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04 17:27 信息来源:鼓楼区纪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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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鼓楼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鼓楼区南街街道原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8日,鼓楼区南街街道根据《关于开展新兵走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由时任南街街道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纪圣文带队与三坊七巷社区党委副书记陈俊红、时任小柳社区副主任王菊生(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等3人前往四川成都走访慰问5名新兵。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纪圣文等3人未实际走访慰问新兵,而是到九寨沟、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等景点游玩,并将虚假票据分别拿到各自单位报销。2018年3月,区纪委给予纪圣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俊红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三人退赔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党性心性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扎实措施,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丧葬祭祀陋习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盯的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福州市鼓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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