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12 18:19 信息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市城市执法局阳下街道执法中队队长黄晨曦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2月13日,阳下街道北林村村民林秋为了其搭盖的铁皮房不被拆除,花费2000元邀请黄晨曦到福清市梦幻城夜总会消费。2016年4月16日,在黄晨曦关照下,林秋顺利搭盖2间约150平米铁皮房。黄晨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

  2.福清市海口农场场长倪朝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4月16日、5月1日、5月5日,倪朝国为节省自己私车家的汽油开支,多次私驾公车往返福清城关住宅与农场之间,存在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问题。倪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第二医院副院长王华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12月27日,福州科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周公平为了感谢王华明在采购医疗耗材方面给予的关照,送给其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王华明收下并用于日常开支。此外,王华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华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4.海口镇洋坂村村民陈文清违规送礼问题。2015年1月6日,海口镇洋坂村村民陈文清计划在洋坂村村头违章建房,为了得到海口镇村镇服务中心主任李峰成(另案处理)的关照,送给其2000元礼金。2015年5月,在李峰成关照下,陈文清顺利抢建了一栋5层房子,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陈文清因违规送礼、违建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福清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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