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31 17:02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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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纪律意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连江县敖江供销社主任、党支部书记邱俊豪、党支部组织委员兰名远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邱俊豪、兰名远多次违规组织公款聚餐及同城接待,相关费用在本单位财务账报销。此外,邱俊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邱俊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兰名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学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12月,郑学标在福清市某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邀请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的两箱某品牌白酒(共计12瓶折合人民币2376元)及一颗南非裸钻(折合人民币12000元)。2019年11月,郑学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闽侯县大湖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杏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7月期间,刘杏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并多次违规接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此外,刘杏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杏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罗源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经理林文朝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林文朝以“节假日加班补贴”“演出搬桌椅布置场所”等名义,超出核定绩效工资范围,违规决策为罗源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编工作人员发放各类补贴共计40750元,其中林文朝个人领取4730元。此外,林文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林文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上述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违规吃请不收敛、借机敛财不收手、违规发放补贴不知止,说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具有顽固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破除“看客”心态,引以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元旦春节至,各类“节日病”易发高发。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认真落实整治“四风”问题的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组织学习廉洁自律相关文件精神及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切实强化警示教育;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抓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要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运用“1+X+Y”联动监督机制,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有效监督格局;要落实重大节日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查处奢靡享乐的老问题,同时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新问题,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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