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以案为鉴 警示教育直击人心

发布时间:2018-04-09 17:10 信息来源:福清市纪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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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强的清醒剂。要努力探索用好身边案件这本‘活教材’,释放警示教育的震慑力量。”面对如何有效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通过具体实践给出了答案。

  近年来,福清市纪委不断丰富警示教育载体,通过警示教育进党校、组织旁听庭审、拍摄教育片、编纂案例读本等方式,把反腐败的成果转化成强大的正能量,让教育的效果入脑入心。

  依托党校 勤念预防“紧箍咒”

  “池晓坤挪用公款案的发生,是由于村委在领导分工、人事安排、财物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方法上,未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造成分工不明、权责不清,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动态跟踪监管,也造成了制度上漏洞,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

  这是日前,福清市委党校学员们对龙江街道观音埔村村委会原出纳池晓坤挪用公款案进行课堂讨论的一个场景。

  福清市纪委依托党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将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课程纳入党校各主体班教学计划,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拟提拔使用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和新任公务员的勤廉教育。

  据福清市委党校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约有6批次300余人次参加警示教育课程培训。此外,福清市还不定期组织党校各主体班学员参观福清市反腐倡廉展览馆。

  旁听庭审 紧敲反腐“警示钟”

  “我悔罪认罪,我不该用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利,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林洪在庭审现场忏悔自己的违法行为,旁听的党员干部眉头紧锁、认真反思。

  福清市纪委组织森林公安分局干部、林业局干部、17个乡镇林业站分管领导、林业站负责人等50余人到福清市人民法院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旁听庭审活动的现场。

  近年来,福清市纪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合作,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时组织观摩,让旁听者“零距离”接触刑事审判,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剖析案例 善用身边“活教材”

  大礼堂中,港头镇的党政领导干部、各村主干等120多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支持纵容违法建设,一镇之长仓皇落马》,影片中的场面幕幕惊心,同时再现了港头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薛紫月落马后的沉痛忏悔。

  身边“活教材”胜过万千的枯燥说教。福清市纪委精心选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案例,拍摄了多部警示教育片,其中,既有福清医院原院长薛时齐、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陈躬华等科级领导干部涉及权钱交易的大案要案,也有龙田镇上薛村、上迳镇下井村、镜洋镇下施村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此外,福清市纪委针对危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对策,撰写案例剖析材料,编印警示录,印发相关单位,并督促发案单位抓好案后整改、建章立制,以此警示党员干部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身边人身边事来警醒教育干部,极具震慑力。对我们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的剖析也有针对性,防范对策的操作性也比较强。”福清市某涉案单位领导在接收到案例剖析材料时说。(福清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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