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小课堂”链接“大学习”

发布时间:2018-08-07 09:29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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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开设指尖课堂、每周课堂和庭审课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推纪检监察干部以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以新作为勇担新任务。”近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制定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在全市纪检干部中开展一场“大学习”。

  随着一声推送提醒,该市纪检监察干部林淞森趁着工作间隙,打开“廉政福清”微信公众号,通过“指尖课堂”迅速进行学习“充电”。他说:“这里的讲解通俗易懂,针对性强,比较接地气,我们有兴趣看,也记得牢。”

  该市纪委监委借助“廉政福清”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新时代新思想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最新动态等内容,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随时进行点滴积累,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此外,充分利用互联网便利条件,积极组织开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提升该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参与人数达15000人以上。

  “我参与跟班的科室对规范执纪审查作出积极探索与实践,编制了一套执纪审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从问题线索受理到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从安全保障到赃款赃物的管理,每个节点都有‘指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非常高。”在“每周课堂”上,转隶干部董剑雄与大家分享在上级纪委跟班学习的心得体会。

  “干部轮流上课是很好的学习方式。”参与学习的该市纪委监委干部表示,自己人当老师,大家听得格外认真。“这样的课有利于彼此取长补短,破解履职瓶颈,增强工作实效性。”

  6月21日,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音西派出所所长姚世平受贿、徇私枉法案件,这是该市监委成立以来首例留置案件的公开庭审。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参与旁听,亲历法律审判,体验“零距离”的实践教学。

  “双方的控辩提醒我们要加强证据有效性,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旁听完庭审后,该市纪委监委干部陈海云深有感触地说,这样的现场观摩让我们更近距离地熟悉公诉、审判程序,对增强业务能力很有帮助。

  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课堂,以案释法、以法促学,为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夯实基础,这只是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定期组织“一案一分析一总结”会议,及时开展研讨式交流,提升干部队伍纪法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在‘大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受到了新思想的洗礼,锤炼了真本领,为奋进新时代打下了基础。”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广度、深度。(黄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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