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剑指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交叉巡察

发布时间:2019-03-12 11:21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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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方案、组建交叉巡察组、召开动员会……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正式启动2019年第一轮生态环保领域专项交叉巡察工作,12个巡察组进驻各县(市、区)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交叉巡察,同时各县(市、区)委派出1个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局联动开展常规巡察。

  春节刚过,福建省就紧锣密鼓地部署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深入推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作为对生态环保领域加强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专项交叉巡察紧盯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福建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三明市委此次巡察聚焦县乡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县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等3个方面9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工作。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专项巡察实行清单化靶向监督,在前期常规收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由生态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提供问题清单,采取市委统一授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县联动、县级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事实上,这并不是福建省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开展巡视巡察的首次尝试。早在去年10月,十届福建省委第五轮巡视就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对省生态环境厅和1个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开展巡视。与此同时,泉州市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探索对生态环保领域开展专项交叉巡察工作。

  泉州市把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覆盖专项交叉巡察。“市委派出巡察组组长,抽调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人员,组成交叉巡察组。其中一名副组长和大部分成员从被巡察地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区)抽调,另一名副组长和联络员由当地巡察机构派出。”泉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这种“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交叉、异地巡察”的模式,既有效发挥巡察权威和基层专业优势,又较好解决工作切入慢和“熟人监督难”等问题。作为进驻永春县开展巡察的专项交叉巡察10组副组长、德化县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陈建军就深有体会,“巡察组工作人员更敢于监督,当地干部群众也更能放心地反映问题。”

  据介绍,泉州市专项交叉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213个;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恶问题线索4条;党员干部涉嫌充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伞”的问题线索13条。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一举端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

  “对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交叉巡察,是落实‘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的具体实践。必须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全过程,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让‘清新福建’这张名片更加亮丽。”福建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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