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通报四起村居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17 17:16 信息来源:监察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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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四起村居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借红色教育外出考察之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629,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未经该社全体社员同意,借组织党员到古田会议旧址参观的机会,违规拐道前往冠豸山景区、永定土楼等旅游景点游玩,并将旅游费用在红旗经合社财务账上报销。台江区纪委分别给予红旗经合社党支部书记施爱萍,党支部委员、经合社主任林桐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经合社副主任林忠、社管委委员林雅、党支部委员林云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党支部书记严利违规宴请镇政府包片工作人员并违规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8月,严利为庆祝其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在江阴镇某酒楼邀请江阴镇政府包片工作人员俞盛,赤厝村原党支部书记严章祥等人。饭后,严利、俞盛、严章祥三人乘坐私家车前往莆田市涵江区某KTV娱乐。用餐、娱乐费用由严利支付。福清市纪委给予严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俞盛、严章祥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敖江镇小湾村党支部书记林庆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物问题。林庆文在担任小湾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便,在违章建房、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钱物共计305000元。其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85000元以及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4张。连江县纪委给予林庆文开除党籍处分。因涉嫌犯罪,林庆文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永泰县盘谷乡官村村三名村主干违规决策发放并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初,盘谷乡官村村党支部书记郑兴、村委会主任方泳、村会计方齐周等3人,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以村干部工作辛苦为由,自行商议决定从村财列支经费发放补贴。永泰县纪委分别给予方泳、郑兴、方齐周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五一、端午将至,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1+X+Y督查,增强监督实效,形成有力震慑。各县(市)区纪委要把村级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重点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切实发挥关键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所辖村(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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