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和91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发布时间:2018-01-08 22:46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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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表决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正式人选名单,选举福州市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出席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有:陈为民、黄忠勇、练知轩、林晓英、修兴高、高明、蔡战胜、吴深生、张忠、柯有铭、许南吉、李永祥、许用贵、何杰民、陈斌、丘志强、饶春贵、蓝锋、李锋、朱光华、吴兰铮、陈燕。

  市长尤猛军,市政协主席何静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振华,市领导王进足、薛侃、林飞、陈晔和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大会由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柯有铭主持。本次大会应到代表482人,实到代表468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随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修兴高当选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大会以差额选举的办法,从110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91名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规定,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还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还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代表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

  随后举行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陈为民主持宪法宣誓仪式。本次大会选举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的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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