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28 19:26 信息来源:闽清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闽清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闽清县金沙镇城建监察分队副队长王成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的问题。经查,2018年3月28日晚,闽清县廉洁纪律“回头看”专项督查组人员在金沙镇进行暗访中发现,金沙镇城建监察分队副队长王成相在金沙镇某饭店接受管理对象林某某(金沙镇鹤垱家园住宅小区渠道改造工程分包人)的吃请,餐费850元由林某某支付,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发生在福州市纪委监委公布严查党员干部七种违纪行为期间。2018年4月23日,闽清县纪委给予王成相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该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自我约束不严等深层次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应厘清公私界限,营造“亲”与“清”的政商关系,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五一假期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突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闽清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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