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减税降费“大礼包”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19-07-15 11:35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大][中][小]
分享到:

  近日,在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督查回访工作中,该市某市政工程公司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干部表示感谢:“解决了长时间困扰我们的难题,真的特别感谢。”

  今年4月,福清市纪委监委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听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虽说政府又出台了减税降费的新政策,但想要真正享受优惠却不容易……”

  经过调查,福清市纪委监委查实,福建省税务局3月已下发有关“建筑安装企业暂不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以往按照企业营业额0.6%征收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但是实际上,福清市税务局的财务系统却没有及时删除关于免税的税种鉴定项目,这样一来,企业工作人员仍无法进行网络申报,还得前往税务局窗口办理业务,给减税降费“大礼包”的落地打了折扣。

  “我委在减税降费工作督查中发现,你局‘金税三期系统’有关优惠税费项目未作相应变动,请及时更改,减少操作环节、促进流程简化……”4月17日,福清市纪委监委对福清市税务局发出函件,要求立即整改。在福清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该市税务局及时完成整改,并由驻税务局纪检监察组约谈对建筑安装企业管征较为集中的税务分局负责人,分阶段按步骤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谈话。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监督方式,及时了解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并督查是否存在文件空转、政策执行不力、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福清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本报通讯员 黄林雯)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技术支持:0591-83374473 闽ICP备11009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