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小课堂”链接“大学习”

发布时间:2018-07-03 17:11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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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制定干部素能提升计划,通过开设“指尖课堂”“每周课堂”“庭审课堂”等载体,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的热潮,助推纪检监察干部以新思想迎接新时代,以新作为勇担新任务。

  随着“叮咚”一声推送提醒,福清市纪检监察干部林淞森趁着工作间隙,打开最常用的“廉政福清”公众号,通过“指尖课堂”迅速进行学习“充电”。他说:“这里有通俗易懂的讲解,针对性强,比较接地气,我们有兴趣看,也记得牢。”

  每周一三五,福清市纪委监委都借助“廉政福清”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新时代新思想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最新动态等内容,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随时进行点滴积累,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除此之外,福清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积极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与《监察法》网络测试,以此检验日常所学和积累,参与党员干部达到15000人以上。

  在6月8日的“每周课堂”上,转隶干部董剑雄为大家分享在上级跟班学习的心得体会。

  “去年以来,我到中纪委参与跟班学习一年,感触颇深。中纪委一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我跟班的科室对规范执纪审查作出积极探索与实践,他们专门编制了一套执纪审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从问题线索受理到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从安全保障到赃款赃物的管理,每一个节点都有可具体操作的‘行为指南’,用以保障‘执纪零过错、队伍零违纪、安全零事故’,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课堂上,纪检监察干部饶有兴致地聆听,并认真记录分享的内容。

  “干部轮流上课是很好的学习方式。”参与学习的福清纪委监委组宣部干部黄林雯表示,“我们自己的干部当老师,这样的课堂有利于大家取长补短,破解履职过程中的瓶颈,增强工作实效性。每个人都有所得、有所思,这是思想的碰撞,更是快乐的分享。”

  “为了更好地在课堂上展示自己,参与讲课的干部会在备课过程中查找很多资料,也积极向单位的同事请教问题,对理论和业务知识会有更深层次的理解。这就是我们建立干部轮流上课制度的初衷。”福清市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人介绍说。

  6月21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音西派出所所长姚世平(正科级)受贿、徇私枉法案件。

  历时近一个小时的庭审,通过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举证、质证,到辩护人辩护,再到被告人陈述,让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亲历了一次真实的法律审判和“零距离”的实践教学。

  “参与旁听庭审,我感觉很震撼。双方的控辩,不仅提醒我们要加强证据敏锐性,还引导我们如何有效收集证据。新形势下,随着监察法的出台,我们更要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这样的现场观摩让我们更近距离地熟悉公诉、审判程序,对增强我们业务能力有非常大的帮助。”在旁听完庭审后,福清市纪委监委干部陈海云深有感触地说。

  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课堂,以案释法、以法促学,为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夯实了基础,这是福清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除此之外,福清市纪委监委还定期组织“一案一分析一总结”会议,及时开展研讨式交流,由承办该案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对查办案件时遇到的问题、证据固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以及执纪审查过程中待完善、待强化的地方进行剖析,并由审理室主任进行点评和总结,以快速提升干部队伍纪法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式的工作需要。

  “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受到了新思想的洗礼,锤炼了真本领,为奋进‘新时代’打下了更好的基础。”福清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还将继续拓展学习新思想的广度、深度,以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助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清市落地生根。(福清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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