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力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8-05-23 17:21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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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此次专项治理,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把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区移风易俗工作的统一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制定总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要紧紧盯住职能部门履责,督促职能部门找准自身职责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与此同时,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突出歪风陋习开展专项治理,按照“掌握实情、提出实策、注重实效”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体察民意。找准本地区较为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进行综合研判,向党委、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工作建议,明确“移什么歪风、易什么陋俗”,什么问题突出就先治理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移风易俗选题立项精准,实现治理目标聚焦不散光。

  此外,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要选取1个群众反映最强烈、有代表性的歪风陋习所在乡镇(街道)作为市纪委移风易俗工作联系点。各联系点按时向市纪委报告整治歪风陋习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纪委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情,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以小切口打开大局面,推动本地区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成效。紧紧盯住五一、端午、中秋、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重点围绕婚丧喜庆活动、“做半段”等重大民俗活动中存在的歪风陋习,按季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六带头、六严禁”违规违纪问题。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盯歪风陋习,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福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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