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积极探索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交往新路径

发布时间:2018-08-09 16:14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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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观念变革 规范行为边界 畅通联系渠道

福建省积极探索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交往新路径

 

  2017年以来,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福建立足自身实际,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探索构建既“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新路径。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也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福建省纪委、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等部门从教育引导入手,努力筑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想基础。

  一方面,着力强化党政干部的价值引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等活动,校准领导干部的理想理念和行为方式,在思想上绷紧党性、党纪这根弦,在行为上合乎规范地为民营企业服务。省纪委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就纪委干部参与借款、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影响履职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并规定凡新调入的纪检监察干部任前“零报告”制,防止“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问题。

  另一方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在全省深入开展“亲清润闽商,促进两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大家谈”专题座谈会、作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承诺、举办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专题讲座、组织省工商联企业家常执委到法院旁听相关经济类案件庭审、印发闽商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指导性意见等,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财富观,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增强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自觉性,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同时,福建省各地坚持以法治方式规范政商的行为边界。一年来,福建多地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举措,健全法治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减少官员寻租的机会,使得企业逐步摆脱对官员关系的依赖,厘清政商交往规范。

  在民营经济大市泉州,当地检察院与工商联联合下发加强协作依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名单等通知。

  莆田市法院、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的意见,设立调节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

  厦门市纪委出台营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从纪检监察工作角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规范政商交往过程中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实现政商交往有章可循、违纪必究。

  福建还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办好“闽政通”,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实现全覆盖,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为完善法律裁量底线,福建省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五个界限”“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等,有力维护企业家权益。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截至2017年12月,福建已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272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50%以上,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和企业经营边界,取缔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打破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行为方面,福建坚持“凡进必评”原则,非公经济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等组织作政治安排以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初选都必须经过综合评价,树立科学、正确、鲜明的导向。

  在此基础上,福建各地以靠前服务畅通政商沟通联系渠道。政商交往要有度,但不能“清而不亲”,而是要鼓励党政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大力倡导并形成的“四下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及时接待企业来访来信来电,及时听取企业反映,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龙岩市设立全国首个“企业日”,营造互动交往的良好氛围,推进政商互动交往常态化。

  福建各地还大力建设惠企服务平台和载体,积极培育“百家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出2批127家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非公企业职称评审,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支撑;建立涵盖39位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专利代理人的“五师”平台,为民营企业研发和创新提供了增值服务;通过与中、工、建、海峡等多家银行共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支持民生银行成立“民商小微企业经济服务中心”,为2000多家民企提供信贷资金近20亿元;与省国资委联合举办“国企民企对接会”,建立“国企民企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力促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民间投资政策第三方评估,出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组织民企参加省政府PPP项目推介会,有效促进项目签约落地。

  为建立健全政企协商机制,福建建立以副省长为组长、政府各相关部门为组员的的政企联席会制度,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还共同建立加强联系配合依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七项协作机制”,以及政府部门与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机制;加强统战部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方面的组织协调功能;提高商会和行业协会的经济社会地位,加强商协会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方面的特殊作用,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与工商联联席会议制度、工商联“直通车”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沟通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畅通企业诉求通道,使正当的官商交往步入正常轨道,真正让官和商回归本位和常态,做到“在商言商、在政言政”。(驻福建省委统战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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