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委巡察组反馈第四轮、第五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6 19:38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分享到:

  2017年11月2日至12月1日,福建省永泰县委巡察一组、二组分别对盖洋乡、长庆镇开展县委第四轮巡察;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县委巡察一组、二组分别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县委第五轮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和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县委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盖洋乡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执行不到位;接待费开支不规范,会议费开支过于随意,公车管理不严,出行包车随意,违规发放购物卡;股级干部配备不齐;财务管理不规范,乡“三资”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有存在不招标或假招标,虚报套取现象。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长庆镇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镇党委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坚决;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组织建设不健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化,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领取津补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股级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村主干违规兼职;镇财、村财把关还不够严,工程项目存在违反规定没有进行招投标、预决算审计等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核心作用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作风建设抓得不严;党建氛围不够浓厚,党建工作质量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接待费、会议费开支不规范,公车管理不到位,加班、下乡及通讯补贴发放不合规,整改不到位;人事管理不规范,招聘合同工不慎重;干部出差、下乡管理不严,开支不规范。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大局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不担当;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突出,党费交纳不按时足额,党组织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公车管理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选聘人员不规范,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财务报销不规范,项目未采取公开招投标,前期审批手续不够健全,竣工验收报告填写不规范,园林绿化项目存在质量监督盲区。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巡察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察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永泰县纪委)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技术支持:0591-83374473 闽ICP备11009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