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委巡察组反馈第六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07 17:48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8年3月至5月,福建省闽侯县委巡察组分别对青口镇、祥谦镇、竹岐乡、鸿尾乡、甘蔗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及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县委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青口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惠民政策落实有偏差,“两违”专项整治推动不够有力,党在基层的领导弱化;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乏力;公务接待、会议费开支、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村级财务监管、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制度,对工程项目和四个经济管理区监管缺位等。

  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祥谦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两违”整治执法不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严;公务接待、会议费开支、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无依据发放慰问金、津补贴等;村级财务、镇村资产存在监管漏洞,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机制不完善等。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竹岐乡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个别重大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慢作为”现象,未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党建工作不够突出,未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的制度建设,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充分发挥乡纪委监督作用;无依据发放奖金、津补贴,“三公”经费上报不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落实招投标制度有偏差,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鸿尾乡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项目建设决策部署存在重大失误,重点工作推动不够迅速,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党建工作领导不够有力,党的制度建设未落到实处,党员队伍管理抓而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紧不实,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发放奖金,车辆管理存在漏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甘蔗街道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规划缺乏延续性、缺乏攻坚克难精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不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相关经费,下属排涝站违规摊派费用;超职数配备干部,未按规定招收临时聘用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住建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不强、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行业监管职能弱化,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不力、未按文件规定执行农村危房认定程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下属单位存在公款旅游,“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职工工会活动费用支出超标、违规配套比赛奖金;部分重要、敏感岗位中层干部长期未轮岗,私设岗位任命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拆迁补偿项目佐证材料缺失等。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闽侯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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