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春节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03 09:05 信息来源:监察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春节将至,为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福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仓山区盖山镇、盖山投资区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盖山镇、盖山投资区违规向20名领导班子成员发补贴,每人5000元,两年共计20万元;向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过节费和年终奖金7.95万元。经费均从下属企业山兴物业公司厂房租金中列支。仓山区委免去盖山投资区党工委书记侯治华领导职务,改任盖山镇主任科员;仓山区纪委给予侯治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盖山镇党委书记、盖山投资区管委会主任赵旭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盖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建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盖山镇原纪委书记郑成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盖山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黄新怡党内警告处分。

福清市东壁岛垦区管理中心主任黄炎玲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黄炎玲多次私驾公车接送家属探亲游玩。福清市纪委给予黄炎玲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西兰国土所副所长于昀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5年春节,于昀在某会所内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一箱葡萄酒。罗源县纪委给予于昀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闽江下游管理处洪山管理所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212月至201410月,福州市闽江下游管理处洪山管理所以学习考察为名,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太原、乌鲁木齐、银川等地公款旅游。费用从洪山管理所“小金库”中列支,共计5.6万元。福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给予洪山管理所所长冯明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旅游费用5.6万元予以收缴,退还福州市闽江下游管理处。

福州市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党总支书记林星公车私用问题。2015117(星期六)上午,林星在执行公务结束后,私驾公车回家,并将公车停放在住宅区内。福州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给予林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反腐办“九严禁、两坚持”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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