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7-02 19:52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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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巡察制度的优势和纽带作用,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在贯通融合、部门联动、增强整改合力上持续发力,切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为深化监督,夯实整改责任,鼓楼区纪委监委坚持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夯实巡察整改的责任,杜绝“巡而不改”“一巡了之”。

  区纪委监委在履行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责中,针对巡察发现的“关键少数”违规违纪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问责促整改、促担当、促落实。区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加强指导帮助,定期督促检查,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拓展延伸巡察整改成效。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突破口,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推进做好巡察整改各个环节工作,提升监督合力。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27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有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区委组织部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条例 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共23类76项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将结合“一线工作法”“周调研、月指导”等制度,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区直机关党工委召开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通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列为2020年8项重点工作之一,并组成“未巡先改”调研指导工作组,对尚未巡察的20个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

  在此基础上,鼓楼区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见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行,扎实抓好整改和建制,最大化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一一分析原因,一一予以整改,对普遍性问题,从制度层面寻找对策,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鼓楼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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