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交叉办案助力写好信访“答卷”

发布时间:2018-05-04 18:25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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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次既然实名举报了,就是想较较真!想不到你们这么重视,还派了其他镇街纪委参与调查,办理的过程具体细致,结果的答复也是公开透明,确实没有包庇村干部。” 福建省福清市一名举报人爽朗地笑了。

  事情源于举报人反映本村党支部书记郑某生为其父郑某玉修“活人墓”的问题。收到举报件后,福建省福清市纪委考虑到被举报人郑某已担任村干部多年,为解决“熟人社会”可能带来阻力的问题,迅速跨镇抽调纪委干部组成核查组,以市纪委名义开展调查。

  很快,办案人员查实郑某生同意违规修建“活人墓”,同时在街道部署拆除违规建设坟墓的过程中,其作为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将其父亲的“活人墓”予以上报拆除等事实。最终,郑某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往,反映村干部的案件办理起来存在很多瓶颈,有些村干部祖祖辈辈在当地生活,宗族势力较强,法制意识较弱,小圈子、小团体意识浓厚,在工作上还与本镇街干部存在熟人关系,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配合办案程度很低。而知情的村民顾虑多,往往不愿意透露实情。”办案人员表示,“交叉办案以来,这方面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办案人员能够更加大胆、主动地开展工作”。

  为了减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困难以及缓解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2017年以来,福清市纪委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则,将全市24个镇(区)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2018年增设为7个办案协作区),指定相应纪检监察室全权负责案件调查的业务指导、人员调配等具体工作。

  此外,根据查办案件的实际需要,在办理信访件的过程中,福清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从本协作区内跨镇抽取办案人员,并以市纪委的名义开展工作,突出异地交叉、联合办案,避免“熟人社会”对案件查处的干扰。

  同时,福清市纪委以案带训、以案带教,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分类指导,为跨镇查办案件提供业务支持。截止目前,该市已交叉办案5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越级访、重复访之所以难以解决,有很大一部分因素在于举报人对纪检工作的不信任。”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说,“交叉指定办案的形式,既让举报人消除疑虑,也对我们的办信质量进行监督和倒逼。”(福清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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