领会。四是结合机构编制核编证年检工作进行普法宣传。2020年12月,结合核编证年审工作,在办事窗口放置纸质版的宣传材料以供阅读,对各单位的人事干部进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详细解读,把宣传工作融入监督检查日常工作。五是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主动“走出去”,向各单位进行宣讲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未执行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出车均无派车单;2013年7月至2018 年3月,违规加油、违规报销停车费和车辆异地通行费共计55笔,涉及金额1.2万多元;2013年7月至2017年9月,有5部公车存在到非定点维修厂维修保养的情况,涉及金额8.9万多元。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组织退款。在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委编办巡察前,市委编办已清退了部分涉及公车使用不合理开支款项;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五组向市委编办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一)》后,市委编办在对疑似问题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召开办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会议议定,要求相关人员退回所有疑似问题资金,“公车管理使用不严”中涉及违规款项,合计12873.51元,均已在巡察期间悉数退回财政国库。二是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五组向市委编办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一)》后,在对疑似问题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召开办室务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已于2020年6月1日对综合处原处长、原财务以及涉及到的原公务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三是不再保留公车。自全市完成统一车改后,市委编办未保留公务用车及其他性质的车辆,公务出行用车通过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租用。四是集中组织学习。2020年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榕车改办〔2018〕22号文件规定。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委编办公务用车规定。2020年12月8日经办室务会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委编办公务用车规定》,明确了公车使用的一般原则、用车范围、用车程序和注意事项。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相关制度。

2)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的问题。2013年7月至2019年10月,超标准报销差旅费47笔,涉及金额2.3万多元;超标准报销培训费8笔,涉及金额4900元。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组织退款。在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委编办巡察前,市委编办已要求相关人员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培训费”中涉及所有超标准报销款项,合计28068元,均已在巡察期间悉数退回财政国库。二是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在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后,市委编办于2019年12月2日对综合处原处长、原财务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集中组织学习。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榕财行〔2014〕37号、榕财行〔2015〕99号、榕财行〔2016〕38号、榕财行〔2017〕175号、榕财行〔2019〕59号、榕财行〔2019〕74号和榕财行〔2017〕95号、榕财行〔2018〕150号等文件规定。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20年12月8日,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市委编办差旅费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培训费管理细则》,并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集中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

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关于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有36台电脑设备未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涉及金额9万多元。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8〕1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8〕37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榕财采〔2018〕6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力度。2018年7月以来,市委编办对应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的货物均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二是集中组织学习。2020年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记账本学习榕财采〔2018〕1号、榕财采〔2018〕37号、榕财采〔2018〕60号等文件规定。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20年12月8日,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市委编办采购管理细则》,并于12月11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2013年7月至2020年4月,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维修费报销附件不全共计220笔,累计金额29.9万多元;2014年1月,跨年度报销2009年联欢会费用3.34 万元。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根据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五组提出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委编办已于2020年6月1日对综合处原处长、原财务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是持续规范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报销管理。市委编办已严格按照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中涉及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附件不规范问题,加强审核把关力度。2020年以来,未发现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报销附件不齐全情况。三是组织集中学习。2020年12月9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榕委办发〔2016〕28号、榕接待〔2017〕1号、榕财行〔2017〕93号等文件规定。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20年12月8日,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州市委编办会议费管理细则》《福州市委编办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并于12月9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

1)关于抓党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2013年至2019年,室务会连续7 年未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机关党组织书记连续7 年未开展述职和接受评议。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筹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将机关党建纳入办室务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工作全局通盘考虑,研究决定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办室务会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4月14日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听取精神文明工作汇报。2020年以来,办室务会会议研究通过了机关党建事宜12次共24项议题。二是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2020年11月24日,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重点学习《党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党务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市委编办党务干部尤其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严格依规开展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结合2020年组织生活会完成好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工作。

