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7-24 18:14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监委通报 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晋安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李严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6年6月间,时任区民政局副局长的李严国违规使用公车闽AJA981参加私人聚餐。因李严国在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又发现其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7月5日,晋安区纪委给予李严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制度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担当精神依纪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强化纪律审查,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晋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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