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福州市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展开 6个巡察组进驻巡察

发布时间:2019-07-31 18:46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7月下旬开始,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投资促进局、福州日报社、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体育局等6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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