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委巡察组反馈第四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4-26 10:07 信息来源:仓山区纪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委巡察组对区文体局、金山街道两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查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区委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文体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上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缺乏真抓实干精气神;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巡察发现公车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不规范,公务用餐管理不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员配备超职数,私设机构,随意任命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合规,编外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存在财务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资金使用与文件规定项目相冲突等廉洁风险问题。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金山街道党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政治意识不强,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明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惠民工作不到位;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建设不够扎实,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发现公务用餐管理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存在享乐主义、公车管理混乱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存在慰问补助金发放不规范、大额工程项目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廉洁风险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福州市仓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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