2)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的问题。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2017 年至2019 年集中研讨共4次,未达每季度1次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不到位,2013 年至2018年,历任领导干部共8 人,仅3人上过党课;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单一,主要以“开单式”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教育时间未达要求。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学习管理。制定印发了《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和学习次数,严格落实每月至少学习一次、每季度至少研讨一次的要求。2020年以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专题学习16次,集中研讨7次。二是落实上党课制度。办主要领导分别于2020年7月3日、12月28日给全办党员干部上廉政和作风专题党课;其他办领导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宣讲,并在所在支部上党课。三是完善学习制度。2020年11月24日,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福州市委编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形成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常态化机制。

3)关于党员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4名同志的入党材料归档不完整,其中1名同志的政审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丢失。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0年11月24日,组织召开全办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开展党务知识技能培训,集中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断提升市委编办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加深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二是对照排查。加强对党员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对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和梳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认识档案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第一时间将4位同志党员档案材料应归尽归。三是规范整改。针对党员档案丢失事宜,在与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021年1月18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支部大会集体通过,经机关党委研究后,形成说明情况材料附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4)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2015年11月机关支部换届,在推荐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未按照20%的差额比例确定人选,而是采用等额比例确定。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业务能力水平。2020年11月24日、12月11日,组织召开全办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会,开展党务知识技能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务干部换届选举知识储备,提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水平。二是规范组织党内生活。组织指导各党支部结合达标创星工作对“三会一课”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梳理,逐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程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在干部激励保障方面,没有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对干部关心关爱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干部一线考核制度中,考核项目、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对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修订完成了《关于进一步激励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并对于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3名优先安排参加党校培训,6名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有效提振干部精气神。二是完善一线考核实施细则,围绕敢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委编办一线考核实施细则》,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对在日常一线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交流力度,逐步做到职务、职级、岗位相匹配,优先提任至重要岗位,进一步推动干部在工作一线知责尽责、勤勉敬业,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任前公示制度和全过程纪实制度不到位,有1名干部超过试用期半年才进行转正考核,部分批次干部提任公示日期未从发布公示的次日起算,部分干部提任全过程纪实表存在记录人没有签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室务会议成员及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文件,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落实试用期制度和全过程纪实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提任,除2016年全过程纪实表外,记录人均已补签二是健全完善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台账,加强试用期干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2019年提任的3名科级领导进行试用期考核工作。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归档不及时、材料不齐全的问题,抽查发现,有3名同志部分工资审批表缺失。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未明确规定因私出(国)境证件借出时限。已完成整改。

①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规范,在全部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补充审核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文书的行文规范、标准和要求,对考察材料文书进行自查梳理,确保干部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规范化。

