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福州市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展开

2个巡察组进驻巡察

发布时间:2017-12-01 10:03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11月下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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