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5-18 20:10 信息来源:连江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福建省连江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连江县安凯乡黄家村村委会主任兰传水套取“造福工程”款、收受工程承建方好处费、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兰传水在担任造福工程罗山安置小区(一期)建设指挥部指挥以及黄家村搬迁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便,采用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项目工程款31000元。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兰传水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利,向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收受并索取好处费,共计488100元。2016年7月,兰传水伙同时任造福工程罗山安置小区(一期)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雷大华(时任蓼沿乡赤石村党支部书记)、兰寿财(小沧乡东风村村委主任)以报销兰传水私家车车损、油费和维修费等名义,套取造福工程建设资金75600元,并将该套取的资金共同均摊三人在畲乡人家饭店的欠款。2016年12月份,兰传水与副指挥雷大华、兰寿财、成员雷新华、黄家村党支部书记兰依佺(上述四人,均另案处理)五人经过商量后,在罗山造福新村建设专项资金账目上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套取69000元,每人分得13800元,并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4月,连江县纪委给予兰传水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连江县蓼沿乡赤石村原党支部书记的雷大华虚增、套取“造福工程”款、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雷大华先后在担任蓼沿乡赤石村村委会主任、赤石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连江县造福工程罗山集中安置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期间,利用职便,个人或伙同他人套取造福工程征地赔青款、工程款等共计448180元,其个人分得397780元。同时,在工程承接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218000元。2016年12月,雷大华与兰寿财、兰传水、雷新华、兰依佺(上述四人,均另案处理)在罗山造福新村建设专项资金账目上,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套取69000元,雷大华从中分得13800元,并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4月,连江县纪委给予雷大华开除党籍处分,同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两个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起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连江县纪委)

附件下载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承办
技术支持:0591-83374473 闽ICP备11009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