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03 17:14 信息来源:闽清县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闽清县纪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闽清县省璜镇太原村违规套取农村扶贫济困春风行动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省璜镇太原村违反工作纪律,通过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村党支部委员刘景煌、王长田和报账员王永院3人作为扶贫济困对象申请福州市农村扶贫济困春风行动补助资金,并于2015年至2017年间违规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7万元,用于缴纳全村村民的社保费,其中已使用0.9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7年12月1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太原村党支部书记吴雪梅、村委会主任王永柳、党支部委员刘景煌和王长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7日,省璜镇政府对太原村报账员王永院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违规套取的2.7万元扶贫补助资金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主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避免责任链条在“最后一公里”出现空转,监督环节在“最后一公里”出现盲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春季行动”,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和建设惠民资金网,既追究问题背后的责任,也督促监管不力的部门,充分利用平台数据发现线索,对胆敢动扶贫资金、惠民补贴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确保扶贫惠民政策、资金真正落到老百姓的“口袋”里。(闽清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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