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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以案释法敲警钟

2018-11-12 17:33    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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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日,福建省某报社副社长林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自福州市晋安区直部门“一把手”及公安系统的1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庭审旁听。

  “我从一名一线记者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却因爱慕虚荣、不懂法纪而迷失了方向……”林某在法庭上忏悔道。

  据公诉机关指控,林某在2000年初至2016年间,利用担任某报社广告部主任、副社长的职务之便,在广告业务代理招标、广告业务签约、推荐广告业务、广告版面安排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

  庭审中,党员干部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过程。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领导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这次庭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对权与利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们必须以此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踏红线一分”。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始终牢记使命,防微杜渐,严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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