②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2日办室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州市委编办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细化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干部出入境备案审批及护照收缴保管工作,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护照管理工作。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委编办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如2013年至2016年,未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3年至2019年,重要时间节点集体廉政谈话仅开展5次。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2020年3月25日印发了《市委编办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2020年3月24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责任体系闭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二是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12月22日印发了《市委编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守土有责、尽责、履责的要求,办室务会召集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做到主体责任落实“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是完善廉政谈话工作制度。2020年12月22日印发了《福州市委编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制度》,落实重要时间节点集体廉政谈话制度,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20年12月28日和2021年2月8日,分别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严不实,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至巡察时,领导班子和业务处室仅开展1次廉政风险排查,有4个处室直接将部门职责作为廉政风险点,重点岗位人员甚至“零排查”。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0年12月22日,印发了《市委编办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全方位开展风险点排查。按照市委编办《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2月,在全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查找市委编办在人、财、物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各处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识别和排查工作,建章立制,坚持动态调整。目前,各处室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3条,各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岗位共查找风险点84条。三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政监督检查。保持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两节”督查等派驻检查各项工作。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关于派驻纪检组对市委编办的纪检业务督促指导不够,工作联动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如,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未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综合派驻后,市委编办通知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共42场,纪检组仅参会4场。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聚焦监督职责,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事前报备、事中参会、事后跟踪的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成效。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反馈闭环流程。制定日常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反馈流程表,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整改流程,推动形成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基层纪检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联动性,通过抽调监督单位纪检干部参与日常监督检查、信访初核等,指导和推动监督单位纪检干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照查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2018年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福建省的巡视反馈意见,市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但市委编办没有按要求完成。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2020年11月12日,办室务会会议专题学习“赵乐际书记在中央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于伟国书记在省委第九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李仰哲书记在第九轮巡视工作部署讲话”和吴深生部长、吴翔天组长在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0日印发了市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市委编办室务会关于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保质保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12月10日,办室务会会议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室务会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直面问题和不足,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2)关于机关党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在市直机关党建绩效考核中发现,市委编办存在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未达要求、开展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大宣讲”场次不够的问题,至巡察时,上述问题均未整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每月至少学习一次、每季度至少研讨一次的要求,2020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专题学习16次,集中研讨7次。二是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办主要领导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于2020年7月3日、12月28日采取专题党课形式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宣讲;8月14日邀请俞慈珍教授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10月23日郭威山四级调研员为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29日、12月11日,分别联合紫阳社区、港垱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宣讲进基层党日活动;12月17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小珍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三是十九大精神进部队,2020年7月30日,结合“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市委编办深入共建部队武警第二机动总队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0年5月7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委编办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市委编办通过公布线索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等方式,建立办内部和广大民众举报投诉渠道,每日实时跟踪举报情况并按“零报告”原则向市委巡察五组反馈。截至目前,市委编办和驻组织部纪检组均未收到关于办领导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的举报信息、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2020年11月12日巡察反馈以来,市委编办室务会议召集人、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政宝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办室务会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对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截止目前,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4个。

1、关于破解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难题不够有力的问题。2012年底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所限,部分市属学校仍存在较大的编制缺口,在目前整改基本完成基础上,下一步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调剂部分编制,主要用于市属新办校及增班增量学校用编需求;二是积极向省里争取跨层级调剂编制,支持我市中小学校用编需求,重点用于集团办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教学管理骨干人员;三是配合市教育局完善我市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着力破解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问题,实现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关于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不足的问题。鉴于目前市属公立医院尚有空编1000多名,主要存在内部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且医疗骨干人才的补充需要逐步到位、形成梯队,在目前整改基本完成基础上,下一步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优先使用现有空编,用于招聘引进急需医技骨干人才及应届优秀医科大学毕业生,充实公立医院医疗骨干队伍;二是逐步提高编制使用控制数。对于实行编制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市属公立医院,结合编制使用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提高编制使用控制数。三是加大公立医院内部编制统筹调剂力度。由市卫健委提出具体意见,从其他空余编制较多的市属公立医院,统筹调剂使用编制,用于保障部分编制紧缺市属公立医院的用编需求。(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参公、经费渠道等人事政策问题限制,部分小散弱事业单位改革推进难度较大,在目前整合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加大对剩余“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力度,进一步盘活用好事业编制资源,逐步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从系统内部统筹调剂部分事业编制,加强部分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强化其公益属性。(完成时限:2024年2月)

4、关于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够到位的问题。去年受疫情等原因影响,中央和省编办未部署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目前整改基本完成基础上,拟于2021年上半年,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部分县(市)区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收集和整理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思想、政治、纪律、廉政、工作等各方面自觉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行对标,寻找差距,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长效进行整改提升,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教育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深学深悟中打牢思想根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机构改革重大任务中的作用。

三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以更高的站位、更宽视野,自觉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自觉运用系统眼光分析问题、推动工作,主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扭住战略战役改革调整的牛鼻子,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加快推进九大专项行动工作,主动把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贴进去、融进去,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布局结构,打破层级领域壁垒,从“大口、大块、大条”上挖掘潜力,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民生领域短板,使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真正发挥出最大效用,在新征程中谱写担当作为、保驾护航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55637;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6层;电子邮箱:bb83355637@163.com。

 

           

            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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